第44期
(总第594期)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按: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对全市各级人大联动监督全市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前锋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开展联动监督,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印发,供工作借鉴参考。
前锋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
联动监督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做好上传下达
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后,我们迅速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了主任会议精神和余仪主任的重要指示,提出了工作建议。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安排部署,我们第一时间向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情况,并传达了区委主要领导的要求。
(二)及时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
10月19日上午,我们召开主任会议,原原本本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和余仪主任的批示,并研究了符合前锋区实际的监督工作安排。
10月21日上午,我们组织全体常委会领导、全区12个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城环资委、区人大社会委、区人大农委、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扶贫开发局、区自规局、区发改局负责人召开了全区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联动监督协调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金林传达市人大关于协调推进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联动监督工作的要求,并对前锋区开展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联动监督工作作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严明的纪律要求,全面启动了专项监督工作。
随后,我们制定了《广安市前锋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专项调研的方案》,明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总牵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赓即到各联系的镇、街道,指导所在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监督工作。
10月27日上午,区政府召开前锋区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明确排查标准和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再次传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和余仪主任的批示,并通报区人大下一步监督工作方案。
(三)实地监督,努力做到全面覆盖
《广安市前锋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专项调研的方案》发出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方案,迅速安排部署,亲自带队到联系的镇、街道,通过查看全镇(街道)人大监督方案、抽查农户、村进行实地查看、听取相关情况介绍等方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全区所有镇、街道全覆盖监督,指导所在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监督工作。据调研了解,全区12个镇、街道均召开会议传达了相关会议精神,并根据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明确了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由村、社区干部挨家挨户调查摸排,全面掌握了解了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前锋区、镇(街道)两级人大将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继续逗硬措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持续联动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监督工作。
(一)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一是持续组织视察。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视察,监督同级人民政府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进度。二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2月底前,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二)严明纪律确保监督实效。一是严格依法监督。通过各种会议,指导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二是实行属地监督。压实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属地监督责任和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联动监督责任,确保务实高效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扎实推动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三是逗硬考核问责。将本次专项监督工作纳入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履职负面清单进行逗硬考核,严格管理。对在专项监督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的,因监督不到位导致问题不解决的,严厉追责问责。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和余仪主任的批示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好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监督工作,督促区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务实解决好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人民阅卷·广安行动”。
分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级有关部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 |
编辑:姜丽华 信息邮箱:gardgz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