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总第533期)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编者按: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代表专项监督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讲话记录摘要印发,供市内各地研究贯彻。
在全市人大代表专项监督民生实事工作
推进会上的讲话(记录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余 仪
(2019年5月24日)
一、人大代表讨论、决定民生实事,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十年前,浙江省在乡镇试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项目,由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进行差额票决,由此发端开始了全省范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探索与推广。这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好评,提倡在全国各地推行。去年6月,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明确部署要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作为创新举措、作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方案》,安排雅安、眉山、德阳广汉等地的部分县乡试点,鼓励其他非试点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此项工作。
以前,民生实事项目是怎样产生的?省级项目主要是由有关部门“自下而上”报的,但“下”基本上是县这一级,也有些是由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结合可安排的资金提出来的;市级实事项目来源大体上差不多。这种方式实施了这么多年,实际效果怎样呢?应该说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实事、难事。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越来越高,各方面越来越感到,有的民生实事项目在决策时看来确实是实事、好事,但把项目分解到基层时,群众的认同度、获得感并不高,部分民生项目与人民群众所盼、所需契合度不高,甚至出现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筹钱干了实事、却没有做到群众心坎上的尴尬情况,这种现象不惟广安所特有,其他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方方面面,但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社会公众参与不够、意见征集不够、受益群众知晓不够。
去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广安检查指导工作时,明确要求广安先行先试,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建勤书记、曾卿市长都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为此,我们在研学上级精神、借鉴浙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安实际,按照民生实事“顺民意立项、由代表议决、受人大监督、得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在市级层面探索试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讨论、决定工作机制,确定了10件36项市办民生实事;各区市县有序跟进,分别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县(区、市)办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讨论、决定;华蓥市各个乡镇,也分别对自办民生实事项目组织了乡镇人大代表讨论、决定;从而在市、县两级和部分乡镇同步实现了2019年民生实事的民意立项。
这项工作和机制有四个特点:一是界定为人大代表讨论、决定工作机制,体现了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二是地方政府在向人代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民生实事作专节报告,符合人代会有关规定。三是不纳入人代会议程、不在大会上表决,而是由全体代表在各代表团投表决票,根据过半数以上得票情况产生正式项目,这种机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又避免了程序繁琐。四是处理好体制决策与机制创新的关系,在既有民生工作体制的基础上,人大不另起炉灶、不搞“两张皮”;在方向目标上与浙江经验做法一脉相承,在方式方法上又有探索创新,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精神,也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是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
二、人大代表专项监督民生实事,责无旁贷、大有可为
今年的民生实事,既然是由人大代表讨论、决定的,那么,人大代表就理所应当扛起监督实施的责任。通过代表监督,促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前一阶段,各地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中,逐步探索出了一些有益有效的方法和经验,主要是:“四种方法”、“五大举措”、“十项机制”。
(一)“四种方法”:一体,三分,四定,七看。
1.“一体”推进法:即在基层一线把省、市、县、乡四级民生实事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安排,一体监督推进。
2.“三分”组织法: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片、分组、分类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参与专项监督。一是分片组织。针对2019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范围和牵头单位的具体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项目涉及的6个区市县、3个园区划“片”,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若干乡镇划“片”,组织代表参与监督。二是分组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小组或项目实施区域为参照,成立了监督指导小组44个(其中,市级6个,县级38个);部分地方还成立了基层监督小分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分组参与专项监督。如广安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队长,组建40个乡镇(街道)监督小分队,对辖区内参与监督的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小队分编。三是分类组织。按照“医疗卫生类、教育助学类、城镇居住类、农村生活类、养老服务类、贫困救助类、助残帮扶类、公共环卫类”等民生实事,设立若干监督类别,组织代表分类定项监督。如前锋区针对本区范围内实施的10大类省市县民生实事,分别组建10个代表监督小组,分类制定监督工作手册,明确了项目地点、实施单位、项目进度、参与代表等监督要素。
3.“四定”工作法:即定员、定责、定向、定位,确保每1个民生实事(子项目)都有2名以上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全市参与监督工作的共有365名市人大代表、8000余名县、乡人大代表,均按“就地、就近,方便监督”的原则,编列到了100余件、190余项、近9000个具体项目上。
4.“七看”监督法:对工程类项目,主要“看项目落地、看建设进度、看工程质量、看实施标准、看资金拨付、看必要资料、看群众满意度”进行监督。对政策类项目,主要“看受益对象是否确定、看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要求、看受益对象是否有遗漏、看资金发放是否达到标准、看资金发放时间是否及时、看必要资料、看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监督。邻水县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如何监督工程项目的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就项目技术指标、政策要求、监督内容等事项进行讲解,还将监督要点印制“明白纸”发给代表;该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集中学习、现场实践,传授监督方法和技巧,取得较好效果。
(二)“五大举措”:
1.全域全程一体监督。各级分别在市域、县域、镇域(乡域)范围内,对全市今年实施的省、市、县、乡四级民生实事,全过程、全方位、一体化监督,确保专项监督工作不留空白、盲点和死角。
2.就地就近随机监督。按照就地就近、方便参与的原则,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随机监督。同时,结合代表行业性质和自身特点,随机随时开展监督,把代表定期监督与不定时察看结合起来、全方位监督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提高代表监督的时效性。
3.定向定位专项监督。把落实到点位的具体项目,定位明确到代表头上,做到每个具体项目都有2名以上人大代表全程跟踪监督。
4.各级各地联动监督。纵向,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四级人大代表一起上阵;横向,人大监督和代表监督联合发力、人大常委会与同级党委政府良性互动。
5.民智民意合力监督。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植根于群众的优势,发动项目实施地受益群众以多种方式关心关注、参与监督民生实事工作,代表通过“听、看、查、问、访”,既察实情,又听民声,使监督工作做到痛点处,做到群众心坎上。华蓥市开展监督工作评估,发放调查问卷,进行受益群体满意度评价调查,调动了群众关心支持民生实事的积极性。
(三)“十项机制”:
1.项目清单机制。各类项目逐级下达、逐项分解后,各实施地形成一套包括项目内容、实施主体、进度计划、资金来源、使用拨付、质量指标、验收标准、受益对象、建后管护等内容明晰的项目清单,各监督小组和人大代表人手一份。
2.代表责任机制。专项监督的目标任务、监督方式、时间节点、责任要求等逐一细化到代表人头,实现定员、定责、定向、定位,落实监督责任。
3.监督公示机制。民生项目公开的同时,在实施地公示参与监督的人大代表姓名、地址、监督责任、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促使代表监督不走过场。
4.进度台账机制。建立项目实施进度台账,实行事毕销号制。
5.问事建言机制。鼓励代表在监督工作中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当地人大常委会及时收集、反馈、转交被监督单位研究处理。对代表提出的不适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解释,以激发和引导代表履职热情。
6.效果评价机制。通过向受益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对民生实事工作分项分区域进行满意度评价等方式,把群众知晓不知晓、群众赞成不赞成、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考核民生实事绩效的重要依据。
7.专项报告机制。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工作纳入监督工作计划,适时听取和审议民生实事工作专项报告,结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询问或质询等。
8.推进督导机制。市、县、乡级人大分别开展专项督导,以监督小组的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面上巡回督导;各区市县均建立了“月督导、季通报、半年排位、年末测评”制度。
9.履职考核机制。市、县级党委把民生实事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工作监督评价和测评结果移送绩效考核机构;同时,市、县、乡级人大把本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履职考核和述职的重要内容。
10.合力互动机制。四级民生实事、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同级党政互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发其功的强大气场。
三、进一步抓好人大代表专项监督工作
第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2019年的民生实事工作,通过人大代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讨论、决定的项目,项目来自于人民群众,又应用于人民群众,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检验和评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际上是在配合支持责任机关、实施单位推进工作,使项目实施比过去更顺畅、更有质效。大家要深刻认识今年民生实事项目具有不同的实施背景、工作要求和重要意义,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对民生实事进行定向定位全程监督,真正把“纸面上的决定”变成“现实中的福祉”,确保项目实施高质高效、资金使用安全见效,切实把民生实事项目办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办成党委政府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第二,进一步优化监督机制。实事工作年年做,今年做法大不同。要进一步研究、升华和推广前期工作中探索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把“一体、三分、四定、七看”和“十项机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抓手,在实践中研究、在研究中升华、于升华后推广,把全域全程一体监督、就地就近随机监督、定向定位专项监督、各级各地联动监督、民智民意合力监督贯穿到监督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各方面,把工作做精、做细、做到位、做到群众心坎上,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第三,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民生实事,从民意立项,必然要接受群众监督。一要围绕群众“认同不认同,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加强监督,及时反馈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实现民生实事实施情况达到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较好的效果。二要坚持开展监督活动。提倡实地督导、旁站监督,不搞遥控指挥、书面监督;“打水到井边”,善于发现问题、正确反馈问题、持续跟踪督促,防止走马观花、应付了事。三要精心组织代表全员上阵、全程参与,做到每个具体的子项目要有2名以上人大代表定向定位全程监督;结合项目实际,适时组织县、乡人大代表跨区域监督;引导代表通过走访选民,听取民意,发动群众尤其是当地受益群众积极参与项目监督。
第四,进一步注重监督实效。 监督工作绝不是走过场,代表监督更不能够搞花架子。着眼于“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民生工程保质保量”,进一步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决不能让形式主义在代表监督工作中有任何市场。一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争取工作支持;及时向上级人大反馈报告情况,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考核部门、责任部门、实施单位联系沟通,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反馈问题,合力解决困难。二要认真分析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项目进展不平衡、项目信息不对称、部门联系指导不力、工作考核不规范、监督技能不够强、氛围营造不够浓”等问题抓监督、促整改。三要按照监督工作计划,综合采取专项调研、视察、听取报告、专题询问、质询、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和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11月召开推进会,持续推动这项工作。四要认真收集、提炼、总结专项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履职优秀代表事迹的宣传,及时发现和宣传典型的人和事,激励代表勤于履职、善于履职,希望大家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做好、做优、做出新意,确保取得圆满的实效。
分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人代工委;《人民权力报》《民主法制建设》编辑部;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编辑:张焱秋 罗前兵 信息邮箱:gardgz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