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3
第二号
目 录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1)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2)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易铭珅(3)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席世洪(5)
关于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席世洪(9)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杨润生(15)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陈绪凯(21)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安市市树的决定………………………………………(25)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的议案………………………………(2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 ………………………………………………(29)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肖友才任职的报告………………………………(29)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30)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朱军等人职务任免的报告………………………(31)
主管单位: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出版: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部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200号
电 话:(0826)2333101
传 真:(0826)2353339
邮政编码:6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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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印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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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第二号
(总号:97)
5月24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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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市人大教科文卫委(33)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34)
关于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市人大城环资委(38)
关于我市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市人大农委(43)
关于视察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48)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测评及表决结果 ……………………………………………(53)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41人)…………………………………(55)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16日举行,会议议程共7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电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的议案,作出了广安市市树品种为香樟的决定;会议印发了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维君、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何玉平、易铭珅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袁险峰应邀到会。
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增斌到会作提请肖友才任职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席世洪、钟志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运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广安电业局、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财经委、农委、城环资委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前锋区筹建领导小组各1名负责人,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江陵应邀列席两次全体会议。
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电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的议案;
七、人事任免案。
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易铭珅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简况
4月1日至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期2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刘道平、赵爱明、刘家强和委员共73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陈文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成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勤,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咨询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1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晏永和应邀参加会议。1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出席了会议,我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曾省权所作的关于设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的说明;书面听取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和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2012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和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了任免案。
会议期间,余仪主任围绕会议议题,认真审议,重点就《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条例(草案)》、《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等条例(草案)发表多条立法修法建议意见,多数得到采纳,并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和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介绍了相关情况。
三、领导讲话主要精神
完成各项议程后,张东升就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了讲话。
张东升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要求,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工作的方向、道路和具体任务,我们要牢记任务要求,把握主题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张东升要求,各专委会和办事工作机构要围绕落实常委会党组工作要点和常委会立法、监督、学习以及调研等工作计划,科学拟定年度工作计划,促进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加强立法工作;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扎实做好监督工作;要将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制度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相结合,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围绕发展提出真知灼见,更好地为依法履职和党委科学决策服务;要狠抓自身建设,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聚集推动事业发展的正能量,以作风建设的显著成效推动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席世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0年12月,市委三届十次全体会议提出建设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的川东渝北中心城市目标,以“一主三辅”(即:广安主城区、前锋——代市辅城、岳池辅城、华蓥辅城)为空间载体,全面实施组团式大城市发展策略,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双百”组团城市骨架。两年多来,各级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广安“双百”组团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谋划,通力合作,城市总规纲要通过评审。
2011年3月,市政府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研究院签订广安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合同,同年11月形成规划纲要评审文件。
2012年1月,市第四届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将华蓥市、岳池县部分区域纳入广安“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上海同济城市规划研究院根据新的编制任务,重新修改规划纲要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住建厅评审。同年11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广安“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评审会,原则通过我市编制的“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具体编制内容,力争今年9月完成总规编制。
(二)突出重点,加压驱动,主城区建设快速推进。
两年多来,主城区围绕“东扩西进、跨江发展、沿江开发”思路,先后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2.3亿元,城市功能不断优化,城区、园区、港区“三区”联动格局初显,东南、枣山、城北三大片区建设全面推进,城区面积拓展6.5平方公里,人口增长5.8万。
一是东南片区建设快速推进。2011年以来,该片区累计完成投资1.05亿元,凌云桥、鹭岛大桥建成投用,胜利大道等4条主干道、金鑫街等14条次干道共10公里的道路建设全面完工,2.5公里排水排污管涵、解放大道园林绿化、滨江公园一、二期全面建成,安装路灯及中杆灯450柱。目前,片区内3000亩广安港综合配套服务区基础设施建设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是枣山片区建设快速推进。枣山片区物流大道、物流A线、物流B线道路主体工程全面完成,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综合管网工程快速推进。站前大道建设工程已完成绿化苗木采购、土石方施工及排水管网建设,埋设综合管网1600米,建成道路水稳层800米。物流商贸园区支路及下穿隧道工程已完成土石方施工20万方。物流商贸园区主排水工程已进场施工。
三是城北片区建设快速推进。坚持优化环境与拓展规模并重,实施了西溪峡大桥、火柴厂至渠江奎阁大桥段滨江大道护坡道路和绿化景观、西溪峡大桥至白塔大桥段滨江大道道路、北辰湖公园和萃屏公园升级改造、岔路和协兴片区市政道路等工程。同时,以献礼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为契机,将协兴片区开发建设列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塑造、红色影视文化城等项目建设。
四是西溪片区建设快速推进。市民广场、游客服务中心和西溪河堤建设加快推进,A号桥已完成设计。片区道路、景观、博物馆等设计正在加紧进行,中国远大集团拟整体打造该片区,投资协议正在商谈之中。
(三)因地制宜,竞相发展,辅城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前锋——代市辅城建设加快推进。前锋区按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思路,依托工业园区,快速推进片区开发建设。目前,代市和前锋两个小城镇已逐步相连,城区面积由原来2.5平方公里迅速增加到5.2平方公里,人口由3万人发展到5万人,有望迅速成为一个新的城市组团。
二是岳池辅城建设加快推进。岳池县为积极推进“双百”组团城市建设,已全面启动城东2.5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以“30米”道路、“18米”道路、广岳大道、丝绸路东延伸段为主要内容的“两纵四横”道路体系正按计划推进。东湖公园、吴雪艺术中心建成投用。以白庙职中、进修校、幼儿园和医院等为主的公共设施建设快速推进。输变电技能培训中心、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商城、城东高档住宅小区、行政办公楼建设、金融商业街区将于年内全面启动。目前,该辅城面积达到14.9平方公里、人口15.15万人。
三是华蓥辅城建设加快推进。为加快与主城对接,华蓥市及时启动了新华大道、爱民路、五星路、广北三街道路建设,并已完成工程量的45%。新华大桥、清溪西桥等桥梁建设加快推进。目前,该辅城面积达10.5平方公里、人口10.7万人。
(四)主动衔接,多方争取,交通骨架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加大对接力度。根据广安市“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编制完善了《广安市构建川东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规划》和《广安市2012至2022年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十年规划》,将组团城市规划中公路、场站、港口、中心城区及组团间快速通道基本涵盖,为加快推进广安“双百”组团城市交通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加大争取力度。2011年以来,积极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大力争取,先后将广岳大道、广华大道、港前大道和官盛大桥等重点项目纳入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调整规划范围,并及时根据中、省政策支持方向,向上申报了4个干线公路联网畅通工程,目前已得到省交通运输厅的初步认可。
三是加快道路建设。巴广渝、遂广高速公路广安段已进场施工;花罗路彭家至枣山段改建工程计划5月底开工建设;广岳、广华、广安广兴至华蓥古桥快速通道计划今年开工。同时,前锋至枣山物流园区快速通道、小平故里路、官盛大桥和小平大道东南片区段建设正按计划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目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依靠纳入财政预算的城建资金,二是依托市城投公司、爱众集团等国有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由于财政预算资金量较小,参与政府工程建设的国有投资公司实力较弱、运作体制不够完善,无持续扩大融资的能力,尚未完全形成可持续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良性机制。
(二)土地储备严重不足。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模控制,省政府下达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较少,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同时,新增区域城市控规详规划正在修编,“双百”组团城市建设的土地利用规划还未编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不详,导致部分工程建设迟迟不能动工。
(三)拆迁安置矛盾突出。近年来,被拆迁群众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期望值过高,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难度加大,导致个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受阻,施工进展缓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双百”组团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确保广安“双百”组团城市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省委、省政府支持广安发展和川渝合作示范区等重要范畴。同时,督促上海同济城市规划研究院加快编制进度,确保“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尽快通过最终评审,促进城市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创新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方式。学习借鉴成都等地成功经验,将市投控公司和市城投公司整合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加快获得高等级建设资质,将其打造为市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经营实体和政府性投资建设实施主体,从而简化手续、节约时间、确保质量。
(三)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尽可能将相关项目纳入中省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占用中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督促国土部门做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等试点项目,挖掘闲置建设用地潜力,为“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四)加快各组团城市建设步伐。一是加强组团间道路骨架建设。快速启动广岳、广华、广安广兴至华蓥古桥快速通道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全线建成通车。二是加强主城区建设。按照东跨、西进、南扩、北控、中优的发展思路,不断完善市政、交通、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15年城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0万。三是加强辅城建设。前锋——代市辅城以工业园区为支撑,以城镇为载体,着力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城市服务功能,力争2015年城区面积达到1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6万。岳池辅城按照“组合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的目标,进一步细化城市总体规划,力争2015年城区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25万。华蓥辅城全力推进蓥西新城建设,加快高兴组团建设的前期工作,大力建设基础设施,力争2015年城区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万。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把你们的支持和建议转化为工作动力,自觉接受监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感恩小平,为小平家乡发展做贡献,努力推动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席世洪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全市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市政府坚持把“产业新村相融互动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步伐的首要任务,大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着力推进农民新村建设,实现了现代农业产业与新村建设相融互动,成片推进。目前,全市已连片建成优质粮油基地40万亩,柑桔产业基地55万亩,蔬菜产业基地50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6.5万亩;建成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5047个,集中连片规模超万亩的现代农业示范区达40个、54万亩;新改扩建农民新村1153个,建成新农村综合体8个。
(一)坚持科学规划布局。注重发挥科学规划引领作用,扎实搞好产村相融总体规划,真正实现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覆盖农民新村,让农民新村走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推动产村相融互动。聘请中国农科院、四川规划设计院等全国一流的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全域、全程、全面的要求,以县为单位编制产业新村同步发展的“一总四规”,即一个总体规划、四个专项规划(基地建设、新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分别编制了《广安市整体推进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年)》、《广安市新村建设整体性安排工作方案(2011—2020年)》,做到空间布局相衔接,建设规模相匹配,进度安排相协调。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成新农村综合体50个、农民新村4930个,60%的农民入住新村,建成万亩以上的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园区100个、130万亩。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集约化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一是标准化整地调形。严格按照省上农业标准粮田基础建设技术指标,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抓好田土调型、农田排灌渠系建设、小型提蓄设施建设、田间耕作道路建设和地力培肥“五大”工程,做到田网、路网、水网、机网“四网”配套。二是规模化建设基地。按照打破行政区划,集中连片,新老衔接,无缝覆盖,滚动推进的要求,已建成以渠江、嘉陵江、大洪河流域,沿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及境内四条高速公路为重点的现代农业产业带。三是科学化调整结构。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抓好产业内部结构和产业体系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支持建设优质粮油、生猪、蔬菜、柑桔“四大”主导产业基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建设草食畜禽、速生林竹、优质蚕桑、名优水产、优质葡萄、优质梨“六大”特色产业基地。目前,全市粮经面积比达到7:3,产值比达到3:4,优质良种覆盖面达到100%。四是集约化示范带动。为稳定粮食生产、深度挖掘土地产出效益,大力推行稻田养鸭、田坎田背增种、间种优质高粱、大豆等分层种养模式;实行“稻+菇”、“麦+菜+豆”、“稻+菜+菜”等水旱轮作换茬模式,大力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已建成“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20余万亩。
(三)着力打造新型村庄。以新村聚居点为中心,大力建设相对集中居住的农民新村,纵横扩张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实现新村和产业共同繁荣发展。一是突出地方特色。在农民新村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风貌塑造中,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上尽量保持原有格局,民居设计尽量满足农民群众的居住习惯和生活方式,风貌塑造上充分融入现代生活元素和地方特色建筑元素,坚决不照搬城市小区建筑模式,坚决不搞城市版的新农村,着力建设地方特色突出的农民新村。二是优选建设模式。按照“旧院改造扩建、旧房拆除重建、镇村结合迁建、避灾搬迁新建”四建联动的方式,由政府结合实际配套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既节约了建设成本,减少了占地面积,又促进了老房旧院改貌换新。三是联动发展产业。坚持产村相融,在每个新村点周边配套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相邻的新村点选择相同的主导产业,随着新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产业基地也不断向周边扩张。在农民新村建设过程中,克服单纯“建新房”的思想局限,注重拓展农民新村产业发展和服务功能,配套完善农民新村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了一批农家园林型、花果品鉴型、休闲度假型、民族风俗体验型、特色餐饮型等特色农民新村。
(四)不断完善综合配套。在产村相融互动发展中,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了农村综合发展能力。一是狠抓基础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区域集中、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县为单位整合各类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和资金,建立统筹型捆绑式投入机制,打捆投入到项目实施区,做到新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同步配套基础设施。二是坚持科技兴农。强化新型农民培训,加快引进适合丘区作业的先进农机具,大力实施“两新”战略(前沿新品种、前沿新技术),组装配套推广应用工厂化育苗、设施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旱育秧及超高产强化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促进良种良法良制良壤良机“五良配套”,提高了作物单产,促进了粮食丰收。三是强化公共服务。以公共服务“1+6”为基本要求,依托“村支两委”活动阵地,配套完善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电话等公共服务体系及功能,开通“新农通”手机短信为农服务平台,及时为农民传递党的“三农”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信息,不断推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在推进新村建设及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中,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不断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一是加快土地流转。组建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中心,大力完善农村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土地流转形式,积极探索托管、入股、返租倒包等新的合作流转形式,将零散的土地集聚整合,统一调形整理,交专业合作社、业主或种田能手经营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二是强化人才支撑。通过引进农村适用型科技人才、培育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民、选配大学生村官、选派市县部门干部到村挂职等形式,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给予税费优惠。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减免行政规费、全程优质服务的政务服务措施,推动产业新村相融互动协调发展。四是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在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让涉及农户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自主选择土地是否融入产业基地进行调田并形,自主选择主导产业,自主选择合作形式,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新村点建新房,自主选择户型,自主选择施工队伍,自主监督工程质量,自主管理建房资金,实现了“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行政主导”向“服务引导”、“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2012年8月10日,全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会议在广安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时任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赞誉:在广安看到了抓新村建设带来的新变化,看到了产业发展与新村建设相融互动的新格局,看到了渠江流域灾后重建的新成效,看到了“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新景象,其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新村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较好地体现了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的要求,在全省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2012年11月25日,新任省委书记王东明看了前锋区观塘、代市农业园区和岳庙新村后,给予了两个“震撼”、两个“很少见”、一个“真没见过”的评价。原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国务院参事刘坚在深入广安调研后,认为广安探索出了一条发展丘陵地区现代农业的新路,是四川的一面旗帜、全国的一个样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高规格承办了全省现场会议,得到了中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整体发展不够均衡。受地理条件限制、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基础的影响,各区市县基地建设规模、产业结构调整速度、产加销市场化程度等都存在较大区别,很多地方只注重了现场点和干线公路附近的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未能做到全面发展、均衡发展。特别是边远山区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方面还存在死角,加之这些地方项目投入较少,干部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农民收入差距还在进一步拉大。
(二)农民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加快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从目前来看,全市个别地方存在前期宣传引导和发扬民主不到位,未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搞“形象工程”和包办代办倾向等现象,导致部分农民群众对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参与热情不高,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现象。
(三)重建轻管现象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规模实现快速扩张,但在引进有实力的业主和大型龙头企业方面相对滞后,多数基地建成后,长期由缺乏管护资金、组织化程度不高的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行管理、粗放管理,导致个别基地产业效益不高。同时,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供求数量与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劳动力已从绝对富余向结构性不足转变,留守在家的老弱妇幼接受新知识、新理念能力较差,体力和精力都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致使近年来建设的大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和维护。
(四)机制创新亟待加强。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处于飞速发展的转型时期,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已经出现不相适应现象,急需在土地流转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基地建设管理、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探索创新,特别是个别地方土地整理后,引进业主和龙头企业不及时、不到位,只能简单地交给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种植,对推动农民向农场主转变帮助不大,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破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我市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落实省委王东明书记关于“广安要走在全省改革开放前列”重要指示精神的综合性抓手和重要载体,也是农业战线同志向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下步工作中,市政府将以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突出粮经协调、产村相融,全域、全程、全面推动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整体提升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水平。
(一)产村相融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坚持“三全”,系统完善规划。全程就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完善规划,全域就是所辖区域的整个农村,全面就是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整体发展。既注重公路主干线两旁,又探索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二是狠抓“三同”,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涉农重大项目整合实施机制,既重视规划总揽,又强化实施统筹,确保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新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与生态文明建设等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协调推进。三是突出“三力”,齐心共建。以规划为统揽,以项目为载体,以机制为保障,铆足政府引导力、发挥农民主体力、激活社会参与力,携手共建美丽乡村。
(二)粮经协调推进千万工程。一是扩大实施规模。继续按照“四网”(田网、路网、水网、信息网)覆盖、“七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新机制、新农民、新经营主体)配套的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千斤粮、万元钱”工程建设。二是优化种植模式。认真总结“千斤粮、万元钱”工程种植模式的成功经验,稻田推广稻—菇、稻—菜—菜、稻—芋—芋、稻—鸭等成功模式,旱地推广芋—玉—豆—菜、玉—豆—菜—菜—芋、糯玉米—辣椒等成功模式。三是突出精品生产。充分利用“千斤粮、万元钱”工程建成的良好基础,大面积推广优质稻品种,大面积间套轮作蘑菇、芹菜、香菜等高附加值品种,大面积推广绿色生态生产技术,实现优质工程优质生产,将“千斤粮、万元钱”建成精品农业生产区。四是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千斤粮、万元钱”工程项目集中的优势资源,持续发展以沼液充分利用为核心的循环农业,有效提高环境承载容量。
(三)大力推进“两新”战略。以“新品种、新技术”为重点,大力引进水稻、柑桔、蔬菜等产业优质、专用的世界级或国内顶级新品种、高端前沿新技术,在我市建立主导产业良种繁育基地、新品种及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水平,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档升级。同时,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力争把我市建成中国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综合实验站、博士工作站和功能水稻研究开发分中心,建成国内外最前沿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试验平台。
(四)延伸产业发展链条。一是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制定完善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对对引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项目配套和资金支持。二是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将2013年作为全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年,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管理标准化、品牌打造标准化、安全监控标准化,建立“四有”(即有自有商标、有标牌标识、有技术标准、有专人指导)、“四统一”(即统一集中育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销售)生产经营示范区50万亩。三是不断拓宽销售半径。坚持搞活本地市场,放手扩大重庆市场,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着力挺进国际市场,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期货交易网点、直销店。
(五)推进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农民自愿、规划先行、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发展领域,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带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二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把农户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起来,实行农村土地差别化管理,推动农户土地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三是创新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支撑体系建设,推动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工作扎实开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品种,将柑桔、蔬菜等产业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畴。四是创新涉农资金整合机制。继续坚持将项目整合与编制规划、基础建设、发展产业同步推进,集中使用涉农资金,连片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持续提升投入强度,放大项目实施效能。五是探索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机制。引导、鼓励农户在“千斤粮、万元钱”工程实施区进行土地流转,发展一定数量农民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民。同时,由农户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化体系,在技术品种、生产管理、质量安全、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单一环节或多个环节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实现新形势下“统”、“分”双层经营的有机结合。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帮助支持,我们将虚心采纳、接受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努力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杨润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将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为推进《矿产资源法》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于4月中旬,对我市《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4月11日,检查组召开了工作会议,对检查进行部署,印发《矿产资源法》资料并组织学习、培训。4月12日,检查组分4个小组,分赴华蓥市和邻水县,抽查了溪口煤矿、天池煤矿、龙泉煤矿、宏云建材有限公司、觉庵建材经营部、高滩永恒砖厂,与当地矿产企业业主、镇村干部群众及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广安市政府和华蓥市、邻水县政府及国土资源局、经信委、安监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座谈。委托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在其所辖的行政区域开展了《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听取了前锋区人大办筹备工作组关于其辖区《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通过广安日报、广安人大网站等媒体,向本市公民、机关、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征求了对我市实施《矿产资源法》的意见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矿产资源法》的实施,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利用和保护工作,强化政府职能和落实相关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加强《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宣传车等载体,通过举办各类专题、加强执法培训、组织矿产企业业主和矿区群众学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干部职工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矿产企业业主和矿区群众对《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面,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多年努力宣传下,不少矿产企业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等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主动配合和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污染费等各种税费,没有拖欠现象,生产经营日趋规范;在政府相关部门登记的不少矿产企业,依照保险法律法规,积极为职工办理了医疗、养老、失业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二)开发利用行为逐步规范。加强对矿产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矿产企业开发利用行为逐步规范。一是加强登记审批管理。我市相继出台了《采矿登记审批制度》、《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申报制度》等,并按《矿产资源法》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做好企业采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证件的登记管理和上报审批工作。二是严格矿产企业年检。每年的3、4月份,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市矿产企业开展储量动态监测和年度检查,对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时整改;对整改仍然不合格的,依法实施关停处理。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安全生产管理和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齐抓并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持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
(三)开发利用效益不断提高。一是推行标准化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在非煤矿产的开采上,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引导露天采石场推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强行推进页岩矿机械化铲装作业,既减少了人员伤亡,又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煤矿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等“六大系统”建设,实施高效矿井建设、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通过推行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推进技术改造,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建立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二是依法关停落后企业。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产企业。通过淘汰落后企业,提高了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水平。三是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推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以整治促整合,努力解决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等突出问题,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加强对废气、废渣的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如,将煤矸石、石灰石等废料加工,作为交通、建筑等材料,变废为宝,既合理利用矿产废弃物,满足交通、建筑等建设的需要,又保护了生态环境。
(四)环境治理效果明显。我市从60至70年代起,就对华蓥山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由于环境治理历史欠帐较多等因素,环境问题十分严重。为保护好矿山环境,政府及相关部门把环境治理作为实施《矿产资源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加大治理力度,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受灾区域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治理效果非常明显。
一是督促矿产企业履责。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产企业对采矿诱发的环境问题实施治理,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市政府根据《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此规定,采取有效方式积极收取地质环境保证金,大多数矿产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地质环境保证金,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为解决环境治理资金严重不足的状况,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了不少的项目资金。据华蓥市提供的资料显示,华蓥市于2010年成功申报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计划3年投入3亿元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单点项目,截止2013年4月,已投入资金1.3亿元。据邻水县汇报材料显示,该县先后争取了甘坝乡、四海乡等7个治理项目,资金达1700万元;目前,正积极申报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坚持防治结合,采取了编制规划、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建立地质环境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大力实施环境治理工程、积极实施避险搬迁等措施,努力缓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执法工作日益加强。一是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根据《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招拍挂出让矿权,依法按程序管理矿产资源。据市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2012年,全市出让采矿权9宗,收取出让价款1510万元;变更登记采矿权31宗,收取价款96.75万元;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70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1.8万元。二是建立巡查和举报制度。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重点矿区、矿山进行定期巡查,查处乱采乱挖等不法行为。我市创新推行了“邻矿互查机制”,为查处越界开采等不法行为提供了证据。设立12336举报电话,分级设置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箱,并安排专兼职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处理。三是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公安、国土、安监、煤管等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目前,我市执法工作日益加强,乱采乱挖、非法转卖等违法现象逐渐减少,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明显好转。
我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撑了以广安发电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广安电力工业,以水泥为主导产品的广安建材工业等产业的迅猛发展,对我市工业经济、城市农村和交通建设等提供了资源保障,对全市GDP和地方财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邻水县、华蓥市和前锋区体现更为明显,极大地助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法》虽然在我市在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经过多年的矿产资源开采,我市部分矿区出现了地表裂缝、地面塌陷、地下水疏干、植被破坏、水源污染、民房开裂、当地生产生活用水困难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土地石漠化、荒漠化现象日趋严重,甚至导致有的地方永久性破坏,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级政府应有打持久仗的精神准备,坚持不懈地抓矿山环境治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否则,我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将不可持续发展。
(二)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存在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批甲采乙、擅自改变资源用途等违法行为,出现非法开采条石和非法挖掘小煤窑现象,而且屡禁不止。在检查时,有群众反映:在邻水县高滩镇保家村,有非法挖掘小煤窑的现象,非法开采者气焰嚣张,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按程序查处。
(三)有的矿产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我市个别矿产企业存在欠缴地质环境保证金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治理的进度和效果。据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广能集团2006年—2012年应缴纳地质环境保证金9666.1868万元,已收取到位1354万元,(已用1245.1万元,剩余108.9万元),尚欠8312.1868万元未缴纳。有的矿产企业对地质环境保证金的理解有误,认为缴纳了地质环境保证金就可不承担环境治理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有的煤矿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规划布置、安装极不合理,煤矿企业业主投入资金建处理池,但用不上,唯一的作用就是应对上级各种检查。
(四)对企业收取相关费用的使用与群众的期盼有差距。检查组与矿区部分村组干部和群众进行了座谈,据他们反映:对矿产企业缴纳的有关费用能否完全用于当地的环境治理表示担心,希望政府将收取的有关费用能够完全用于当地的环境治理,并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
(五)有的地方开采不合理。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市一些地方开采不合理,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在我市的石林景区、广安至邻水的老公路老屋嘴(现属前锋区境内)等地开采矿产资源,不仅造成了植被破坏等环境污染,而且与我市重要景区的生态建设等极不协调。
三、工作建议
为全面有效实施《矿产资源法》,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对《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和矿产企业的法制意识,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一是组织矿产企业业主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培训考试,对业主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将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二是采取由当地广播电视台播放《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印发《矿产资源法》小册子、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三是组织矿区基层政府、矿产企业业主、人大代表及村组干部和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宣传《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矿产资源是国有资产”、“必须依法有偿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概念深入人心,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四是采取有效办法,加强主体责任教育,增强矿产企业“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境治理责任意识,使其按规定缴纳地质环境保证金等各种费税,并积极承担环境恢复治理责任。
(二)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实现经济发展和环保有机统一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把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开采监管同环境治理、生态恢复建设有机结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一是强化环境治理。各级政府要将矿区环境恢复治理纳入民生工程,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规划,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集中人力、物力和资金,进行环境恢复治理,扎实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建设,确保矿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矿产企业采矿现场监管,督促其边开采边治理好环境;结合年检等管理工作,对不履行环境治理责任的矿产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甚至关停。严格准入,对新设立的矿产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已经关闭的矿山,要及时搞好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责任。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要密切配合,采取严厉的手段,坚决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事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是强力征收地质环境保证金。加大对地质环境保证金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收取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缴纳地质环境保证金和其他有关费用的矿产企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四是认真研究落实群众对环境治理的合理要求。对群众提出“向矿产企业收取的有关费用,应完全用于矿产企业所在的矿区环境治理,并公开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要求,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治理项目资金使用办法和监管办法,加强对治理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大资金使用公开力度,增强透明度,保障资金公开透明运行,有效实施环境治理项目。
五是合理规划开发矿产资源。按照《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开采矿产资源,做到规划和开采矿产资源不与交通、景区生态建设等发生冲突。
(三)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和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使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政府之间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将《矿产资源法》的执法工作纳入市政府的督查范围,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三是严肃查处矿产企业违法行为,促使其依法生产经营、履行环境治理责任、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四是实行部门责任追究制,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不力、推诿卸责、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陈绪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将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为了促进电力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推动电力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电力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开展检查工作前,执法检查组集中学习了电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广安日报》、广安人大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了执法检查公告,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贯彻实施电力法的意见和建议。3月27-28日,执法检查组深入邻水县和岳池县部分供电企业、用电企业和居民户,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了解和检查电力法宣传普及、电力基础设施及农村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供电企业执行同网同价、供用电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委托华蓥市、武胜县人大对本辖区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就检查情况与市政府交换了意见。
一、贯彻实施电力法的主要成效
通过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电力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力事业发展,积极宣传贯彻实施电力法,将电力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市供用电秩序较为平稳,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得到加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注重法律宣传学习,依法供、用电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电力法的宣传工作,将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五五”、“六五”普法内容,广泛宣传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电力监管部门和电力企业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街道、场镇、学校、社区、企业,通过挂标语、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用电“明白纸”、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拓展宣传受众面,营造全社会依法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促进了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了执法行为,增强了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依法供、用电自觉性,窃电、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得以有效遏制。
(二)加快区域电网建设,电力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市政府将电网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十二五”广安电网建设的意见》,成立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为全市电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是发电能力极大提高。形成了以火力发电为主,以水力、瓦斯、余热发电为补充的电能生产体系。目前全市纳入省统筹统分的电厂5座,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295万千瓦,2012年发电量110亿度,上网电量101亿度。二是电网保障能力增强。“十一五”期间共争取中、省电网投资项目29个,投资额10.6亿元。基本形成以500千伏黄岩站为中心、220千伏双环网为骨架、110千伏系统分片运行的骨干电网布局,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67座,总变电容量达到4800兆瓦,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总长度超过2500公里。经过对农村电网的改造升级,农村用电质量明显提高,大部份区域能保证农民群众用电需求。三是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随着城市化水平提高和工业企业的发展壮大,居民生活水平改善,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用电量增长80.7%,年均增长12.6%,电网最高供电负荷突破630兆瓦。电力建设有效地保证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强化服务意识,维护电力使用者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供电部门认真执行国家电力法规,着力规范供用电秩序,营造公平、安全的用电环境。一是注重科学调度,提升电网保障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安电业局、广安爱众公司密切配合,结合不同时期供用电负荷特点,研究制定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方案,加强对重点行业及用电企业的运行监控,强化电力调度,确保电力供应紧张时期不出现大面积拉闸限电,电网安全运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二是积极落实电力政策,努力推进同网同价。由于我市长期存在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并存现象,地方电网主要依靠大网趸购,造成地方电网电价普遍高于国网。根据电力法关于实行“同网同价”的规定,市县政府积极争取省上支持,正在分步推进同网同价的实施。首先实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同网同价,农村居民用电价格大幅下降(从0.74-0.78元降到了0.61元左右)。目前地方电网已全部实现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国网执行阶梯电价,但区县居民用电与四川电网比较每度电还高出0.1元以上,市政府决定广安爱众供区、邻水县、武胜县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年内统一执行四川电网价格标准每度电0.5224元,并创造条件在地方电网逐步实行阶梯电价,华蓥市、岳池县争取尽快与省网同价。其次是归并售电价格类别,通过缩小电价差距,逐步将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各类用电,包括商业用电和各类工业用电价格调整一致,实行商业用电、一般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同价,逐步缩小与四川电网的价格差距,岳池、邻水工业园区工业用电已经与四川电网同价,并争取到价格下调的降价损失基本上由省电力公司解决的政策支持。第三是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四川电网价格,农村安全饮水用电价格执行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确保惠农用电政策落实到位。三是供电企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基层供电所和营业厅公示用电办事程序、电价标准和收费项目,做到了公开透明,方便用电企业和群众。利用报纸、电视、电话提前发布计划检修和临时停电公告,建立电力服务热线,24小时为客户提供报修、投诉、咨询服务。全市供电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供电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和群众基本用电权益得到保障。
(四)注重依法管理,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一是加强供区管理,严格划分供电营业区域,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对供电质量不合格的供区及时督促整改。区域内供电企业供区边界明确,供区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二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与管理,确保电网运行安全高效。市、区、县成立由综治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三电”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加强电力设施设备保护和管理工作,电力企业全面实施“定址、定人、定类”,区市县和乡镇、街道广泛开展“定片、定员、定责”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模式,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意识增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逐年减少。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贯彻执行电力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地区电网保障能力不强。国网供区的边远地带和部分地方电网运行保障能力较弱,因用电负荷增长快于电网建设而造成供电能力不足。电网结构不尽合理,广安爱众部分供电线路大大超过有效供电半径,在用电高峰期常出现线路过载、变压器超负荷等情况,甚至导致停电故障;煤矿双电源建设因地域分散,投资较大而进展缓慢;农村电网经过几次改造,供电安全保障能力仍较薄弱。边远地区由于供电半径偏大,线路老化严重,线损较高及线路安全隐患多,供电可靠性差、居民用户端电压偏低,有的地方家电无法正常使用。
(二)电力服务质量存在差距。在监管力度较弱的市县两级,基本靠供电企业自我约束和管理,供电企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比较明显,电力用户缺少“话语权”;工业用电因供电主体不同而电价差异明显,部分企业用电成本较高,影响对外招商引资和企业投资生产积极性;个别供区电费收缴中存在搭车收费现象;有的供电企业在用电设施建设中存在变相垄断,有的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管护不到位;个别供电企业办事流程需进一步简化,员工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农村供电质量需要提高,电路维护还需强化。
(三)电力设施保护有待加强。电力工作涉及发改、经信、住建、国土、林业、水务、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而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缺乏整体联动机制,导致电网建设、园区发展、城市改造经常因占用迁建电力通道设施等协调困难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规修建和违法作业、电力沿线清障、规划建设电力通道受阻等问题较为突出;边远地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深化电力法规宣传学习。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电力企业要抓住“六五”普法时机,继续做好电力法宣传普及工作,营造深入贯彻实施电力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要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农村区域和未成年人群体,尤其是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公民依法维护电力设施自觉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用电的法制观念和公民安全用电、主动护电的意识。
(二)推进电力事业先行发展。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电力事业适度超前发展的意识,依据国网规划中期调整方案,启动并做好我市“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的调整。通过积极向上争取,确保“十二五”期间建成岳池220千伏变电站。增加农村电网投入,加快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的用电需求。采取过硬措施,彻底消除边远山村电网改造死角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通过改造完善和有效管护,坚决杜绝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努力提高电力服务水平。市政府要对电力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搭车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电力部门要主动破除行业垄断的思维定位,不断转变经营理念,切实改进供电管理与服务。要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用户办理用电事项提供方便;政府要加强监管和协调,引入市场机制,打破电力设施安装的变相垄断;要规范电费收缴和停电行为,对临时欠交电费用户实行主动告知催交,避免随意拉闸停电。
(四)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电力安全防范模式,住建、林业、国土、水务、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妥善协调解决好电网建设、园区发展、城市建设中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冲突,确保电力通道建设安全有序;加强输电线路沿线清障工作,坚决遏制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随意开挖乱建,毁坏电力设施现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政府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强化综合监管,切实加大对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可靠。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广安市市树的决定
2013年5月16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的议案》,决定广安市市树品种为香樟。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提高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林业行业标准》和《广安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香樟”为“市树”,并通过广安日报、广安广播电视台和广安在线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请予审议。
附件: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议案的说明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附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议案的说明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热情,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生态意识,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广安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我市组织开展了“市树”评选活动。现将开展“市树”评选活动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活动开展背景
“市树”是一个城市文化内涵、人文精神和地域特色的象征,是现代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个性“名片”,近年来,很多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确定了“市树”。2012年2月,国家林业局公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林业局2012年第5号公告),该《标准》明确规定“市树”是城市生态文化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内容,要求“依法民主议定,确定市树、市花,并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我市据此开展了“市树”评选活动。近期,国家林业局将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活动开展情况
2012年7月以来,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市树、市花”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经过了宣传发动、候选提名、市民评选、专家评审四个阶段,并广泛征求了市人大农委、市政协农业委和社会各界的意见。2013年3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市花”的议案》。经过表决,桂花被确定为广安市“市花”;银杏为“市树”未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013年3月27日,市绿委办制定了《广安市“市树”评选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2013年4月3日上午,市绿委办组织召开了“市树”评选听证会和专家评审会,对桂花、香樟、雪松、楠木四个“市树”候选树种听取了听证代表和专家评审组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情况
参加会议的代表33人(其中:市绿委成员单位14人、市人大代表5人、市政协委员5人、林业专家和市民代表9人)。会上,市绿委办对经市民投票产生的桂花、香樟、雪松、楠木等四个“市树”候选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生态学特性、生态经济价值、市域分布以及文化内涵等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与会代表就推荐“市树”树种陈述了各自的意见,代表们发言积极踊跃,并就候选“市树”进行了表决。
(一)代表陈述意见情况。
与会代表认为“市树”是一个城市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的象征之一。开展“市树”评选,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广安知名度的需要,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必将对广安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桂花、香樟、雪松、楠木等四个“市树”候选树种,与会代表从不同的角度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桂花树形优美、分布广泛、市民喜闻乐见,但桂花是以“花”为主,且树体不高大挺拔,并已被确定为市花,因此不宜再推荐为“市树”;雪松和楠木虽树形优美、高大挺拔,但雪松是外来树种,楠木较为名贵,两个树种在广安分布不广、市民知晓率低、文化内涵不够丰富,因此不宜推荐作为广安的“市树”。综合候选树种的特性、价值、市域分布和文化内涵等多方面的因素,代表们一致推荐香樟为广安市“市树”。一是市域分布广。香樟是我市的优良乡土树种,适应性强,分布广泛。在邻水县铜锣山中部有成片的天然林分布。从垂直分布来看,从邻水县御临河幺滩水面高程185米到华蓥山主峰高登山海拔1704.1米的区间均有分布;从水平分布看,在山区、丘陵和平坝地区也均有分布,常见于学校、医院、公园和厂矿等区域。二是绿化效果好。香樟为常绿阔叶乔木,树形高大整齐、树冠开展、枝叶浓绿,为优美的“四旁”和园林绿化树种,成活率高,生长较快,易成林成景,可广泛作为庭荫树、行道树、防护林和风景林,广场、校园、小区绿化也颇为适宜。三是经济价值高。香樟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树种,木材优良,芳香,有光泽,耐腐,细致,纹理美观,为造船、水中工程和制作上等家具、工艺品、乐器的优质木材;根枝叶可提取樟脑及樟油,供医药、化工、香料、防腐、杀虫等用,为工业及国防化工的重要原料;种子含油脂65%,可榨油,为制皂良好原料;樟叶可饲养樟蚕,蚕丝供医学美容用。四是文化内涵深。在民间,人们常把香樟树看成是景观树、风水树,寓意避邪、长寿、吉祥如意;因其生命顽强、高大挺拔,具有蓬勃向上、坚韧不拔、充满活力的美好寓意,被称为“奋进树”;因其抗逆性强,吸滞粉尘和有害气体,被称为“健康树”、“吉祥树”;因其香味独特,杀菌防虫被寓为“一身正气”、“拒腐防变”,因此还被称为“廉洁树”。五是推广栽植易。香樟作为全省重点发展的珍稀树木,因其适应性强、绿化效果好、经济价值高、文化内涵深等特点,深受广大城乡居民青睐;特别是香樟种子繁殖容易、种苗价格较低,近十余年来,在城乡绿化造林中得到了广泛推广,多用于城镇街道、公园、广场、公路和水系等区域的绿化美化。
会上,与会代表还建议,“市树”评选后,要广泛宣传,全面提高市民知晓率;要合理规划,适度推广栽植;要挖掘具有广安特色的“市树”文化,充分体现广安精神。
(二)代表举手表决情况。
与会代表发言完毕后,对桂花、香樟、雪松、楠木四个“市树”候选树种分别进行了举手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桂花为“市树”5人,不同意28人;同意香樟为“市树”33人,不同意0人;同意雪松为“市树”0人,不同意33人;同意楠木为“市树”0人,不同意33人。
四、专家评审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市绿委办又赓即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议。专家评审小组共13人,其中市委宣传部1人、行业技术人员9人(林业系统5人、市农业局1人、市园林局2人、邓小平故里管理局1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2人。各位专家从树木特性、市域分布、绿化效果、经济价值、文化内涵和推广栽植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分析、充分讨论,一致形成了推荐香樟为“市树”的评审意见。
2013年4月28日,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综合听证会表决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对推荐的“市树”进行了议定,同意推荐“香樟”为“市树”。
以上说明,连同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的议案,请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命名单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增斌的提名,
决定任命:
肖友才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肖友才任职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请任命:
肖友才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请予审议。
市长:罗增斌
2013年5月15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的提名,
免去:
蒋叔容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成代军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胡 政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黄 建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冯烈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 钧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德育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卿 兵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宋川平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朱 军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方斌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 辉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 兵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杨 斌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朱 军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方斌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成代军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 勇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胡 政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 建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德育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 钧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 辉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冯剑辉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朱军等人职务任免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特提请任命:
朱 军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方斌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成代军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 勇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胡 政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 建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德育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 钧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 辉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冯剑辉同志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蒋叔容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成代军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胡 政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黄 建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冯烈钢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 钧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德育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卿 兵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宋川平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朱 军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方斌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 辉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 兵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杨 斌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
2013年5月13日
关于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广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审议意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会后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于4月7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教科文卫委认为,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和措施。通过加强法制宣传,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大依法惩处力度等措施,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充实食安委工作力量,建立无缝监管机制,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强化经费保障,突出监督管理重点,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落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氛围。同时市政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安全目标任务责任制管理,并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意见,以确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还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在2月下旬起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教科文卫委认为,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食品安全领域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但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长期的系统工程,市政府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为保障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作出新的努力。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将继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工作调研。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向社会公布。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
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即组织相关部门逐项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
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四条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研究处理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把落实四条审议意见作为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查找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今年2月下旬起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二、完善措施,构建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1. 加强法制宣传。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六五”普法重点内容,开展上门普法、制发法制读物,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曝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企业“黑名单”,以儆效尤,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意识。
2. 加强法制建设。一是规范执法主体。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范围、程序、标准等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协调处理部门执法争议,切实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教育培训,掌握执法技巧,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综合素质能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公告、决定等执法程序,有效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或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3. 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巩固“打四黑除四害”成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瘦肉精”、“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故意、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以儆效尤。对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曝光,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采取责令整改、停产停业、取缔关闭等强制措施。对依法强制退出的实施跟踪执法,捣毁非法场所,没收工具设备,彻底消除其再次从事违法活动的资本。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并推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案件咨询和会商制度。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触犯刑律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以罚了事。
(二)进一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
1. 加大综合协调力度。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市食安委组成人员,市食安办增设了专职副主任,并按副县级配备。各区市县也充实了机构人员,配备了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日益完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分问题,切实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头和岗位,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2. 建立无缝监管机制。生产加工环节,质监部门适时启动运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出厂检验和生产许可信息实现全程动态监管。市场流通环节,工商部门探索建立“三化四管五定位”网格化监管模式,大幅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管理水平。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监部门出台了《广安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处置广安区宫府酒店事件中,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了用餐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县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加强督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积极推行广安区 “一专三员”(乡镇专职食安工作人员,村主任兼任协管员、村文书兼任信息员、驻村干部兼任联络员)基层监管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基层派出机构作用,统筹农业(农技)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等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形成了全覆盖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络体系。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落实到位。
1. 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2年,全市投入食安专项经费841万元。2013年,将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经费使用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增加设施设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投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突出监督管理重点。2012年,以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地沟油、病死病害畜禽、调味品等七大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941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6万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40余件,收缴、销毁不安全、劣质食品30余吨,端掉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窝点7个,逮捕起诉30余人,打掉食品安全犯罪团伙4个,全市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1500余批次,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0%以上,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今年,全市重点围绕食品非法添加、白酒行业、食品标签标识、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私屠滥宰和“注水肉”、学校食堂和农村群体聚餐、小作坊和小摊贩等方面开展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及时严肃查处各类问题,不断提升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努力让公众消费安全、饮食放心。
3.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明确食安委、食安办和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食品安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食安办每月组织一次督查并通报情况,食安委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分析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是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任务由各部门分别承担,共同完成;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建成全市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强化日常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针对食品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明确发布主体、审核程序,归口统一发布。密切掌握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及时掌握舆论关注热点问题和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认真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等方面效能,确保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氛围。
1.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现场咨询、讲解、案例展示,让公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食品消费安全常识及维权途径。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有针对性地对食品安全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释疑答惑,提高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伪劣食品鉴别能力,有效解决基层群众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2. 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生产台账、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积极推行诚信分类监管,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激励机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真正让守信者得实惠、失信者受惩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倡导文明诚信经营,形成自律监督机制。
3. 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及时规范公开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政策法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监督抽查、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原则上能公开、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的范围和要求,采取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二是畅通群众食品安全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广安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市本级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专款用于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及时核查举报线索、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性。三是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统一设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在交通要道设置大型宣传牌,在场镇、市场、经营企业、学校食堂等公共场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市政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安全目标任务责任制管理。凡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广大群众造成的危害。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意见,形成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专此报告。
关于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4月16—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铭珅带领市人大城环资委全体成员深入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就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市、及部分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组团城市目标任务更加清晰。
2010年12月,市委三届十次全体会议提出将广安建设成为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的川东渝北中心城市目标,以“一主三辅”(即:广安主城区、前锋—代市辅城、岳池辅城、华蓥辅城)为空间载体,全面实施组团式大城市发展战略,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双百”组团城市骨架。
1.广安主城区。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77万人,建设用地规模73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组团城市的核心,城市的行政、商务、旅游、物流中心,科研教育和高新产业、都市产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
2.前锋—代市辅城。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16万人,建设用地规模22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组团城市的重要产业新城,主要包括能源化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区及居住区。
3.岳池辅城。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4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40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组团城市的文化休闲副中心,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休闲游乐购物之城,医药化工等新兴产业基地。
4.华蓥辅城。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22万人,建设用地规模20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组团城市的旅游副中心,矿产资源、特色商品的贸易加工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二)组团城市总规纲要通过评审。
2011年3月,市政府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研究院签订广安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合同,同年11月形成规划纲要评审文件。
2012年1月,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将华蓥市、岳池县部分区域纳入广安“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上海同济城市规划研究院根据新的编制任务,重新修改规划纲要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住建厅评审。同年11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广安“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评审会,原则通过我市编制的“双百”组团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目前,具体编制内容正在进一步优化完善之中。
(三)组团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11年以来,全市完成城乡建设固定总投资208.6亿元;新增城镇面积33平方公里,达到181.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3.84个百分点,达到32.9%(其中2012年提高1.98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二);组团面积增加13.2平方公里、达到64.4平方公里,人口增长15.2万人、达到63.85万人。
1.“一主”(主城区)建设快速推进。
两年来,围绕“东扩西进、跨江发展、沿江开发”战略思路,先后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2.3亿元,城市功能不断优化,城区、园区、港区“三区”联动格局初显,东南、枣山、城北三大片区建设全面推进,主城区面积拓展6.5平方公里(不含枣山商贸物流园),人口增长5.8万。
(1)东南片区建设情况。2011年以来,该片区累计完成投资10500万元,凌云桥、鹭岛大桥建成投入使用,金安大道延长段、胜利大道、解放大道、振兴街等4条主干道和金鑫街、团结路、河堰街等14条次干道共10公里的道路建设全面完工,2.5公里排水排污管涵、解放大道园林绿化、滨江公园一、二期全面建成,安装路灯及中杆灯450柱。目前,片区内占地面积约3000亩的广安港口综合配套服务区基础设施建设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2)枣山片区及物流园区建设情况。枣山片区物流大道、物流A线、物流B线道路主体工程全面完成,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综合管网工程快速推进;站前大道建设工程已完成绿化苗木采购、土石方施工及排水管网建设,完成综合管网埋设1600米,完成道路水稳层800米;物流园区支路及下穿隧道工程已完成20万方土石方施工;物流园区主排水工程已进场施工。
(3)城北片区建设情况。坚持优化环境与拓展规模并重,实施了西溪峡大桥、火柴厂至渠江奎阁大桥段滨江大道护坡道路和绿化景观、西溪峡大桥至白塔大桥段滨江大道道路、北辰湖公园和萃屏公园升级改造、岔路和协兴片区市政道路等市政工程。同时,以献礼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为契机,将协兴片区开发建设列为城市建设的重点,正在组织实施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塑造、红色影视文化城等项目。
(4)西溪河片区建设情况。市民广场、游客服务中心和西溪河堤建设加快推进,A号桥完成设计。片区道路、博物馆设计、景观设计正加紧进行,计划今年6月份正式启动建设。
2.“三辅”建设强力推进。
(1)前锋—代市辅城。前锋区于今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该区将按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思路,依托广安工业经济的发展,快速推进片区开发建设,城区规划面积达到5.2平方公里,人口5万人。目前,代市和前锋两个小城镇已逐步相连,有望迅速成为一个新的城市组团。
(2)岳池辅城。为积极推进“双百”组团城市建设,该辅城已全面启动城东2.5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30米”道路、“18米”道路、广岳大道、丝绸路东延伸段为主要内容的“两纵四横”道路体系正按计划推进,东湖公园、吴雪艺术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以白庙职中、进修校、幼儿园和医院等为主的公共设施建设快速推进。输变电技能培训中心、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商城、城东高档住宅小区、行政办公楼建设、金融商业街区将于年内全面启动。目前,该辅城面积达到14.9平方公里、人口15.15万人。
(3)华蓥辅城。为加快与主城对接,华蓥市及时启动了新华大道、爱民路、五星路、广北三街道路建设,已完成工程量的45%。目前,该辅城面积达到10.5平方公里、人口10.7万人。
3.交通骨架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广安市“双百”组团城市建设需要,市交通局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编制完善了《广安市构建川东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规划》和《广安市2012—2022年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十年规划》,将组团城市规划中公路、场站、港口、中心城区及组团间快速通道基本涵盖,为加快推进广安“双百”组团城市交通建设提供了依据。市交通局还积极向上争取,已将广岳大道、广华大道、港前大道和官盛大桥等重点项目纳入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调整规划范围,并及时根据中、省政策支持方向,向上申报了4个干线公路联网畅通工程,目前已得到省交通运输厅的初步认可。为加快“双百”组团城市建设,全市启动了9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一是巴广渝高速公路广安境内段。该项目已开工多个控制性工程,计划5月底前实现南充界至协兴段主线开工。二是遂广高速公路广安境内段。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全线建设供地计划5月底前完成。三是花罗路彭家至枣山段改建工程。计划6月上旬完成BT招商和征地拆迁,5月底开工建设,2014年6月底前建成通车。四是小平故里路。五是官盛大桥。六是小平大道东南片区段。七是岳广华快速通道。八是前锋至枣山物流园区快速通道。九是广安广兴至华蓥古桥快速通道,计划今年开工,2015年底前全线建成通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缺口大。目前,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纳入财政预算的城建资金和依托市城投公司、爱众集团等国有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财政预算资金量较小,参与政府工程建设的国有投资公司实力较弱、运作体制不够完善,无持续扩大融资的能力,尚未完全形成可持续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良性机制。同时,“双百”组团城市建设项目多,所需资金缺口大。据预测,2013年仅市本级城建、交通资金缺口将达到20亿左右,加之一些前期工作经费都无法保证,给工作带来了影响。
(二)土地储备严重不足。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模的控制,省政府下达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同时,新增区域城市控规和详规正在修编,“双百”组团城市建设的土地利用实施规划编制还未开展,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不详。土地征用工作尚未提上议事日程。
(三)征地拆迁推进乏力。近几年,随着各地征地拆迁恶性案件的曝光,有的被拆迁户盲目效仿,给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阻力。加之由于城市扩张快,拆迁任务重,过渡房紧缺等更增加了拆迁难度。再者征地报批计划和房屋拆迁计划未能与城建项目实施计划有效衔接,导致拆迁滞后,致使部分工程项目迟迟不能开工,部分在建项目,也时常受阻,时建时停,不能有效保证进度。
三、下步工作建议
“双百”城市规划建设是落实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提升首位城市、着力次级突破、夯实底部基础”多点多极支撑战略布局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提升城市品位和推动广安经济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市(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建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督察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建设进度。
(二)加快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编制“双百”主团城市建设规划,注重与已有规划的衔接,尽量避免大拆大建,杜绝资源浪费。加快广安城市总规编制进度,确保该规划尽快通过最终评审,促进城市建设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确保广安“双百”城市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广安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之中。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积极向上汇报,努力争取专项资金,用于“双百”组团城市建设;认真研究国家投融资政策,充分利用土地、收费权、股权等要素进行融资;积极鼓励国内银行、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组团城市建设。
(四)全力争取用地指标。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尽可能将相关项目纳入中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同时,做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等试点项目,挖掘闲置建设用地潜力,为“双百”组团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五)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严格执行“双百”组团城市规划,科学制定建设计划,创新建设模式,加快建设进度。一是加强组团间道路骨架建设。尽快启动广岳、广华、前锋至枣山物流园区、广安广兴至华蓥古桥快速通道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全线建成通车。二是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产城相融,宜居宜业的要求,着力加强高新产业、能源医药化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配送等产业集群的发展,以产业的发展助推城市发展。三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政工程、交通、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城市功能,以城市化促进工业化。
关于我市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推进我市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委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于5月上旬,对我市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5月3日,视察组先后视察了武胜县“礼品西瓜”基地、“开心农场”、飞龙镇宝塔山村李家院子、岳池县朝阳乡大屋村、雨台山村、九龙镇横山寺村和石垭镇雨台村、大城村、丁家村、张口楼、广安区崇望乡万亩柚菜基地、大安镇南桥新村、杨坪乡仙鱼新村等地的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并就地进行走访座谈,听取部分业主和群众的意见,听取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关于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介绍。通过主要媒体向本市公民、机关、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征求了对我市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坚持把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注重规划引领,突出产业支撑,夯实基础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和谐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整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试点市,我市第一轮3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在三年总评中获得2优1良的好成绩,广安区、华蓥市、武胜县已被省政府纳入第二轮四川省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我市的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工作得到了中省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一)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有效推进
按照“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民居,塑造新风貌,创建新机制,培育新农民,建好村班子”五新一好的总体要求,以助农增收为核心,坚持省、市、县三级示范片联动、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打造了省、市、县三级示范片10个,涉及24个乡镇、135个村、5.45万户。为全国以工代赈会议、全国土肥工作会议、全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等提供了现场。新农村示范片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日趋完善,农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一是突出地方特色。在农民新村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风貌塑造中,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并尽量保持原有格局,民居设计尽量满足农民群众的居住习惯和生活方式,风貌塑造上充分融入现代生活元素和地方特色建筑元素,着力建设地方特色突出的农民新村。
二是优选建设模式。按照“旧院改造扩建、旧房拆除重建、镇村结合迁建、避灾搬迁新建”四建联动的方式,由政府结合实际配套水、电、气、路等设施和公共服务,既节约了建设成本,减少了占地面积,又促进了老房旧院改貌换新。
三是联动发展产业。坚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设施化、组织化、市场化原则,集中连片发展农民增收产业。坚持产村相融,在每个新村点周边配套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相邻的新村点选择相同的主导产业,不断推进新村建设,不断向周边扩张产业基地。注重拓展农民新村产业发展和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了一批农家园林型、休闲度假型、特色餐饮型等特色农民新村。
四是夯实基础设施,健全配套公共服务。加强交通、农田水利渠系、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配套建设农村户用清洁能源,基本实现田网、路网、水网、电网配套。建成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医疗计生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综治调解中心、物资供销中心等“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43个,保障示范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
(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取得成效
按照“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连片壮产业,建设基地强示范,标准生产创品牌,搭建平台拓市场”的思路,在稳定粮食生产前提下,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走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基地建设之路,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规划了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基地建设。委托中国农科院编制了《广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并于2012年10月通过专家论证。规划以发展“绿色生态、高端精品”为目标,以优质粮油、柑桔、蔬菜、生猪为重点,提出了“一核三带五基地”的空间布局,即:突出抓好以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的核心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以华蓥山脉生态带、川中丘陵区农业生产带、川东平行岭谷区农业生产带的产业带发展,全力实施优质粮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特色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物流基地等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以渠江、嘉陵江、大洪河流域,沿华蓥山及境内四条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核心区,规划区涉及乡镇58个、农户33万户、农民117万人。
二是粮食和经济作物协调发展。按照“水旱轮作、粮经并重、钱粮双增”的要求,着力在稳定粮食生产、扩大经济作物、调整优化结构上下功夫,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积极实施每亩产粮超千斤、每亩收益超万元的“千斤粮、万元钱” 工程。积极推行了稻田养鸭、田坎田背增种、间种优质高粱、大豆等分层种养模式;实行“稻+菇”、“麦+菜+豆”、“稻+菜+菜”等水旱轮作换茬模式,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增加土地产值,为丘陵地区“供给保障安全”探索新路,实现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协调发展。
三是实施了产业基地集中连片建设。按照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原则,打破行政辖区界线,全域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在建设规模上,坚持一次性集中成片,即每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工期控制在一年以内,建设面积达到万亩以上,不断扩大产业基地规模。在发展模式上,大力发展种养加循环、林养加循环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循环三大循环经济模式。坚持种养配套发展,推行“1+3”共生发展模式,即:将养殖小区建设与产业基地、高标准农田、高效林地建设融入配套,共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与养殖业配套发展的结合率大幅度提高。
四是现代科技集成逐步推广。大力推进“科技兴农”战略,力争将广安建成全国丘陵地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的样板。一是建立良种繁育推广体系。据市政府汇报材料显示,改建提升柑桔母本园3个、100亩,粮油、柑桔、蔬菜品比园10个、500亩,新建粮油、柑桔、蔬菜示范园10个,柑桔苗木基地6个,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0.5万亩。二是加强科技示范。采用“引进、研发、试验、技术集成、示范、推广辐射”的技术路径,建设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应用核心基地,实现农业生产良种化、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三是强化与市校(院)科技合作。加强与中国农科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西南大学、四川农大等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建设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五是标准化生产得到加强。坚持政府引导,以专业合作组织、企业为主体,以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行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标准化生产,建立和完善我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病虫防治、加工、储运和销售等质量标准,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定保护力度,鼓励企业以品牌为纽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创名牌产品。据市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到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达到96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达到68个;打造了“广安柑桔”、“广安蔬菜”、“华蓥山绿色有机蔬菜”等生态品牌,创建省级以上名优品牌2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地方的规划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对主导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有的地方将新农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新房”,片面追求美观,实用性不够强,存在资源浪费现象,对农民增收方面投入不足。
(二)“重建轻管”现象较突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一是重建轻管。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规模得到快速扩张,而引进有实力业主和大型龙头企业相对滞后,多数基地建成后长期由缺乏管护资金、组织化程度不高的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行、粗放管理,导致个别基地产业效益不高。二是企业带动力不强。有实力龙头企业不多,一些企业科技含量不高,缺乏企业品牌和市场竞争力;农民专合组织发展缓慢,参与农户不多,有的有名无实;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对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带动力不够强。三是产业化经营档次不够高。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够均衡,一些地方产业集中度较低,产业布局较分散,产业链条不长,农产品初加工多,精深加工少,加工增值环节十分薄弱。
(三)农民群众参与的热情不高。新农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主体是农民群众,如何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非常关键。个别地方前期宣传引导、发扬民主不够到位,没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搞“形象工程”和包办代办倾向,加之,有的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目标等认识模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导致对新农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不积极,农民的主体参与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机制体制需要不断完善。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处于飞速发展的转型时期,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已经出现不相适应现象,急需在利益联结机制、土地流转机制、培育新型农民等方面探索创新。农村大多数年轻力壮的劳力已外出流转,出现耕地抛荒现象,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发展,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还需在机制体制上不断探索创新。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切实加强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一是规划要有更广阔的视点和视角。新农村建设不能简单理解为盖几栋新房,要有更广阔的视点和视角,不仅要规划美好的居住环境,还对经济增长、结构提升、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文化进步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二是注重实用性。在规划上,要注重生活与生产统筹安排、经济与文化并重并举、人居与自然和谐、节约与集约相辅相成,既有利于生产,又要方便于生活,使其更具有实用性,切实改善和提升农民的生产和居住条件,引导他们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树立新风尚。三是立足长远,整体布局。按照“规划先行、抓点示范、分类指导、基础突破”的原则,立足长远,做到整体布局,合理安排,长期规划,分期实施,力求反映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内涵,保护生态环境。
(二)建管并重,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是做到建管并重。按照“大基地、大示范”的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优质粮油、柑桔、蔬菜等主导产业基地,推进新建万亩核心示范区建设,确保现代农业产业基地集群不断壮大。同时,突出建管并重,确保建成一片,见效一片,示范一片。二是壮大主体,提高产业化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建龙头、抓大扶小壮龙头、深化改革兴龙头、优化环境扶龙头等措施,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使其不断发展壮大;积极引导农民专合组织规范运作,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不断增强带动能力。根据确定的主导产业,推行标准化生产,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发展优势特色产品、名牌产品,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示范效应显著、带动面大的农业产业化基地。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投资渠道,大力实施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激发热情,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对农民群众开展深入持久的系统教育,灌输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和理念,着力提高农民致富的技能,激发其改变生存现状的热情和紧迫感。重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深入推进诸如“一事一议”等民主制度,把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政策、规划、推进措施让群众知晓,尊重民意、不违民愿、不争民利,得到群众认可和拥护,从而调动起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热情,使“农村发展”与“民主自治”两者有机结合。
(四)不断完善,着力抓好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利益联结体系建设。探索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基地托管等形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继续探索“业主租赁、返租倒包、联合经营、订单回购”等运作模式,实现互利互惠,充分保障业主、公司、农民各方利益。二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原则,广泛宣传发动,细致地思想工作,引导农民自愿、合理、有序开展土地流转。通过出租、调换、入股等多种方式,让土地向种植业主、龙头企业集中,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强化农村人力支撑。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政策激励等机制,大力培养培育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民,鼓励他们长期从事农业生产,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积极作用。
关于视察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情况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4月8-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带领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相关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对我市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分两个小组先后深入岳池县、武胜县政务服务中心、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和市效能监察室、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实地察看有关工作和效能建设情况,并与部分群众及企业业主代表开展了座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对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现将有关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建设 “效能广安”的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创新举措,健全完善机制,推动机关干部作风改进、服务能力增强、办事效率提高、发展环境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强化监察、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初步形成了行政效能建设的管理、推进、监督制度体系。在管理制度上,严格执行效能建设“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在推进工作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意见》、《广安市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办法》和《广安市重大项目消极作为问责办法》等文件;在作风建设上,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强化保障上,逐步完善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的通知》、《广安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行政效能投诉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广安市政风行风测评低满意度问责办法(试行)》。
(二)政务服务更加便民。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媒体、公告、固定公示栏、宣传资料、设置信息查阅点、服务咨询热线和政务公开目录为辅助的政务公开体系初步形成,办事服务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二是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枢纽、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村级代办点为基础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日益完善,集中开放式、一站式办公更加方便群众。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肃活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各级各部门建立了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制度,积极开展扶贫“挂帮包”和“三联五帮”活动,为基层和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三)行政审批更加高效。一是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了市级49个行政执法主体、8类行政权力事项,确定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034项,通过市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开展了第八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从原来的270项减少到190项;县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00项,平均减少103项,实现了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设定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全市统一。二是深入推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将审批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三是改造升级电子政务大厅,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实时咨询、办件查询、网上投诉、意见征集、网上审批。四是开展清理投资建设并联审批项目,将涉及14个部门45项审批项目纳入并联审批范畴。
(四)资源交易更加透明。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投入运行,有效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进行整合,纳入中心统一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和统一现场管理,彻底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效率不高等问题。2012年11月至今年3月,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各类交易174宗,交易总额16.36亿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立,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由无形到有形、由隐蔽到公开、由分散到集中、由无序到有序的根本性转变,提高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配置水平。
(五)监察体制更加健全。一是电子监察得到强化,开通了并联审批电子监察,实现对并联审批项目适时跟踪、预警提醒、超时亮红灯问责,加强了监察机关内部对电子监察工作管理和行政审批效能的量化评估。二是专项监察扎实开展,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重大项目建设等专项监察,确保了各项重大建设顺利推进。三是“热线”监督作用彰显,全域开通行政效能“96960”投诉电话,2012年1月至今年3月,全市41个单位、103人因效能问题被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6人,诫勉谈话37人。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主动强化长效管理、规范运作的意识不强,导致工作推进滞后。片面地将便民服务等同于行政效能建设,还存在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部署的现象。个别单位没有将效能建设的要求落实到行政过程和开展工作的所有环节,存在重视廉政监察而忽视效能监察的现象,效能投诉办理效率、回复质量等需要进一步提升。少数公务员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认识不深,没有内化为服务理念和从政要求,认为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难以问责。
(二)干部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一是干部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存在不思进取、固守僵化、推诿扯皮、遇难而退等问题。二是少数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比较淡薄,“ 推、拖、等、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还没有彻底消除。视察组了解到,有关行政效能的投诉集中反映在一些干部作风散漫、冷漠、粗暴。三是依法行政意识需要加强。少数干部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三)行政审批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行政审批流程仍有简化潜力,时限要求仍有压缩空间。二是个别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不落实,接件在窗口,办件在部门,还有的窗口与业务处室工作不协调,对本部门业务处室办理的审批事项不能全面了解掌握,出现了“前店后厂”现象。三是在实施审批过程中仍然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的情况。四是审批部门信息“孤岛化”现象突出。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导致申请人多次重复提交材料,降低了行政效能。五是一些部门职能权限不清,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或因部门利益人为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造成投资者和群众办事难,致使行政效率下。
(四)效能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效能监督力量较为薄弱,整体联动不够充分。一些行政机关内部、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对下级业务主管机构缺乏应有的效能监督,调动社会各界包括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还有空间。二是效能监督方法滞后,难以满足行政效能监察事前、事中监督的需要。事后监察较多,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少,难以制止失职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尚未真正发挥作用。现行体制下受理效能投诉的机构较为分散,各自为政监督,缺少应有的协调配合,导致重复投诉、越级投诉增多,让监督机构疲于应付回复,影响到投诉事件的实际处理质量和效果。四是考核激励机制和勤政廉政约束机制发挥作用不足,评价标准不明确,考核差距不明显,考核惩戒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几点建议
视察组建议,市政府加强和推进行政效能建设,要坚持以“勤政、廉洁、务实、便民、高效”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绩效考评为抓手,以效能监察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重点项目建设和省委书记王东明提出“广安要走在全省改革开放的前列”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从改善便民服务,改革体制机制,改进干部作风着力,注重并联审批提速,彻底彻底清理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让便民服务更加便民;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让工作更加主动深入;强化协同意识,发挥协力效果,让运作更加协调,从而推动广安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一)深化机制改革,突破制约瓶颈。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要以改革的正确观念,敢为人先的勇气胆识,科学务实的扎实举措,突破现行一些阻碍和影响科学发展的具体制度和机制约束。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数量,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调节作用,彻底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可废可不废的全部废除。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广泛推行并联审批方法,逐步形成网上报件审批工作机制,减少审批流转程序和缩短运行时间。进一步整合行政监察力量,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纪检人员力量,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职能职责、经办人员、办事流程、所需资料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行政效能纵深开展。
(二)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一根本要求,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建立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实行严格的阶段控制、定期报告、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建立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机制,通过“不落实的事”查“不落实的人”,通过处理“不落实的人”落实“不落实的事”。
(三)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责任政府。严格落实《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查严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行为。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对当前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跟踪,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确保市委决定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广安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四)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更新公务员的观念、知识和技能,增强其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做法。要在搞好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深入实际工作环节中,通过明查暗访、群众投诉、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抓效能建设,奖优罚劣,定期公布。要抓紧建设好完善的投诉受理机制,对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作风上的问题,鼓励公民投诉,并定期将投诉情况向社会公布,把投诉作为考核公务员的主要依据。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一批反面典型,强化效能教育,增强公信力。要改变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年终考核一次定终身的做法,加强对公务员平时的考核和监督。要突出抓中心工作,重点领域作风的改进,效能的提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效能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效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现有效能监管力量,形成统一受理、统一转办、统一督办的工作机构。加强效能投诉信息化建设,共享效能投诉信息。完善效能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细化效能问责的范围、主体、形式、程序,减少效能问责的随意性。要把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的工作经验应用到效能责任追究工作中,全程跟踪效能责任追究措施的执行,定期检查部门落实效能责任追究措施的情况,对不落实责任追究措施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予以严肃追究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建立行政效能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测评及表决结果
一、测评工作报告结果
序号 |
测评报告名称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未按键 |
测评结果 |
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双百”组团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31 |
6 |
2 |
0 |
满意 |
2 |
市人民政府关于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
19 |
13 |
7 |
0 |
基本满意 |
二、表决有关事项结果
序号 |
有关事项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未按键 |
表决结果 |
1 |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31 |
6 |
2 |
0 |
通过 |
2 |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33 |
4 |
2 |
0 |
通过 |
3 |
关于广安市市树的决定(表决稿) |
38 |
0 |
1 |
0 |
通过 |
4 |
免去蒋叔容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
38 |
0 |
0 |
1 |
通过 |
5 |
免去成代军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6 |
免去胡政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7 |
免去黄建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8 |
免去冯烈钢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9 |
免去杨钧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10 |
免去王德育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
38 |
0 |
0 |
1 |
通过 |
11 |
免去卿兵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12 |
免去宋川平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序号 |
有关事项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未按键 |
表决结果 |
13 |
免去朱军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14 |
免去李方斌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15 |
免去周辉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16 |
免去胡兵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17 |
免去杨斌同志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39 |
0 |
0 |
0 |
通过 |
18 |
肖友才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38 |
1 |
0 |
0 |
通过 |
19 |
朱军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
38 |
0 |
0 |
1 |
通过 |
20 |
李方斌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
38 |
0 |
1 |
0 |
通过 |
21 |
成代军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
38 |
1 |
0 |
0 |
通过 |
22 |
李勇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
38 |
0 |
1 |
0 |
通过 |
23 |
胡政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
38 |
1 |
0 |
0 |
通过 |
24 |
黄建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
38 |
0 |
1 |
0 |
通过 |
25 |
王德育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
39 |
0 |
0 |
0 |
通过 |
26 |
杨钧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
37 |
1 |
0 |
1 |
通过 |
27 |
周辉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
38 |
1 |
0 |
0 |
通过 |
28 |
冯剑辉同志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
37 |
0 |
1 |
1 |
通过 |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41人)
出席人员(39人)
余 仪 蒋维君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何玉平
易铭珅 王廷锐 甘惠英 龙汉洲 冯昌安 刘 俊
刘卫东 刘有德 刘明川 汤晓红 李元祥 李世建
李学渊 杨 宁 杨仕太 杨全能 杨润生 邱 秋
张 超 张永辉 张洋华 张锦林 陈绪凯 胡彦军
段方智 侯国永 秦小平 夏克梦 唐伦轩 梅可明
蒋成文 谢光忠 廖劲松
缺席人员(2人)
刘习飞(病假) 刘光文(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