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3
第一号
目 录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1)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2)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
情况报告(书面)…………………………………………余仪(3)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9)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邓文国(11)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18)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邓文国(20)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安市市花的决定………………………………………(27)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28)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张建华(28)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9)
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29)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30)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31)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32)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33)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34)
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的议案……………………(35)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36)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谭云任职的报告………………………(3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免职名单………………(37)
关于提请免去杨正权、李平二人职务的报告…………………(37)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的决定……………………………………………………(38)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38)
《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39)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决定…………………………………………………………(40)
关于提请决定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40)
《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41)
关于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献血法及献血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市人大教科文卫委(42)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43)
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46)
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市人大民宗外侨委(48)
关于201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53)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测评及表决结果 ……………………………………………(56)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41人)…………………………………(57)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举行,会议议程共12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市花的议案,作出了广安市市花的决定(银杏树作为市树未获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会议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会议就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印发了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维君、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何玉平、易铭珅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袁险峰应邀到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增斌、邓文国,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运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立,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农委、民宗外侨委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1名负责人,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刘兴汉应邀列席三次全体会议。
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听取和审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市花的议案;
五、听取和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七、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九、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的议案;
十、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
十一、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
十二、人事任免案。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
情况报告(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余仪
市人大常委会:
一、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要精神
2013年1月25—3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召开,870名省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选举了王东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东升、彭渝、刘道平、曾省权、赵爱明、刘家强为副主任;魏宏为省长,钟勉、黄彦蓉、王宁、陈文华、刘捷、曲木史哈、甘霖、侍俊为副省长;王海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川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还选举产生了全国人大代表148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75名。我市推荐的侯晓春、康永恒和省换届选举办提名的赖大福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广安代表团代表余仪、陶生元、柏凡、吕汝伦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陶生元当选为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季晓光当选为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柏凡、封玮当选为省人大农委委员。会议审查批准了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的人事安排格局,描绘了四川多点多级支撑发展的宏伟蓝图。
(二)省领导在广安团讲话主要精神
会议期间,省领导蒋巨峰、魏宏、甘霖先后在广安团参加审查有关报告,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作出重要指示。魏宏同志指出,广安团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见地,很有深度,省政府将充分听取,认真采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努力完成本次会议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蒋巨峰同志充分肯定了广安这些年发展快、变化大,工业化、城镇化突飞猛进,次级交通枢纽建设大步跨越,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还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希望广安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关于构建多点多级支撑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紧紧抓住建设成渝经济区特别是川渝合作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发挥好广安的政治、区位、资源优势,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方面要主动融入重庆,更好地接受辐射带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甘霖同志指出,广安优势独特,潜力巨大,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发展的关键在工业,工业关键在项目,项目关键在招商,招商关键在环境打造。要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开放力度,重点在项目、增量、招商工作上下功夫,打好邓小平和川渝合作这两张牌,把全国人民对小平的感情转化为发展动力和行动,把更多的资源吸引到广安,开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局面,早日争先进位,努力实现次级突破。作为广安团的代表,支持把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出台实施意见,将在个人力所能及范围内,加大对广安发展的倾斜和支持,以实际行动帮助、支持广安发展。
(三)广安代表团的工作成效
会议期间,广安团的35名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会议日程安排,认真开好每一次代表团会议和全体会议,认真听取和审查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履职尽责。代表们提出《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1件,为本次人代会上代表联名最多的议案;提出《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等建议、批评、意见39件,为广安代表团在历次省人代会最多。
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主要精神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31日下午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82人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一项即人事任命,省长魏宏作人事任命报告。会议任命了叶壮等26名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广安市委书记王建军同志全票当选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附件:1.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广安代表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目录
2.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
3.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
附件1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广安代表团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目录
一、议案(1件)
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
二、建议(39件)
1.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
2.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个别文字修正的建议
3.关于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的建议
4.关于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纳入全省民生工程的建议
5.关于加大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6.关于将广(安)高(坪)路升级为省道并下达岳池段改造计划的建议
7.关于将岳池县地方电网电价与国家电网同价的建议
8.关于转变作风减少中间梗阻提高办事效能的建议
9.关于优先扶持邻水县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
10.关于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建议
11.关于将LNG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汽车纳入国家燃油价格补贴范围的建议
12.关于将广安花桥至岳池罗渡等九条县道纳入省道路网规划的建议
13.关于深化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14.关于开展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推动邓小平故里建设更美丽的建议
15.关于在重大项目布局上向广安倾斜的建议
16.关于尽快设立人身损害社会救助资金组织的建议
17.关于加大农村撂荒地整治力度的建议
18.关于更多关心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建议
19.关于恢复乡镇农经站的建议
20.关于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纳入全省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议
21.关于支持岳池县输变电行业发展壮大的建议
22.关于加大嘉陵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力度,支持武胜建设嘉陵江生态经济示范带的建议
23.关于加强我省农村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24.关于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25.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的建议
26.关于启动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27.关于加快发展保险业的建议
28.关于加快四川省“城市群”发展的建议
29.关于从严控制新建扩建支线机场的建议
30.关于增设广邻高速公路华蓥西站至重庆方向至通式匝道的建议
31.关于新建华蓥市高兴镇至岳池县伏龙镇巴广渝高速公路连络线的建议
32.关于请求支持“岳池县三安蔬菜专业合作社”创建国家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33.关于出台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相关政策的建议
34.关于尽快出台《四川省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建议
35.关于加强现代信息网络发展统筹规划改善信息服务环境的建议
36.关于如何避免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和解决农民不失地问题的建议
37.关于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乡镇职能转变才能更显党政形象的建议
38.关于创新“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使用支农项目资金才能发挥更大效益的建议
39.关于改善干果产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大项目投入的建议
附件2
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
议 案
案由: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句话承接了十七大报告“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这一举措是总结各地人大工作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安排,肯定了代表联络机构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和完善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条件,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案据:
一、法律对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规定
代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的参与。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
二、我省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现状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和中央 [2005] 9号文件要求,我省市州一级人大常委会多数设立了省人大代表联络处,与人事代表工委合署办公,但基本上是挂牌机构,没有编制、级别、人员,职能职责也含糊不清,各地不一,少数地方在人事代表工委设立了省人大代表联络科,工作人员1—2人;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代表工委设立了市人大代表联络股,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目前,各地人大的代表联络机构主要侧重于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通信联络,还停留在事务性的接待服务工作上。因此,就当前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地位和力量来说,难以担负起为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和保障的任务。
三、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势在必行
一是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是为了在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更好地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保证,确保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需要。中共十八大报告专门部署要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对于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2010年10月代表法的修改,赋予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新的重要的职责,为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撑。
三是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的需要。代表法要求,人大常委会需要同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需要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这是保障代表依法执行好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这种联系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在人大除了一般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外,特别需要有专门的代表联络机构来承担,来及时了解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代表的意愿和要求、反映人民群众对代表的期待和监督,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
解决方案:
由省上有权机关制定在全省各级人大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文件,明确机构名称、机构级别、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职责、经费来源等,并明确规定设立时限。
建议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级别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级别相同,人员编制按照各地代表数量的一定比例配备。
附件3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日益增多,污水排放量越来越大。以广安为例,全市181个乡镇,每天排放污水达18万吨以上。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每个县城各有一家污水处理厂,乡镇已建或在建的污水处理站仅 15 个,且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大多因为经费等原因运行不正常,大量未经处理的城镇污水直接排入江河、塘库堰,远远超过水体自净能力,致使水域水质越来越差,很多地方水域呈现出“富营养化”,一些地方甚至陷入了“无水不脏,有水不能用、有水不敢用”的境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和现实威胁。我省其它地方也都与广安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为此,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城镇污水治理力度。
一、将城镇污水治理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督促各地在城镇规划建设时必须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等设施,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二、建议省政府制定全省城镇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本届政府任期五年之内,全部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每年均将其列入重大民生工程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强化督查,逗硬奖惩。
三、加大污水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从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出发,每年计划安排和预算安排一定的城镇污水治理项目及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用于城镇污水治理和保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对乡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给予政策、项目、专项资金的倾斜支持。由于县、乡财力薄弱,投入力量十分有限、但污水污染问题又特别突出,需要投入资金量大,县乡无力自行承担,尤其需要省上给予特别关心、倾斜支持,建议省政府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按实际建设资金额度给予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专项补助。
五、广安市处于嘉陵江、渠江流域出川江河断面,防治水污染负有特殊的区位责任,目前广安市已作出在5年内全面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但资金缺口极大,建议省政府把广安市作为城镇污水治理示范市,重点给予项目、资金倾斜支持。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全面启动“法治广安”建设,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普法的广度和力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法律学习的重视不够,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四是普法工作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要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建设方向,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要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找准工作结合点,将普法依法治理真正融入到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工作中,体现到各领域行业的管理中,形成各尽其责、互相配合的生动局面。
三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等“六五”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普法工作,要明确落实责任,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要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借助新闻媒体和文化宣传机构的优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在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更加注重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有关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和适合流动人口特点的普法长效机制。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邓文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治市为统领,以创建法治城市为载体,以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为新起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治并举,全面启动“法治广安”建设,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司法部门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以及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广安三次创业和富民强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科学规划,强化保障,筑牢“六五”普法工作基础。
一是科学规划。2011年5月10日至11日,我市承办了全省“六五”普法研讨会,全省21个市州认真研讨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并交流普法经验,为我市编制“六五”普法规划提供了有益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全国和全省规划为蓝本,制定出台了《广安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率先启动。2011年8月11日,率先在全省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到会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在全市上下形成了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态势。先后举办了市级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培训班,编印了10万份《“六五”普法宣传资料》,广安日报和广安普法网全文刊载“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内容,广泛普及“六五”普法知识,营造了全民普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各级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数量从24个充实到36个,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也相应调整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普法工作,确保了普法的连续性。
四是强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写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绩效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将普法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每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推动了普法工作扎实开展。
五是充实队伍。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遴选40余名政治素质高、法律专业知识强、热爱普法工作的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组建了广安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并举行“六五”普法讲师团聘任仪式。各区市县根据需要,也相应成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截止目前,全市6个普法讲师团举办了法制讲座500余期,13个法律服务宣讲团开展了法律宣讲1000余场次,217支法律志愿者队伍开展了各类法制宣传活动4000余场次。
(二)普治并举,注重实践,推进“六五”普法全面开展。
1.围绕 “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广安建设。为加快法治广安建设步伐,2012年3月,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争创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力争2个区市县创建为法治县(市、区)的奋斗目标。为此,全市上下坚持以依法治市为基本方略,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职责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在深入调研、摸清各地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创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工作专题研讨会,认真探讨和分析了我市创建工作的有利因素和面临的问题,为科学规划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3月22日组织召开了争创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广泛动员和精心部署。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庚即下发了《关于分解创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任务和报送相关资料的通知》,5区市县、123个市级部门均签订了《广安市创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目标责任书》。2012年5月9日、6月15日和8月6日召开推进会,对深化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广安区、华蓥市也及时启动了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坚持法治广安“共建共享”理念,编印并张贴或悬挂了2万幅宣传标语、发放了10万份创建宣传资料。市级各部门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在每个小区开设了法治城市创建宣传专栏,大力开展“一月一主题”、“千名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将宣传资料送到居民手中。各级各部门在切实抓好对服务和管理对象引导的同时,利用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广场文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创建工作;市广播电视台、广安日报等主流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设生动活泼的专题节目和专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还积极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在全市巡回演出禁毒剧——《毒之害》等法治文艺节目,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是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市法建办精心录制了电视专题片《法治光芒耀賨州—广安市创建“法治城市”纪实》,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创建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按照十大类型,收集了100册文字资料,认真整理归档。确定了市工商局、移动广安分公司等单位和广安区,代表不同行业部门和区域作为法治创建现场迎检点,认真指导,精心打造亮点。受省法建办委托,组织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广安区、华蓥市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行业评价。
四是大力宣传创建成果。《四川日报》以《争创法治城市构建和谐广安》为题,《四川法制报》“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特刊”以《建设富民强市的法治广安》、《法治和谐之花绽放小平故里—广安市创建“法治城市”纪实》为题,专版报道了我市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彰显了我市法治创建成绩。
五是顺利通过检查验收。今年1月29日至30日,省考评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台帐资料、实地走访考察查阅、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认为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党政重视、规划科学、保障有力、全员参与、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宣传到位、载体丰富、寓创于乐、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为此,惠州市、乐山市、雅安市、自贡市等地先后赴我市考察、学习了法治城市创建经验。
2.围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各级党政机关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法制讲座;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莅临广安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精辟阐述了依法行政与法治创建的关系;省法建办副主任赵敏受邀为全市副县级领导干部讲解“六五”普法相关知识,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涉及民生、区域发展等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把关。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市本级和5区市县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法制培训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法律知识作为必修课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常识考试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促进了法治机关建设。全市有80个单位被评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0余个单位被评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3.围绕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农村。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宣传《选举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服务“产村相融”,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宣传与农民生活、农村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法律援助站点、农家书屋、村务活动室,全市95%的村建立了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阵地。市司法局编印“两委”干部、农民法律读本各5万册、法律明白纸10万份充实农家书屋,丰富了农村普法读物。加强对“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培养“法律明白人”,树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全市60%的村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自行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和市扶贫移民局牵头组织指导开展与扶贫项目村共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目前,广安区双碑村、邻水县向阳村、武胜县梅托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5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4.围绕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坚持以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注重理顺政府与群众自治的关系,政府对自治组织的领导改变为指导、帮助和服务,着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五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月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建设,突出抓好社区内青少年、下岗职工、回归人员、流动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工作者为社区居民举办公益性法制讲座,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将“法律进社区”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结合起来,在社区设立法律援助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警务室等,为社区居民法律需求提供“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了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建设。
5.围绕 “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一步明确学校法制教育责任和目标,将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完善法制教育内容和体系,确保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全面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建立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举办“关注消防安全•情系千万学子”、“六五”普法大型校园公益活动、“法制文艺创作—文轩杯” 知识竞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春季送法进校园”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开设流动法律图书大篷车、模拟法庭、法制作文和动漫比赛等普法体验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落实了“小手牵大手”普法行动,增强了学生家长主动学法意识,提升了依法治教水平,广安友谊中学等4所学校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广安中学等39所学校被评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0余所学校被评为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6.围绕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各企业坚持普法工作与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以诚信经营、依法管理为重点,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能力。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工会等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和工作计划,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建立企业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制度。政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等深入广安发电公司、四川铁路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促进了企业规范化管理,全市29家企业被评为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100余家企业被评为县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7.围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单位。各单位通过举办读书学法等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推进了单位自身法制教育常态化;同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方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全市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也积极设立了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为目标,通过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提高了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市100个单位被评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三)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有效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是创新普法理念。将普法融入文化建设,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等地充分挖掘本地法“源”,将特色农家曲艺文化、红色文化、剧团文化与法治文化“嫁接”,精心打造法制曲艺、法制文艺小品等系列法治文艺作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广安日报社联合举办《人民调解法》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实现普法寓教于乐。将普法融入调解工作,全市以武胜县卢山村张家院子和梅托村李家院为代表的1000个示范性调解和谐文化大院(小区),积极发挥调解一件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作用,使民众在法治实践中受到法制教育。将普法融入社会管理,探索建立派出所、司法所“两所”联动协作机制,扩大了普法主体,延伸了普法领域。
二是丰富普法载体。在继续巩固法制宣传橱窗、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网络、电视、广播、移动通讯、法制宣传电子屏等各类现代传媒法制宣传渠道,拓展了普法时间、空间范围。武胜县开通手机普法短信平台,将法制短信以每月5000条的短信量发给广大群众,方便了大家学法。市司法局开通政务微博,设立“法制动态”、“法制视频”、“以案说法”等栏目,成为网络普法宣传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华蓥市开设流动法律图书馆,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为广大群众送去了法律知识,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
三是努力打造“12•4”法制宣传知名品牌,利用“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1年以来,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3万场次,举办法制培训班1500期、法制讲座1400期、法律知识竞赛1700场次、法制文艺演出680场,办法制专栏(墙报)1.5万期,悬挂横幅标语12万幅,开展广播电视及平面媒体法制宣传5292期(场),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知识读本900万份(册),提供法律咨询57万人次,法制适龄受教率达9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地方和单位重视不够,造成地区、行业、单位之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有的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特色和亮点;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挖掘不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普法机构成立以来,仍是非常设机构,与实际工作需求相比专职工作人员不足,需要进一步充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理念,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其在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强化各级法建办组织、协调、指导职能,找准普法依法治理与其他部门工作的结合点,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沟通信息、掌握动态、及时指导,使普法依法治理真正融入各部门业务工作中,体现到各领域、行业的管理中,形成全社会各尽其责、互相配合的生动局面。
(二)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法律六进”活动是保证“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的重大举措,我们将结合实际,建立“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组织部门、行业,发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来统领普法工作,以法治社会建设作为普法的工作方向,积极汲取邓小平同志民主与法制思想精髓,强力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通讯、微博、手机报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利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法官、律师等以案释法,使普法更生动性、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以平安广安、法治广安建设为着力点,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力争区市县全部成功创建为省级法治县(市、区),推进法治广安建设进程。深化“依法行政(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广安旅游产业发展的政治、资源、区位优势和良好机遇以及重要作用,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照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一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邓小平故里5A级旅游区、华蓥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景区。二要大力扶持发展旅游交通。开通“小平故里•华蓥山”旅游直通车;积极培育旅游汽车公司,促进旅游产业要素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旅游公路及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尽快形成全域旅游环线。三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四要做好旅游与文化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增强旅游的文化内涵和氛围。
三、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在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要遵循市场机制,探索符合旅游经济规律的体制和办法,推动政府主导为主向政府引导的市场运作为主转变,解决旅游业长远发展的动力机制,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整合资源,整体打造小平故里、华蓥山全域旅游区,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
四、出台政策,加快发展。要在旅游资金扶持、优先保障旅游要素和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做到在招商引资方面要有优惠政策,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在政府财政方面要有扶持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激励发展方面要有奖励政策,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兑现落实中、省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各项政策,消除旅游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平等的市场待遇。按照国务院《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研究制定鼓励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的具体措施。
五、强化标准,抓好管理。高标准搞好旅游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及专项规划,提高旅游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经营管理质量。深化旅游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旅游标准在旅游系统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要强化市场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狠抓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为旅游企业和游客创造安全的环境。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邓文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旅游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心培育旅游产业,旅游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四川红色旅游的龙头和全国红色旅游的重要目的地。2010—2012年,旅游人次年均增速超过22.1%,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速25.6%以上。2012年,接待游客155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3.5亿元,相当于全市GDP的13.8%,旅游业增加值分别占GDP和三产业增加值的6.6%、22.8%,分列全省第10位和第13位,全市直接或间接从业者达10万余人,已建成A级以上旅游景区9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培育星级饭店21家、旅行社(含分社)43家、A级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14处、星级农家乐80家(其中五星级1家,全省首批仅9家),新开通旅游公路211.6公里。我市被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表彰为“十一五”期间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被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等十四部委表彰为“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先进集体”。
(一)抓认识,全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定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成立由市(区县)长任组长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健全考核体系。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重点由经济指标调整为落地旅游项目,坚持季度督查评比、年末综合排位,加压驱动,重奖激励,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三是加大旅游投入。市(区县)设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2012年180万增加到400万,区市县也分别设立了100万—150万不等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同时不断增加旅游基础设施投入。
(二)抓规划,旅游产业发展健康有序。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和规划先行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二是建立规划体系。修编《广安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广安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完成区市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修编,启动编制区市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了邓小平故里旅游区、龙女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等7个重点景区总规,制定实施了华蓥山旅游区、神龙山、洞中天河二期修建性详规,启动了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大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渠江生态旅游度假村等拟开工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项目总规、控规多位一体的旅游规划体系。三是注重规划管理和实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强化规划编制质量。狠抓规划实施,从宣传、培训、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等方面入手,切实增强规划招商意识,千方百计促成规划项目落地。
(三)抓发展,旅游项目建设步伐加快。一是产品提档升级。邓小平故里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得到国、省旅游局支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可望今年接受国家旅游局暗访检查;华蓥山旅游区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九个省级旅游度假区之一(与九寨沟、峨眉山同批次),已启动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洞中天河游人接待中心、停车场等项目顺利推进;神龙山二期工程有序推进;宝箴塞成功创建为3A级景区,现正按4A级景区完成文物维修,游人中心及配套设施改造即将完成。二是重大项目快速推进。建立旅游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玛霖岩景区、泽达酒店建成营业;葫芦岛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广安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核心区用地获省政府审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用地已公开挂牌;龙女湖旅游度假区成功签约,首期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启动;玛瑙城国际大酒店进入外部装修阶段。三是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着力打造邓小平故里周边乡村旅游带、华蓥山乡村旅游廊道、渠江沿岸乡村旅游带、岳池农家文化旅游带,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市 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20个,基本形成集垂钓、赏花、品果、采摘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四)抓营销,旅游客源市场广泛拓展。一是主题活动影响力强。坚持每年策划一个主题活动。先后举办“千社万团游广安”、四川红色旅游宣传月及颁奖典礼等重大活动以及华蓥山旅游文化节、首届广安红色文化节、“小平故里行•华蓥山上游—首届四川国际摄影大展”等节庆会展,扩大了影响力。二是形象宣传实现突破。在《经营管理者》杂志、广安日报开设旅游专版;邀请中省电视台赴广安拍摄制作旅游节目20余期,央视《远方的家》摄制广安旅游专题片两集共90分钟,分中文、欧洲、美国版免费6次播出,是央视对广安宣传范围最广、程度最深、时间最长、力度最大的一次。邀请主要客源地主流媒体和旅行商赴广安开展考察采风活动20余次、1800人次,国内100余座城市、800多家旅行商推出广安旅游线路。三是区域合作实现多赢。结盟广东中山、湖南湘潭组建“中国20世纪三大伟人故里旅游联盟”,被全国红办称赞为全国区域旅游合作模式的新典范;联手井冈山、延安等10个红色旅游城市,签署《红色旅游发展井冈山宣言》,共同打造红色旅游“圣地”;主动融入重庆1小时旅游经济圈,每年约500万重庆游客前往广安旅游休闲。侯晓春书记亲自带队去重庆市旅游局衔接,今年2月,我市与重庆市旅游局签署了《重庆—广安旅游区域合作备忘录》,广安被纳入重庆旅游经济圈重点打造的“一心两带”的“一心”范围,与重庆市辖区县享受同等待遇。
(五)抓配套,旅游产业要素日益完善。一是旅游交通体系初步建成。高速公路县县通达,建成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广安城市候机楼,广安港建成试运行,兰渝铁路广安站建设有序推进,开通了华蓥市区至华蓥山旅游区、邻水县城至洞中天河、武胜县城至宝箴塞景区专线班车,一次性投入235万元,在广安境内高速、主要干道和城区,制作交通指示牌126块。二是城市旅游功能不断完善。先后建成西溪啤酒风情街、武胜啤酒风情街、岳池南宋文化街,正在规划建设广安国际商业中心、广安CBD中央商务区、小平大道、市民广场、西溪峡、萃屏山公园、望江公园、平安公园等功能设施和文化景观,新建旅游公厕20座。三是产业主体培育壮大。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全省旅游骨干企业1家、绿色酒店4家。金山旅行社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川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培育特色旅游餐馆3家(其中金盘级1家、银盘级1家、铜盘级1家)。新注册旅游商标562件,岳池米粉、黄龙贡米、武胜脐橙、广安龙安柚获中国地理标志商标。立足市场需求,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评选广安十佳旅游商品和最受游客喜爱的商品17件,培育旅游商品企业20余家。
(六)抓质量,旅游形象品质备受好评。一是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坚持用旅游标准引导旅游企业向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45部,市旅游局制定地方旅游标准3部,培育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7家,成功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市;贯彻《旅游质量发展纲要》,举办星级饭店、导游讲解员服务技能大赛,开展争做小平故里优秀旅游人活动,举办旅游专题培训班,培训旅游从业人员近6000人次,旅游系统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二是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组建了市(区县)旅游执法机构,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33次,重点整治拉客宰客、围追兜售等行为,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12起,查处旅行社违规经营行为5起,处罚金6万元,为游客挽回了经济损失;设立全省旅游系统唯一的安全监督科,夯实旅游安全基础,建立旅游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常态执法,旅游行业实现零事故目标。三是游客满意度持续升位。组织召开游客满意度提升动员大会,开展“旅游满意在广安”行动,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制,搭建旅游舆情监测平台,建立宣传引导、信息整合、问题整改和监督考核四项机制,强化督查整改,游客满意度持续攀升,2012游客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1.62分,在全国60个样本城市中排名第14位,较2010年上升31 位,达到满意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发展质量不高。一是总量相对较小。2012年全省旅游总收入3280.25亿元,我市103.6亿元,仅占全省的3.2%。二是经济效益不高。从旅游收入构成看,旅游文化娱乐消费不旺,仅占总收入的9.3%;从人均消费看,2012年全省国内游客人均消费743元,我市只有668元,离全省平均数尚差75元。三是产业队伍质量偏低。从旅游企业看,呈现“散、小、弱、差”,龙头骨干企业少,竞争能力差;从从业队伍看,供给总量尚有很大缺口,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素质及能力有待提高。
(二)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是产品结构不合理。观光型产品日渐成熟,休闲度假型产品不丰富,留客难依然存在。二是游客结构不合理。游客结构呈现“三多三少”,即国内多国外少,过境多过夜少,普通多高端少。三是要素发展不平衡。六大要素发育不健全,旅游用车、旅游购物、旅游娱乐仍然是薄弱环节,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旅游车公司和专门对旅游定时演出的文艺节目;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之间协调发展不够,缺乏融合互动。
(三)发展状况欠佳。一是旅游投入瓶颈。缺乏旅游投融资平台,致使一些优势旅游项目无法有效实施。二是旅游项目用地瓶颈。大型旅游产业项目因对土地需求量大属于目前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或禁止类项目,落地很难。三是扶持政策瓶颈。中、省关于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和振兴的各种政策,涉及税费减免及水电气优惠等政策兑现难度大,未享受工业企业待遇。四是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如华蓥山宝鼎、仙鹤洞等项目因交通、环保等因素制约,建设进展较慢。
三、下步工作打算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即将颁布的《旅游法》,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提升为统揽,按照《广安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要求,大力实施“321”旅游发展战略,即抢抓三大机遇(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推进两化互动战略、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两大基地(全国红色旅游基地、川渝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实现一大提升(从单一旅游向综合旅游提升),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广安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的重要支撑、深化三次创业的重要推手、做大做强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到2015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突破2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50亿元,带动增加就业岗位12万个,旅游人数、旅游收入、旅游就业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
(一)树理念,明思路,推动产业科学发展。一是树立“大旅游”理念。跳出旅游抓旅游、跳出项目抓旅游、跳出区域抓旅游,进一步增强抓旅游就是抓发展、抓旅游就是抓民生、抓旅游就是抓产业的认识,用抓农业、工业的办法抓旅游。二是树立“大产业”理念。把旅游业作为产业经济来培育,摆在国民经济的突出位置布局谋划,加强与工业、农业、国土、文化、林业、交通、宗教、城市建设的有机衔接,整合资源,积极发展工业旅游、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都市休闲旅游、宗教民俗旅游、生态养生旅游等。三是树立“政府主导”理念。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旅游经济管理、规划布局、资金投入、项目推动、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产业引导作用。四是树立“市场运作”理念。围绕市场做文章,探索符合旅游经济规律的体制和办法,推动政府主导型向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型转变,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解决旅游业长远发展的动力机制,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二)铸精品,调结构,实现产品转型升级。一是构建“一心两廊”格局。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建设一个中心:即邓小平故里旅游中心,包括邓小平故里旅游区、牌坊新村、协兴老街、佛手山、西溪河峡谷、神龙山、广安区渠江沿岸等景区(景点);两条廊道:即华蓥—广安—武胜县宝箴塞风景廊道和重庆—邻水县风景廊道。到2015年,全市新建3A级以上景区不少于19个(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8个、3A级景区10个)。二是加快建设十大重点景区。即邓小平故里旅游区、华蓥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广安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神龙山旅游区、渠江沿江生态度假区、西溪城市峡谷景区、古镇名塞文化旅游区、嘉陵江(龙女湖)休闲旅游度假区、大洪湖旅游度假区、岳池农家文化旅游区。到2015年,把邓小平故里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品牌,建成集教育瞻仰、观光揽胜、文化体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全世界最集中的邓小平主题旅游区;华蓥山风景名胜区整体保护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集红色教育、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建成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红色文化旅游城”,集拍摄、旅游、创作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旅游城和国家级“红色影视实验区”。三是建成五大系列旅游产品。即小平名人文化旅游。充分利用小平伟人效应品牌,开发小平生平事迹、少年求学、战争岁月、“文革”跌宕、改革开放等体验性、参与性的文化旅游产品。川东民俗文化旅游。依托巴人文化、戏曲文化、古镇文化、地方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形成特色鲜明的主题型旅游产品。山地休闲运动旅游。整体打造华蓥山,整合周边山地型旅游景点,开发山地休闲运动旅游产品。乡村田园绿道休闲游。利用嘉陵江、渠江两大流域和广域的丘陵山景,开发乡村田园欣赏、漫道休闲骑游式的旅游产品。整合全市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游产品。水上休闲度假旅游。依托嘉陵江、渠江、西溪河、大洪湖、龙女湖、太极湖等水资源,开发水上娱乐产品。
(三)育要素,强功能,完善旅游产业链条。一是基本建成旅游饭店集群。到2015年,新增星级饭店20家(5星级饭店5家、4星级饭店5家、3星级饭店10家),全市星级饭店达到50家以上,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风格的住宿设施。二是加快发展旅游文化。挖掘邓小平故里文化,编导一台大型旅游文艺节目,打造“邓小平故里”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在广安城区建设川东北最大的旅游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各市县分别建成1条旅游商品购物街,打造3A级旅游购物点20家,扩大游客消费。三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大、区位优的新农村综合体并创建成A级景区5个以上,培育3星级以上农家乐100家。四是加快发展特色餐饮业。规范和提升特色餐饮,挖掘特色餐饮文化,打造规模以上美食餐饮街区10条,扶持培育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10家,股份制大型餐饮集团1家。五是加快发展旅游交通。建成华蓥山宝鼎旅游公路,渝邻高速至小南海、大洪湖旅游通道,改造天池—华蓥山旅游区—洞中天河—210国道旅游公路;适应自驾车旅游需要,统一规划建设旅游通道沿线的标识标牌、紧急救援、汽车维修、加油站、休憩服务点等设施,做到交通设施景观化、特色化,建成自驾车旅游营地1-2个。发展旅游客运企业2家以上,全城开通旅游专线客车。六是建设智慧旅游城市。2013年启动建设智慧旅游城市,邓小平故里旅游区建成智慧景区,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产业中的应用,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旅游公共服务能力。
(四)重整合,拓市场,做强广安旅游品牌。一是实施整合营销。整合市本级、区市县和旅游企事业资源,建立市县联动、政企互动的营销工作机制,在重庆、成都等主要客源地组建旅游营销中心,在城市高速入口、主城区及交通干道设置旅游公益广告,提升广安旅游整体形象。二是开展活动营销。把举办大型活动、旅游节庆、大型会议作为旅游营销的重要手段。抓住邓小平诞辰110周年机遇,争取2014年“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广安举办;有效整合各种节会活动,策划举办“邓小平故里文化旅游节”,突出抓好华蓥山旅游文化节、岳池农家文化旅游节等活动。三是深化区域合作。落实《重庆—广安旅游区域合作备忘录》,与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内的区县合力建设西部旅游集散中心;联手中山、湘潭组团营销,打造“中国红色之旅”精品线路产品。
(五)强管理,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旅游。一是优化发展环境。制定出台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促进政策和奖励办法,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优先考虑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解决旅游用地瓶颈;鼓励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旅游投资公司,搭建旅游开发投融资平台。二是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实施人才强旅战略,完善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发展旅游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提升旅游从业队伍素质;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培育旅游示范企业或名牌企业5家以上,建成旅游标准化示范市;深入开展“旅游满意在广安”行动,完善游客满意度提升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游客满意度成果,确保游客满意度保持满意水平。三是规范市场秩序。以《旅游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完善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游客投诉、旅游咨询、应急救援等机制,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和企业诚信建设,推进行业自律;树立“底线思维”,夯实旅游安全基础,完善旅游业危机管理机制,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把你们的支持和建议转化为工作动力,自觉接受监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
名词解释:
1.游客满意度:游客对目的地的期望和到目的地后的实际感知相比较的结果。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是中国旅游研究院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国50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13年增加到60个)的游客现场调查、网络评论、网络拦访的基础上、进行的城市综合性评价。
2.旅游产品:是指旅游业者通过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组合,即旅游目的地向游客提供一次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服务的总和,它所包含吃、住、行、游、娱、购等六大要素。
3.绿色饭店:是指运用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坚持绿色管理,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的饭店。核心是为顾客提供符合环保、健康要求的客房和餐饮。
4.中央商务区: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业活动进行的地区。
5.智慧旅游:是指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借助便携的终端上网设备,主动感知旅游资源、旅游经济、旅游活动、旅游者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让人们能够及时了解这些信息,及时安排和调整工作与旅游计划,从而达到对各类旅游信息的智能感知、方便利用的效果。
6.农村综合体:是指在场镇周边建成的、农户居住规模较大、产业支撑发展有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齐全、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健全的、能初步体现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农村新型社区。
7.底线思维:是一种思维技巧,拥有这种技巧的思想者会认真计算风险,估算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并且接受这种情况。2013年1月6日,王岐山副总理在听取国家旅游局党组工作汇报时强调指出,习近平同志讲要有底线思维,对旅游业来说就是旅游安全问题。
8.重庆旅游经济圈“一心两带”:是指把“一小时经济圈”内的区县建设成为西部旅游集散中心,把渝东北、渝东南“两翼”,分别打造成“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民俗生态旅游带”。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广安市市花的决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市花的议案》,经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后决定,广安市市花品种为桂花。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市四届人大代表王建军、王海松、李非、李芳先后调离广安,根据代表法相关规定,王建军、王海松、李非、李芳的代表资格终止。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共有代表398名。
特此公告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3月19日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代表王建军、王海松、李非、李芳先后调离广安,根据代表法相关规定,王建军、王海松、李非、李芳的代表资格终止。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98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3月19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26日在广安召开,会期预计2天。
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经广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24次会议研究,提出了《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3月14日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批复意见,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24次会议研究,于2013年4月25—26日召开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计会期2天。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选举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其他事项。
以上说明,请连同《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013年3月19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37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立祥 毛加庆 尹黎明 邓治君 甘用德
冉启华(女) 刘 刚 刘凤成 刘明开 李永平
李隆席 杨利民(女) 肖 雷 肖友才(藏) 何玉平
余 仪 汪世福 张 山 张志权 张建华(女)
武立国 欧太元 欧宪章 易铭珅 周其平
郑 莉(女) 钟 兰(女) 侯晓春 袁险峰 唐雄兴
黄 波(回) 黄 褐 黄秀川 康永恒 敬世波
蒋英胜 蒋维君
秘书长
张建华(兼)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经2013年3月18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主任会议审议,现将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3月19日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2013年3月19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委部分工作机构负责人(2人)
唐鹤松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 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二、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组成部门负责人(25人)
欧阳慧 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刘 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杨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世章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人防办主任
任 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 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何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地志办主任
杨春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徐 诚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汤文辉 市科技局局长
张文东 市监察局局长
何良涛 市民政局局长
王 宏 市财政局局长
徐元武 市水务局局长
刘 健 市林业局局长
刘代忠 市商务局局长
何 君(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 婧(女)市外侨台办主任
杨贵德 市畜牧食品局局长
黄永鸿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徐怀林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顺平 市旅游局局长
屠明春 市粮食局局长
文 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谭 云 市统计局副局长
三、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5人)
帅晓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邓 林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雷中柏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书记
杨 玲(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纪检员
肖明峰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经2013年3月18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主任会议审议,现将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提请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3月19日
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3月15日,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申请确定新设立的广安区和前锋区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广区人[2013]11号》,请市人大常委会报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新的广安区区人大代表名额32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35名;新设立的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22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27名。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川府[201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函[2013]67号)精神,经2013年3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通过后及时报出,以加快推进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请予审议。
附件:
1.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川府[2012]5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函〔2013〕67号)
4.《 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申请确定新设立的广安区和前锋区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广区人[2013]11号》
5.关于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区划调整涉及人大工作有关问题的汇报
6.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区划调整涉及人大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记录
(附件存目,内容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3月19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命名单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侯晓春的提名,
决定任命:
谭云为广安市统计局局长。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谭云任职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请任命:
谭云为广安市统计局局长。
请予审议。
市长:侯晓春
2013年2月28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免职名单
根据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的提名,
免去:
杨正权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平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提请免去杨正权、李平二人职务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请免去:
杨正权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平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检察长:孔凡示
2012年12月26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的决定
根据侯晓春本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
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侯晓春本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请求,经2013年3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决定接受
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3月19日
《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市人民政府市长侯晓春已任中共广安市委书记,他本人于2013年3月16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请求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根据侯晓春同志本人的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的规定,2013年3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侯晓春同志的辞职请求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待常委会决定接受侯晓春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后,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以上说明,请连同《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决 定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提请决定罗增斌为
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委、市委的提名和《地方组织法》、《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3年3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决定:
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3月19日
《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决定(草案》的说明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原市人民政府市长侯晓春提出的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同时,省委、市委已经提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增斌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人选。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的规定,2013年3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罗增斌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待常委会通过决定后,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以上说明,请连同《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关于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献血法及献血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广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按照《监督法》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于2月6日将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
教科文卫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告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逐项分析研究,并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和采供血单位调查研究,制订出台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3〕3号),就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动员、组织领导、激励奖惩、人力物力投入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教科文卫委对市人民政府的研究处理报告表示比较满意。
教科文卫委建议:一是经主任会议通过后,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书面审议。二是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继续跟踪监督献血法及献血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三是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结束后,将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报告向社会公开。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研究处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广安人委〔2012〕20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部门逐项分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以确保各项意见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现将研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办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客观、针对性较强,对于推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专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落实人大建议,硬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好,把工作开展好,推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再上新台阶。随后,市政府组织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和采供血单位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3〕3号),就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动员、组织领导、激励奖惩、人力物力投入等方面,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广泛宣传,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一)开设专栏宣传。在社区、学校等开设宣传专栏,对招募、采集、制备、检验、运输及献血退费等血液流转流程进行公开;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无偿献血的好处、注意事项等,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
(二)固定设点宣传。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固定宣传点,组织职工现场宣传,发放无偿献血宣传资料3万余份。充分利用五区市县的固定献血车(屋)进行宣传,LED屏幕不间断滚动播放献血知识信息。
(三)群发信息宣传。针对当前社会人员流动性大,而手机号、QQ号等联系方式相对固定的情况,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利用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和QQ群网络平台,采用信息群发的方式宣传无偿献血政策,提醒献血时间,并利用节假日发送祝福短信。
(四)借助媒体宣传。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邀请献血者、医务人员或用血者等现身说法,通过现场解读、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无偿献血,让所有老百姓了解无偿献血、认识无偿献血、走进无偿献血。
(五)依托医疗机构宣传。印制无偿献血知识和政策规定彩页20万份,发至全市各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发给每位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示范作用,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中来。
三、完善机制,增强采供血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模式,确保“一方血源保一方用血”。加大到农村乡镇、城市街道社区无偿献血招募工作力度,形成符合广安实际情况的以区市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居民街头献血为主、农村乡镇为有效补充、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急献血队伍为应急献血坚强后盾的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硬件建设满足工作需要。2012年市上购置了4台无偿献血房车,安置在华蓥、岳池、武胜、邻水四县市人口聚集地段,极大方便了广大市民献血。同时,要求各地把无偿献血工作和固定献血屋规划建设纳入区市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经费投入,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献血屋。广安主城区城南、城北分别规划一个固定献血屋和两个流动献血点。根据工作需要,今后还将添置或更新成分制备设备、血液检测设备等,努力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血液安全和合理用血机制,确保不发生血液安全事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中心血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监管,形成完善的采供血质量管理网络,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用血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与监督,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合理用血评价机制,广泛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倡导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开展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替代治疗等技术,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市中心血站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机制,确保采供血机构人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人尽其才。2012年为市中心血站招考了4名专业技术人员,市编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给市中心血站增加4名专业技术编制,同时要求有献血房车的县市支援2名工作人员,新增编制和县市支援人员2013年到位。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采供血机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采供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使其更好地开展采供血工作。
四、强化职责,密切协作配合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公民自愿献血,做到“一方血源保一方用血”。市献血办做好全市无偿献血的总体规划、时间安排和对组织献血者的服务指导。市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职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用血告急时,各单位配合市献血办积极组织职工应急献血。市文明办按相关规定将无偿献血工作列为精神文明单位行业评选的重要内容;市红十字会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团市委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公安交警和城市管理部门为献血车在献血点的长期停放、献血者车辆的临时停放提供支持。各相关部门既履职尽责,又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全市临床用血供给和血液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从2013年起,凡部门履职不到位,影响到全市的无偿献血工作,一律按照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卫生厅印发的《四川省血液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特此报告。
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法制委于2月26日到广安区,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市人大法制委对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人大法制委认为,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坚持普治并举,全面启动“法治广安”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总结了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也还存在提出问题不够明确,下步工作措施不够具体等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及时向市政府反馈了这些意见,并要求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将修改后的工作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法制委指出,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普法的广度和力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法律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市人大法制委提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得更精、更细、更实、更优,努力实现“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来统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二是要突出普法重点,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力度。三是要推进法治实践,贴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在法治运行的诸如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诸个环节中开展的法治实践,宣传鲜活的法制案例,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四是要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方式和载体,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结合上讲求实效,针对普法不同的重点对象,有区分地搭建普法载体、安排普法内容。
市人大法制委建议,一是将报告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二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后,将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三是市人大法制委对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跟踪监督。
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市人大民宗外侨委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2月26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华带领市人大民宗外侨委的同志深入到邻水县、武胜县和华蓥市等地,采取察看现场和小型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重视旅游发展,经济效益明显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的格局。二是出台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三是加大投入。市(区县)设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2012年180万增加到400万,区市县也分别设立了100万—150万不等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同时不断增加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四是纳入绩效考核。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将考核重点由经济指标调整为落地旅游项目。五是经济社会效益明显。2010-2012年,旅游人次年均增速超过22.1%,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速25.6%以上。2012年,全市接待游客155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3.5亿元,相当于全市GDP的13.8%,旅游业增加值分别占GDP和三产业增加值的6.6%、22.8%,分列全省第11位和第13位。我市被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表彰为“十一五”期间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被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等十四部委表彰为“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先进集体”。
(二)科学编制规划,严格组织实施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和规划先行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二是建立规划体系。修编《四川省广安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广安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完成区市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开展区市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了邓小平故里旅游区、龙女湖国际旅游度假区、葫芦岛国际旅游度假区、西溪峡风景区、御临河温泉度假旅游区、宝箴塞民俗文化旅游区、华蓥山乡村旅游廊道等重点景区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了华蓥山旅游区、神龙山巴人石头城、华蓥山洞中天河景区二期修建性详规,启动了广安市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大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渠江生态旅游度假村等拟开工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专项旅游规划、旅游项目总规、控规、专规等多位一体的旅游规划体系。三是注重规划管理和实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强化规划编制质量,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三)着力要素培育,加快产业发展
一是加快产品提档升级。邓小平故里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有序推进;华蓥山旅游区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九个省级旅游度假区之一(与九寨沟、峨眉山同批次),已启动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洞中天河、神龙山、宝箴塞今年都已启动创建4A级旅游景区。二是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玛霖岩景区、泽达酒店建成营业;葫芦岛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广安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核心区用地获省政府审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用地已公开挂牌;龙女湖旅游度假区成功签约,首期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启动;玛瑙城国际大酒店进入外部装修阶段。三是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建成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市 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20个,培育星级农家乐80家(其中五星级1家,全省首批仅9家)。四是旅游交通体系初步建成。建成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广安城市候机楼,广安港建成试运行,兰渝铁路广安站建设有序推进;新增旅游公路211.6公里,开通了华蓥市区至华蓥山旅游区、邻水县城至洞中天河、武胜县城至宝箴塞景区专线班车。投入235万元,在广安境内主要干道和城区,安装了交通指示牌126块。五是产业主体培育壮大。建成A级以上旅游景区9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全省旅游骨干企业1家。全市星级饭店发展到21家,其中绿色酒店4家。旅行社(分社)发展到43家,金山旅行社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川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培育特色旅游餐馆3家(其中金盘级1家、银盘级1家、铜盘级1家)。新注册旅游商标562件,培育旅游商品企业20余家,培育A级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14处。
(四)强化宣传促销,不断拓展客源
一是营销活动有声有色。先后举办 “千社万团游广安”、四川红色旅游宣传月及颁奖典礼等重大活动以及华蓥山旅游文化节、首届广安红色文化节、“小平故里行•华蓥山上游—首届四川国际摄影大展”等节庆会展,扩大了影响力。二是形象宣传实现突破。在《经营管理者》杂志、广安日报开设旅游专版;邀请主要客源地主流媒体和旅行商赴广安开展考察采风活动20余次、1800人次,国内100余座城市、800多家旅行商推出广安旅游线路;邀请中省电视台赴广安拍摄制作旅游节目20余期,特别是《远方的家》等专题片在央视、欧美播出后,反响很好。三是区域合作实现多赢。结盟广东中山、湖南湘潭组建“中国20世纪三大伟人故里旅游联盟”,被全国红办称赞为全国区域旅游合作模式的新典范;联手井冈山、延安等10个红色旅游城市,签署《红色旅游发展井冈山宣言》,共同打造红色旅游“圣地”;主动融入重庆1小时旅游经济圈,每年约500万重庆游客前往广安旅游休闲。今年2月,我市与重庆市旅游局签署了《重庆—广安旅游区域合作备忘录》,广安被纳入重庆旅游经济圈重点打造的“一心两带”的“一心”范围,与重庆市辖区县享受同等待遇。
(五)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坚持用旅游标准引导旅游企业向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45部,市旅游局制定地方旅游标准3部,培育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7家,成功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市。举办旅游专题培训班,培训旅游从业人员近6000人次;通过组织星级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从业人员开展服务技能大赛、争做小平故里优秀旅游人等活动,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强化旅游市场规范管理。组建了市(区县)旅游执法机构,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33次,重点整治拉客宰客、围追兜售等行为,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12起,查处旅行社违规经营行为5起,处罚金6万元,为游客挽回了经济损失;夯实旅游安全基础,设立全省旅游系统唯一的安全监督科,建立旅游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常态执法,旅游行业实现零事故目标。三是注重游客满意度提升。开展“旅游满意在广安”行动,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公报制,搭建旅游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建立宣传引导、信息整合、问题整改和监督考核四项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整改,游客满意度持续攀升,2012游客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1.62分,在全国60个样本城市中排名第14位,较2010年上升31 位,达到满意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项目进度慢
一是“大旅游”共识不强。一些地方、部门认为旅游工作仅是旅游部门职责,对旅游工作支持配合的力度不够。二是“大产业”意识不强。少数地方认为旅游业投入大、见效慢,对GDP贡献小,会影响当地经济指标排位,抓旅游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没有真正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抓,在工作上是定位高、行动慢。三是“大发展”意识不强。个别认为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得差不多了,旅游产业发展得差不多了,对旅游产业大发展没有信心。四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慢。我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理想,西溪河峡谷、金城山—象鼻河森林公园等项目至今还没有开工,华蓥山宝鼎已建设了8年多,至今未建成;由于资金困难,部分景区景点规划建设质量不高。
(二)缺乏政策支撑,发展环境欠佳
我市旅游产业总量偏小、质量不高,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政策支撑。招商引资没有优惠政策,政府财政没有扶持政策,搞得好的没有激励政策。同时中、省关于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和振兴的各种政策,涉及税费减免及水电气优惠等政策兑现难度大,未享受与工业企业同等的市场待遇。个别部门存在着办事效率低,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发展不协调,拉动效应不强
一是产品结构不合理。观光型产品日渐成熟,休闲度假型产品不丰富,留客难依然存在。二是游客结构不合理。游客结构呈现“三多三少”,即国内多国外少,过境多过夜少,普通多高端少。三是要素发展不平衡。旅游用车、旅游购物、旅游娱乐仍然是薄弱环节,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旅游车公司和专门对旅游定时演出的文艺节目;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缺乏融合互动。由于功能结构不合理,导致旅游消费水平低,旅游拉动效应不强。
(四)发展机制不完善,资源有待整合
由于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时间不长,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是投入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融资平台,对社会资金吸纳力不强,旅游项目开发资金严重不足;对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导向投入,制约着旅游产品的开发。二是合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存在体制性障碍。在旅游行政管理体制上,旅游产业资源要素分属各区市县和不同部门管理,旅游资源要素难以得到有效整合。三是在产业发展机制上,旅游部门难以协调多个涉旅部门,合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机制难以形成。四是促销整合机制不健全。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宣传促销力量没有充分整合,存在“各拉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现象,宣传促销力量分散,力度不够,成本高,客游市场拓展效果不理想。
三、加快发展的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一要充分认识广安旅游产业发展的优势。广安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便捷的交通优势和明显的区位优势;广安是小平同志的家乡,还具有其他地方无可比拟的政治优势。二要充分认识广安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安全、最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之一,2012年,国内旅游市场规模近30亿人次,位居世界第一;出境旅游人数超过8000万人次,居全球第三,对世界旅游市场贡献率超过7%;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5772万人次,继续位居世界第三。2014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是广安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国务院刚批准实施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即将发布《旅游法》及省上正在制定的《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决定》,将进一步助推旅游产业的发展。三要充分认识发展广安旅游产业的重要作用。发展旅游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抓旅游就是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抓旅游就是抓社会民生改善、抓旅游就是抓生态文明建设、抓旅游就是建设美丽广安,加快发展好旅游产业就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四是要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把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区市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制度,制定奖惩措施,加强督查督办,逗硬考核奖惩,以大马力、快速度、高质量建设重点项目。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要按照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近期建设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一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邓小平故里5A级旅游区、华蓥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广安红色文化影视旅游城、神龙山旅游区、西溪城市峡谷景区、古镇名塞文化旅游区、嘉陵江(龙女湖)休闲旅游度假区、大洪湖旅游度假区、岳池农家文化旅游区等重点景区。二是要大力发展旅游交通。开通“小平故里•华蓥山”旅游直通车;积极培育旅游汽车公司,促进旅游产业要素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旅游公路及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尽快形成全域旅游环线。三是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四是要做好旅游与文化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增强旅游文化氛围。
(三)创新机制,整合资源
在旅游发展规划、项目招商引资、资源开发利用、产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要积极按照市场运作机制做文章,探索符合旅游经济规律的体制和办法,推动政府主导型向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型转变,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解决旅游业长远发展的动力机制,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
(四)出台政策,加快发展
一是要在旅游资金扶持、优先保障旅游要素和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做到在招商引资方面要有优惠政策,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在政府财政方面要有扶持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激励发展方面要有奖励政策,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对中、省已经明确关于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和振兴的各种政策要兑现落实,消除旅游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平等的市场待遇。二是要研究制定国务院刚批准实施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广安人游广安”活动,以内宣带动外宣、以内需带动外需,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五)强化标准,抓好管理
一要高标准搞好旅游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及专项规划,提高旅游区的保护、开发利用、经营管理质量。二是深化旅游标准化建设。按照“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涉旅标准在旅游系统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的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狠抓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为旅游企业创造安全的经营环境,为广大旅游者创造安全的游览环境。五是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
关于201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和《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以及《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的规定,现将2012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依法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6个机关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备案审查文件。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24件,其中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44件,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80件。
从2012年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建设。先后制发了《工业和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16个方面的“十二五”规划。二是市人民政府继续重视民生工作。制发了《广安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试行)》《广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三是市人民政府重视城市规划和建设。制定了《广安城市规划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广安市“双百”组团城市及主城区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等。四是市人民政府重视相关预案的制定。印发了《广安市粮食应急预案》等。五是市人民政府关注生活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颁布了《《广安市西溪河水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等。六是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联系和规范代表履职活动。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常委会领导联系常委会委员办法(试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试行)》《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试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参加代表活动的决定》,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关于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的办法》(修正案)《关于县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暂行办法》(修正案)。七是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广安区人大常委会修定了《工作评议办法》、华蓥市人大常委会修定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办法》。
全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6件。主要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平、刘凤成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关于设立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计划、财政、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修正案)、执法检查办法(修正案)、关于批准广安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召开广安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召开广安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广安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接受张志权辞职的决定。
二、备案审查情况
2012年,为了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对《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明确指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义和工作重点,提高了报备机关的报备意识,增强了机关内部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信心。三是领导重视,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大力配合。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会议审查时,常委会领导亲自参加审查会议,听取相关情况说明,指出部分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与法制委密切联系,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对于2012年市人民政府和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市人大法制委按照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程序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登记和初审,有的送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审查。在具体的审查中,市人大法制委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召开审查会议,听取相关情况说明,先后对市人民政府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12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程序性审查后应当进入其后审查程序的文件提出了初步审查建议和意见,其中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广府办发〔2011〕103号)、市人民政府《研究遂广高速公路止点调整工可补充报告及新增投资补偿的纪要》(广安府议〔2012〕5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通知》(广府办函〔2012〕37号)3件文件分别提出了审查意见和纠错建议,得到市政府的重视,进行了研究处理和修正,推进了依法行政。对于市人民政府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结果看,其内容没有同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也没有超越法定权限和其他不适当的情形。
2012年没有收到有关机关和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也没有收到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上半年对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理解不够,把握不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性还有差距。二是报备机关漏报、超时限报送规范性文件现象存在(全年漏报32件、超时限报送14件)。建议:一是继续加强对《监督法》、《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备案审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继续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办、市法制办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的沟通与联系,使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报送备案审查。三是加强对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促进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测评及表决结果
一、测评工作报告结果
序号 |
测评报告名称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未按键 |
测评结果 |
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29 |
10 |
1 |
0 |
满意 |
2 |
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
18 |
12 |
10 |
0 |
基本满意 |
二、表决有关事项结果
序号 |
有关事项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未按键 |
表决结果 |
1 |
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
4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
40 |
0 |
0 |
0 |
通过 |
3 |
对银杏为广安市市树品种进行表决 |
11 |
16 |
13 |
0 |
未通过 |
4 |
对桂花为广安市市花品种进行表决 |
37 |
1 |
2 |
0 |
通过 |
5 |
关于广安市市花的决定 |
38 |
1 |
1 |
0 |
通过 |
6 |
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36 |
3 |
1 |
0 |
通过 |
7 |
关于市人民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37 |
2 |
1 |
0 |
通过 |
8 |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
40 |
0 |
0 |
0 |
通过 |
9 |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
40 |
0 |
0 |
0 |
通过 |
10 |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
40 |
0 |
0 |
0 |
通过 |
11 |
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
40 |
0 |
0 |
0 |
通过 |
12 |
《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 |
40 |
0 |
0 |
0 |
通过 |
13 |
免去杨正权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40 |
0 |
0 |
0 |
通过 |
14 |
免去李平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40 |
0 |
0 |
0 |
通过 |
15 |
谭云任广安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
36 |
2 |
2 |
0 |
通过 |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41人)
出席人员(40人)
余 仪 蒋维君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何玉平
易铭珅 王廷锐 甘惠英 龙汉洲 冯昌安 刘 俊
刘卫东 刘有德 刘光文 刘明川 汤晓红 李元祥
李世建 李学渊 杨 宁 杨仕太 杨全能 杨润生
邱 秋 张 超 张永辉 张洋华 张锦林 陈绪凯
胡彦军 段方智 侯国永 秦小平 夏克梦 唐伦轩
梅可明 蒋成文 谢光忠 廖劲松
缺席人员(1人)
刘习飞(病假)
主管单位: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出版: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部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200号
电 话:(0826)2333101
传 真:(0826)2353339
邮政编码:638000
印 制:广安市机关办公
服务中心印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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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第一号
(总号:96)
3月27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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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39)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决定…………………………………………………………(40)
关于提请决定罗增斌为
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40)
《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41)
关于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献血法及献血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
初审意见(书面)……………………市人大教科文卫委(42)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43)
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46)
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
调研报告(书面)………………………市人大民宗外侨委(48)
关于201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53)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测评及表决结果 ……………………………………………(56)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41人)…………………………………(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