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公报第4号
发布时间:2009-07-07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报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 2009年第 4 号 总第68号 7 月7 日出版
目 录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1)
在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王建军(3)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5)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情况的报告(书面)………………………………………刘凤成(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安市
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1)
关于广安市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刘兴汉(12)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安市2008年度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的审议意见………………………………………………………(16)
关于广安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秦小平(18)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9年
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31)
关于广安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刘兴汉(32)
全市科技工作情况报告………………………………………宁 坚(35)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
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46)
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魏常平(48)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58)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吴太翔(60)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党恩成
辞职的决定………………………………………………………(67)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伦平
辞职的决定………………………………………………………(68)
关于提请接受党恩成、唐伦平二人辞职的议案……………………(69)
《关于提请接受党恩成、唐伦平二人辞职的议案》
的说明……………………………………………………唐明光(70)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72)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代忠等人职务任免
的报告…………………………………………………… 侯晓春(73)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免职名单 …………………(74)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钟鹏飞职务的报告 ……孔凡示(75)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 (76)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钟鹏飞同志职务
的报告…………………………………………………何玉平(77)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39人)……………………………………(78)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凤成,副主任王全海、王立祥、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宁坚、魏常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兆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安支行、市科协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贺宗飞应邀列席会议。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在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结束时的讲话
中共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建军
同志们:
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各项议程圆满完成。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科技、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等5个专项工作报告。批准了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其他2个专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审计工作报告、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书面传达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
同志们:
当前,全市正掀起“三次创业”的热潮。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常委会要做“三次创业”的坚定推动者,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认真开展监督活动,努力推动“三次创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一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三次创业”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质量高、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改进工作,促进“三次创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对确定的重点监督事项,要综合运用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政府抓紧整改,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三要加强民主法制宣传。今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全国人大、省人大都将开展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要早谋划、早部署,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坚持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将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向深度拓展,使人大工作宣传报道既准确深入、又生动活泼。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八、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凤成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概况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
二、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卢耸岗关于《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内司委委员沈涧关于《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关于《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林业厅厅长王平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草案) 》的说明,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泓贵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民宗委主任委员颜继禄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案)》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民宗委副主任委员彭述明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成云关于节能工作的报告,省旅游局局长张谷关于我省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贯彻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关于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精神的书面报告,印发了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的书面材料。
会议就《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表决,决定将这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案)〉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有关人事任免案。
三、领导讲话主要精神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作了重要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倍努力做好四川工作。他指出,要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推进“两个加快”。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继续大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优先建设受灾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受惠最明显的民生项目,优先恢复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居家有住房、上学有学校、看病有医院、就业有门路、生活有着落”,尽快让灾区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保增长的工作,保持全省经济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势头。要认真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继续抓扩大投资,努力扩大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认真总结和专题研究出口工作,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大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三要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实施“八项民生工程”,认真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政策,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助学制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把推动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这项重大决策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把交通建设变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刘奇葆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紧紧抓住“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围绕推进“两个加快”,坚定信心、爬坡破难、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一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两个加快”实际,提出质量高、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改进工作,促进“两个加快”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认真收集和仔细研究各方面对“两个加快”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的监督更具实效,更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三要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人大工作宣传报道,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广安市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兴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安市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广安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广安市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广安市财政局局长 刘兴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广安市2008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积极落实各项增收节支措施,依法强化和规范财税收入征管,在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厉行节约,全面加强支出管理,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各项财政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同时,我市被省财政厅评为2008年度市(州)财政预算管理先进单位。
现把我市2008年度财政年终结算和省财政批复决算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上批复我市2008年一般预算收入总计605415万元,比报告数增加5237万元。其具体增加项目是:(1)转移性收入增加516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增加709万元;上级专款补助增加2781万元,主要系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从基金调入一般预算;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1678万元。(2)调入资金增加69万元。
省上批复我市2008年一般预算支出总计594735万元,比报告数增加2073万元,主要是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相应增加。其具体增加项目是:一般预算支出增加199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增加80万元。
省上批复我市2008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总计605415万元,支出总计594735万元,品迭后,全市2008年滚存结余为10680万元,比报告数增加3164万元,其具体增加项目是: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增加2089万元;累计净结余增加1075万元。
二、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省上批复我市决算情况的市、县格式算账,市本级全年一般预算收入总计100447万元,比报告数增加820万元。其具体增加项目是:(1)转移性收入增加44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增加125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60万元;上级专款补助增加55万元。(2)区市县上解收入增加311万元。(3)调入资金增加69万元。
2008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总计94832万元,比报告数增加79万元。其具体增加项目是:一般预算支出增加10万元;专项上解省支出增加69万元,主要是 “三代”手续费和契税征收经费增加。
2008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总计100447万元,支出总计94832万元,品迭后,市本级2008年滚存结余5615万元,比报告数增加741万元,其具体增加项目是: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增加542万元;累计净结余增加199万元。
三、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省上批复我市2008年全市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是:基金收入总计84542万元,比报告数减少2192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减少2192万元,系按省上要求将原列入基金补助的地震灾后重建收入统一调入一般预算所致。基金支出实现77532万元,比报告数减少2187万元,原因同上。基金收支品迭后,年终滚存结余7010万元,比报告数减少5万元。
(二)市本级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是:基金收入总计18841万元,比报告数增加130万元,系上级补助增加130万元。基金支出15021万元,比报告数增加191万元。基金收支品迭后,年终滚存结余3820万元,比报告数减少61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2008年财政决算工作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与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得以圆满完成。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奋力拼搏,圆满完成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广安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安市审计局局长秦小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安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8年度,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强了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的审计监督,强化了对重点预算资金、涉农和民生资金、抗震救灾和扩大内需资金的监督检查,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从审计情况看,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会议指出,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未按规定建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和征地调节资金;财政资金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单位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以及存在违规收费等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控制需要加强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切实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促进预算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对审计出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严格按照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按照审计建议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
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完善支出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建立专项资金,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收支核算制度,强化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强化项目管理控制,纠正随意突破投资规模的现象,杜绝虚报工程量从而虚增工程造价的行为。
关于广安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广安市审计局局长 秦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奋起三次创业和推动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把“严谨细致,提高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把“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作为一以贯之的工作方针,把市级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与使用作为审计监督的切入点,通过实施跟踪审计和重点延伸,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了对重点预算资金、涉农及民生资金、抗震救灾和扩大内需资金的监督检查,揭露并纠正了相关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政府加强管理、控制支出、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供了决策依据,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和跨越式发展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从审计情况看,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过依法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惠民举措,积极推进财政改革,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呈现了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力配置向公共保障转移的新态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相关政策,完善相关制度,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少数单位和部门在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市财政、地税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当年财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39779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632万元,上级专款补助收入22015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结算补助22488万元,区市县上解收入463万元,上年结余8250万元,全年总收入为99627万元。全年实现财政总支出为9475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8674万元、上解省支出415万元、补助区市县支出15300万元,调出资金36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87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安排的项目结余4394万元,累计净结余480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市财政局通过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增收节支措施,探索建立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人大对部门预算审批的覆盖面,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不断规范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管理行为,进而促进了预算透明度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财政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但审计也发现,市财政在办理预算中也还存在一些有待纠正的问题。
1、未按规定建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2008年,按照财政部和市政府文件规定,市本级应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的比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376.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建设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2008年市本级在办理财政决算中未建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2、未按规定建立征地调节资金。2008年,按照财政部和市政府文件规定,市本级应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5%的比例,建立征地调节资金521.4万元,专项用于因征地而失地的无业农民的安置补偿遗留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但2008年市本级在办理财政决算中未建立征地调节资金。
3、国库借出资金持续增加,政府隐形赤字加大。截止2008年末,市级国库借出款达60430万元,与2006年末借出款45461万元相比,净增14969万元。由于借出款项持续增加,且多数借出款属支出项目,既不利于预算管理,又加大了政府隐形财政赤字。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市地税局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完善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效率和税收政策执行水平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税收征收任务。但在个别税收征管上还存在有待纠正的问题。
1、延缓征收税款。审计抽查东阳国际大酒店纳税征管档案发现,2008年10-11月东阳国际大酒店对外房屋出租收入当年应交税费23.04万元,第一直属分局违规将其延缓至2009年1季度才征收入库。
2、办理企业政策性退税不及时。2007年3月,经省地税局批复,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06年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退税249.2万元,至2008年10月市地税局稽查局检查时,才将应退2006年企业所得税249.2万元与2007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抵扣,迟缓办理企业优惠政策退税时间长达一年半。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本审计年度,市审计局对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等6个市级部门及部分二级核算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还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多数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务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也有少数单位在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存在不合理、不规范问题。如市水利局2008年初预算支出210.0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86.08万元,实际支出是预算支出的278.96%;又如市民政局在2008年年初预算编制时, 未将历年民政专项资金结余93.1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报。
(二)少数单位存在隐瞒收入问题。如市教科所2006至2007年将收取的试卷费、考试报名费、地方教材款118.9万元不列收入而挂列往来账反映;市水利局2006年收取以电养电资金20万元,未作为预算收入缴入市财政,直接用于单位的公用支出;市民政局2007至2008年将楼门牌制作费等行政性收费24.58万元未作预算收入缴入市财政。
(三)部分单位预算外资金未缴入财政专户管理。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向金融单位收取“金保工程”建设及系统运行维护费415.53万元,未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市规划和建设局2007至2008年收取的项目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5.15万元,未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管理。
(四)少数单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17.47万元。如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违规收取信息教育技术培训费59.29万元、专科转录及测试费5.8万元;市教育局违规收取教师考试报名费、演讲活动比赛费22.18万元;市教育技术条件装备管理所违规收取实验教材培训费8.65万元;市房地产协会2008年违规收取咨询服务费等21.55万元。
(五)少数单位财务开支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单位以非正式发票作报销依据;有的报账发票要素不全,经办、审核、签批不完整;有的大笔支出没有详实的费用清单;还有的甚至无收款单位任何收款凭据就作了支出报账。
三、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本审计年度,市审计局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专项资金、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职业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专项资金能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纠正的问题。
(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个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偿资金借出不规范。2006至2007年市农发办在无担保手续的情况下,将550万元中省农发有偿资金直接借给了两户民营企业。目前,市农发办已按审计意见完善了手续,取得了抵押物证件。
(二)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违规列支扶贫专项经费7.54万元。市扶贫办2006至2007年用全市扶贫攻坚专项奖金列支机关公用经费4.44万元,用扶贫专项业务费列支外出考察费3.1万元。
(三)民政专项资金和物资审计情况
1、民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涉及资金3254.73万元。在对2007至2008年度民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市本级及区市县在收到上级安排的资金计划后,有3163.91万元自然灾害补助费、无房户补助金、“
2、民政救灾资金发放不及时,涉及资金188.98万元。经对全市部分乡镇民政救灾资金发放情况审计发现,有21个乡镇未及时发放民政救灾资金,其中涉及广安区5个乡镇22.36万元,邻水县8个乡镇20.21万元,岳池县5个乡镇75.46万元,华蓥市3个乡镇70.95万元。
(四)失业保险基金审计调查情况
1、失业保险费欠费现象突出。审计调查发现,截止2007年末全市失业保险欠费1054万元,其中岳池县欠费58万元,华蓥市欠费84万元,邻水县欠费472万元,广安区欠费365万元,武胜县欠费75万元。
2、社保经办机构挤占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现象依然存在。一是岳池县就业局重复列支该县2007年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贴8.4万元,用以弥补机关经费的不足;二是岳池县城东、城西两社区,虚报冒领就业再就业公益岗位补贴5.4万元,用以弥补社区经费的不足;三是广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医疗保险中心挤占挪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7万元,用以弥补机关经费的不足。
四、抗震救灾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市审计局对“5.12”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及灾后重建资金实施了有效的审计监督。一是组织五区市县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22人,组成6个审计组,分别对同级2008年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调拨、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资金及物资总额10835.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037.58万元,捐赠资金4285.04万元,特殊党费407.8万元,捐赠物资折价104.6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5.12”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受、分配、调拨、管理、使用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相关单位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对捐赠款物初期存在的接受不规范等问题,已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和纠正;二是组织全市77名审计人员,组成21个审计组,对全市已发放的1546.6万元城乡灾后房屋维修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发现的滞留于基层的房屋维修补助资金和个别农户所得补助不及时用于房屋维修的情况和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整改纠正;三是及时成立审计组,开展了广安对口援建宝兴县硗碛乡灾后重建资金筹集及拨付的审计调查工作,并对援建的两所小学工程项目发出了审计通知,目前正在对其实施跟踪审计。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审计年度,市审计局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在工程造价审计方面,市审计局先后对2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了审计或审计调查,涉及资金总额41010.65万元,审计过程中重点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核查,依法核减工程投资6712.29万元,如广安污水处理厂主体及管网工程,送审工程造价11185.41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419.8万元,核减率达12.69%;又如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一期项目工程,送审工程造价6628.29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014.79万元,核减率达15.31%;再如武胜县华封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送审工程造价1624.2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05.08万元,核减率达12.63%。上述所列工程项目,其共同特征就是通过虚报工程量来达到虚增工程造价的目的。
在项目管理控制方面,重点加强了建设项目超投资、超规模和签证不规范的审计监督。如广安市洪州大道翠屏山隧道及引道工程,发改委批复项目投资计划4500万元,实际投资支出达7190.65万元,超投资计划达1320.65万元。又如,邻水县冷家乡人和寨村土地整理项目,其变更签证单上建设、施工、监理三方既没有标明施工具体长度等数据,又没有注明施工结算事项,也未向原设计单位申请批准。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本审计年度,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力支持配合下,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科学制订审计计划,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扩大任中审计覆盖面,注重审计成果运用,强化对主干线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不断将审计重点从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转向对领导干部决策能力、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的监督,先后对部门和区市县7名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1名企业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4人、离任审计4人。被审计对象中,已晋升2人,留任4人,平调1人,引咎辞职1人。重点查处了邻水县一企业原主要领导在任期内虚开材料发票套取资金43.88万元、虚列人员工资套取现金54.57万元、转移收入499.63万元等严重违规问题。同时,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促进了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为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有价值的依据。
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市审计局对邻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该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近年来,违规向邻水县交通局等5个党政机关发放贷款1192.21万元。二是违规发放抵押物无效或不足值贷款2980万元;三是违反规定程序核销呆账789.68万元。
以上所列情况和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进行了审计处理。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已认真执行或正在执行审计决定;审计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也正在进行整改和完善。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将依法进行公告。
八、加强市级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继续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追加支出的管理和控制,确需追加支出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体系的确定工作。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科学测定,合理确定支出标准,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切实增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的公平性、透明性和严肃性。
(二)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收支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实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
(三)强化部门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作为依法理财、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视对所属单位的监管,着力解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隐瞒转移收入和骗取财政资金、违规收费、资产管理不严,以及部门预算不够细化等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帮助与理解。今后,市审计局将按照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不断探索审计监督的新路子、新方法、新举措,振奋精神,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功能作用,为服务我市三次创业,推进广安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兴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安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广安市本级2009年财政
预算调整的报告
广安市财政局局长 刘兴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今年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后,因中省政策调整,财政预算收支将发生较大变动,按要求需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经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受其委托,特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专题报告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这次调整预算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调增一般预算收支9130万元,二是调增基金预算收支870万元。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影响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收支的调整
市人代会闭幕后,我局收到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09]8号),该《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财预[2009]3号文件规定,从
具体调整方案:
1.调减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将一般预算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870万元调入基金后,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减少870万元,由41447万元调整为40577万元,市级可供安排财力总额由64857万元调整为63987万元;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支出全部调整到基金预算,市级一般预算支出相应由64857万元调整为63987万元。
2.调增基金预算收支预算。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870万元调入基金后,市级基金收入预算由20735万元调整为2160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由25046万元调整为25916万元,增加的8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仍相应安排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
二、使用省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影响市级财政收支的调整
5月初,省财政厅通知,经省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0000万元(不含扩权试点县),债券期限为3年。并就规范使用地方政府债券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09]34号)。
按照文件规定,各地要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政府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政府年度预算已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省财政厅凭各市州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批复文件与市州签订转贷协议和办理资金拨付事宜。
同时,《2009年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具体调整方案:
将地方政府债券10000万元纳入2009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10000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7000万元,转贷给广安区3000万元。
按照上述规定,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拟投向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民生工程等地方配套,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支出项目待市委、市政府确定后在2009年市本级调整预算报告上一并详细报告。
全市科技工作情况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宁 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全市科技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科技工作概况
2007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科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科技兴市”战略,以促进经济增长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大力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与时俱进,工作局面不断拓展
一是强化保障。将科技工作纳入了对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从根本上解决了科技工作多年来迫切需求的组织保障问题。
二是完善机制。建立了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两个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20余个市级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了统筹协调全市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力量的整体合力。
三是理顺体制。广安农业科技中心是中、省科技部门对小平同志百周年诞辰的重要献礼工程。将广安农业科技中心由市农业局划归市科技局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得到了中、省新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其步入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全力争取,项目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两年多来,共争取了37个中、省项目资金754万元。争取将广安区、邻水县纳入了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试点县,争取资金227万元。2008年,共争取中、省科技项目24项483万元,同比增长18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02%。
二是实施本级计划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科技研发资金,先后实施了DZM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微型联合收获机研制等32个市本级项目,优化了产业结构,有效提升了产业技术含量。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市本级项目实行“双向下达”,科技计划项目在通知当地科技、财政部门的同时,又通知到项目业主,保证了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三)注重创新,产业技术水平快速提升
切实加大技术研发引进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与创新。两年多来,全市共取得126项科研成果,以市政府名义对46个项目予以了表彰奖励,其中近1/3的技术成果系企业独立研发而成。
一是着力支持研发推广先进工业技术。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企校合作实验室”,努力推进自主创新与联合攻关,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了能源、建材、机械加工等传统工业技术水平。两年多来,全市新成立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10个,组织实施工业科技项目46项,工业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日益提升。广能集团、隆创动力、超臣实业、恒立科技、安泰丝业、金易管业、川东麻纺、武胜琛兰、广达淀粉9户企业分获四川省第一、二、三批“创新型企业”。恒立科技公司与四川大学合作建立了DZM电池研究中心,开发出的铅酸动力电池处于国内同类产品前列。广能集团研发的石门快速揭煤技术、岳池“中华高梁红酒研制”等8项技术成果分别获得省科技进步等级奖。隆创动力公司的“双金属静音缸头”项目获国家专利,成为重庆隆鑫、力帆等大型摩托车生产厂家指定供货单位。超臣实业生产的“超臣牌”系列家电,被列为全国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安泰丝业、金易管业等创新型企业也取得了更多自主知识产权。
二是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全市共引进运用节水灌溉、规范化强化栽培等125项先进实用技术,有效提升了农业技术水平。每年争取中、省科技经费70余万元,支持广安农业科技中心大力实施技术孵化和工厂化育苗,年培育优质蔬菜种苗750万苗左右,为各区市县业主及农户提供了大量优质种苗,充分发挥了其技术孵化、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争取并实施了猪鹅健康养殖、茧丝绸加工、山苍子规范化种植等中、省科技富民推进行动项目,建立畜禽、蚕桑、中药等科技示范基地8个,受益农户人均增收180元左右。培育发展安泰丝业、伟业公司、明月山林产品公司、正发菌业等带动万户农户增收致富的农业科技型企业5家。狠抓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已基本形成“一个中心,八个功能园区”的园区发展格局。
三是积极支持发展高新技术。认真编制、申报项目,促进广安农业科技中心实施植物组培等工程项目。支持广安朗德鹅业与深圳高雅技术有限公司合作,从鹅肥肝中提取卵磷脂、核酸等方面取得成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支持广能集团研发的高强度塑料支护材料获国家发明专利并投入生产。
(四)重视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稳步推进
完善了知识产权专门工作机构,解决了省知识产权局历年要求实现对口的难题。组织专家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培训,争取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了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着眼惠民便民,争取南充三新专利代理公司在我市设立专利代理点,极大地方便了市内人员申报专利。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全市共申请专利205项,授权专利93项。
(五)完善网络,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围绕科技服务民生,在全省率先实施“科技110”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试点示范,为全社会搭建快速获取科技信息的“高速公路”。组织选派102名农业科技专家作为“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和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生产,解决了业主的技术服务难等问题。建立了一批“农业专家大院”,引进、培训了一批人才,开展了10余项科技攻关,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含量明显提升。
(六)强化宣传,科普实效逐步增强
组织市、县两级60余个部门的科技人员深入有关乡镇,扎实开展了送科技下乡、“科技之春”等大型科普活动和日常性培训宣传活动,向当地赠送了农业优质品种等物资,集中开展了主导产业技术培训。组织编写了《广安市农业主导产业技术要点》,组织专家深入院坝田间,现场讲解农业实用技术。组织编发了《雪灾防治手册》、《抗震救灾科普知识》,广泛开展实地宣传。
(七)扩大开放,对外合作成效明显
积极推进对外开放战略,与重庆市、南京市、深圳市等地科技部门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广泛搭建平台,促进了各区市县对外项目合作。组织考察了广西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经验,为与东盟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搭建了平台。扎实推进“广渝科技合作”,在重庆市科委已争取3个项目共250万元资金,广渝科技合作走在了市级部门前列。邀请日本花甲专家对广安区果树种植进行了义诊培训。利用东盟经济技术合作平台,推进超臣公司与越南加强了商贸往来。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多方面原因,全市科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个别地方认识不到位,全社会科技意识不浓。基层党政对科技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未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组织领导不力,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存在“提起千斤,放下四两”现象。
二是科技研发费投入不足,科技研发积极性不高。近三年,市本级每年安排科技研发费130万元左右,研发资金和“科技创新基金”量小,无法有效鼓励和调动大中型企业实施重大关键技术研发的积极性,不少企业至今还没有走出高资源消耗、低效益产出的老路,对“工业强市”战略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内在动力。
三是产业技术含量较低,科技贡献率不高。科技实力先天不足,企业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科技含量不高;本地专利成果由于缺乏转化启动资助资金,转化率还不足2%。
四是科普宣传经费缺乏,科普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科普经费不足,科学普及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会公众对科技创新的意义和重大作用认识不足,农民科技素质不高,农业和科技水平较低,科普培训任务艰巨。
五是科技人才总量偏少,人才素质总体水平不高。目前,全市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52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仅1000余人,万人拥有量在全省排位靠后。
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全市科技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继续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健全完善科技运行机制,提高科技工作水平,为推动广安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创新思路,奋力实现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多方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提升全社会科技水平。到2012年,全市科技综合实力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科技贡献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每年新推广科技成果3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
(二)多方争取,努力增大科技投入
广泛宣传科技项目的重大作用、使用渠道和经费管理方式,依法加大技术研发费、科技创新基金等经费投入力度,力求科技研发费支出增幅高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着力提高项目编制质量,力争在对外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上实现新的突破。积极引导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民间个人等投资科技领域,建立多元投入体系。
(三)夯实基础,着力完善创新体系
一是扎实推进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企业主体,扎实推进省级“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认真宣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努力增加技术研发经费,切实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骨干企业设置专门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企校合作实验室”,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继续加强科技特派员和农业专家大院工作,基本建成“科技110”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服务民生搭建快捷高效的科技服务平台。
二是着力建设成果引进转化平台。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积极搭建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平台。在省科技厅和重庆市科委的帮助支持下,组织召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资源,加速我市科技成果引进转化。
三是积极弘扬创新文化。大力强化全市科技系统宣传意识,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科技创新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努力争取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监督支持,使全社会崇尚科学、鼓励创新、重视科技的社会氛围更加浓烈。
(四)突出重点,着力提升核心技术
围绕全市“5+2”产业培育计划和“532111”工程,着力加强原始创新、引进运用和集成改进,促进三次产业技术水平的快速跃升。
一是大力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技术。积极推进“科技兴工”战略,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支持引进开发建材、能源、机械加工、轻纺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核心技术,为新型工业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努力提高现代农业技术水平。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以良种良法为关键,以“高产、优质、生态、安全”为目标,着力引进粮油、畜禽、蔬菜、水果、水产等新技术、新品种。努力扩大广安农业科技中心工厂化育苗规模,为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提供大量的优质种苗和先进技术。着力引进、推广农产品储藏保鲜和深加工技术,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进发展现代农业。
三是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技术。支持引进研发推广交通、城建、教育、卫生、公安、环保、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先进技术,加强软科学研究,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五)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制定并实施《科技人才中长期培养规划》,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建立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鼓励企业聘用、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立足现有体制,创新人才运用机制,组织市内高层次人才召开座谈会,为推动广安快速发展献计献策。组建“广安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借脑引智”工程,充分利用市内外高层次专家资源,为我市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咨询。
(六)强化统筹,积极开展科普宣传
灵活培训方式,注重从面上的、普遍的培训转向更深层次的专业培训和单项培训。以各乡镇分管领导、村支“两委”干部为重点,利用3-5年时间,启动“镇村干部科技普及推广培训工程”,在农村建立一支“永远不走”的科技普及推广队伍。组织全社会技术力量到企业、农村、社区和学校做好集中性科普宣传活动,培养全民科学思想,提升全社会科技素质。
(七)注重维权,大力推进品牌战略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资助资金”,扭转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2%的不良局面,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培育自主知名品牌。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兑现落实激励政策,运用专利代理平台,鼓励全社会申报专利,防止知识产权流失,争取在专利申报数量上实现较大突破。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八)扩大开放,继续深化对外合作
积极争取部、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全方位推进“广渝科技合作”,力争重庆市科委在项目支持、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更大支持。坚持与高等院所和外地科技部门加强合作,着力抓好科技成果的“二次引进”,引进适合广安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常平所作的《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农村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会议指出,全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层法制教育还不够深入,一些地方治安防范薄弱,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还比较突出。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乡镇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责任,强化村治保主任职责,整合基层治安力量,建立健全基层治安防范网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把新形势下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以案说法、以事说法,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实调解工作力量,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跟踪调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盗窃牲畜、农用机械、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及时妥善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切实加强农村警务和校园警务建设,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魏常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全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大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农村经济发展。
(一)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着眼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厂社矛盾以及民事、经济、治安纠纷等方面不稳定因素,落实责任主体,深入基层群众,定期开展滚动式、全方位、立体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有效维护了农村稳定大局。去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4000余起,调处成功3756起,做到了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通过政策法规宣传,理顺农民情绪,维护农民利益,成功化解涉农群体性事件苗头85起,依法稳妥处置涉农群体性事件7起。
二是化解处置涉农信访。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经济补偿相结合,开展了市、县、乡(镇)长、政府部门领导大接访和集中处理信访积案活动,领导包案,干部下访,责任到人,处理终结涉农信访案件25件,其中信访积案13件。加强无理上访人员教育稳控,防止和减少了越级缠访,维护了农村正常信访秩序。
三是查禁取缔邪教活动。大力开展农村防邪宣传,加强宗教活动管理,依法查禁取缔邪教活动,集中组织对全市非法宗教、邪教活动进行了摸底调查,开展了以打击“法轮功”为重点的“08震慑”专项行动。全市侦破邪教案件21件,抓获邪教人员56人,其中,“法轮功”案件13件36人,“门徒会”、“实际神”案件8件20人,收缴邪教反宣物品4万余件;打掉“法轮功”地下组织团伙5个,摧毁地下窝点7个,截断地下运输线3条,取缔非法宗教场所、活动点15个,防止了邪教活动在农村蔓延。
(二)严打涉农违法犯罪,维护农村良好治安秩序。
坚持城乡治安并重,先后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大会战”、“寒剑行动”、“立体打击”行动等严打整治战役,破现案、挖积案、打团伙、追逃犯,共侦破农村刑事案件3445起,其中,杀人案19起,伤害案152起,强奸案40起,“两抢一盗”案件25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5人,打掉犯罪集团 36个148人。
一是打乡(村)霸。认真摸排农村纠合成帮、欺良凌弱、强取豪夺、敲诈勒索、为非作歹的农村黑恶势力和乡霸、村霸,重点加强对农村场镇、集贸市场、厂企周边黑恶势力监控,及时发现、打击、铲除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破坏性力量,防止坐大成势。全市共打击农村涉恶团伙3个16人,破获涉恶案件19起;打击处理乡(村)霸29人。
二是护“三农”。以打击农村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盗窃破坏农用生产设施、制假贩假售假、坑农害农等违法犯罪为重点,强化侦查措施,加大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三农”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共破获农村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案件2824起,其中盗窃牲畜、农机具案件112起,打掉盗抢团伙140个;侦破盗窃、破坏农村“三电”设施案件169件,破获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案件29起,维护了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是治乱点。加强对农村治安复杂地区和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摸排调查,打击、管理、防范、建制等措施多管齐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快速扭转治安乱象。去年以来,全市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武胜县猛山乡、卖淫嫖娼现象突出的广安区前锋镇等22处治安复杂地区进行了集中治理,破获案件398起,打击处理49人,其中省、市、县挂牌整治5处。
四是除丑恶。大力查禁农村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农村社会风气。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农村涉毒违法犯罪,总结推广观阁禁毒模式,积极开展无毒乡镇创建活动。共查破农村涉毒案件63起78人,强制戒毒54人,命名无毒乡镇38个。针对近年卖淫嫖娼、赌博向农村地区蔓延的现象,切实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以及乡镇旅店、茶馆、发廊等场所的清理检查,共查处农村卖淫嫖娼案件166起308人,赌博189起413人。
(三)加强农村治安防控,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坚持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治安防控主体。切实加大“两所一庭”建设力度,加强乡镇综治机构建设,整顿完善村级组织,健全村治保会、调委会,壮大农村治安防控队伍。增加投入,改善治安防控条件,充实一线警力,增强农村治安防控能力。去年以来,全市新建、改建农村派出所61个、乡镇司法所42个、法庭2个,新增农村派出所民警493名、乡镇司法助理员51人、法庭民警6人,其中派出所警力占到了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9.6 %,增强了农村预防、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二是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平安校园等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全市90%的乡镇达到了平安建设标准。加强群防群治,农村场镇普遍建立了5人以上的专职巡逻队,乡村因地制宜开展村组巡逻、山湾联防、院坝联防、边际联防、邻里守望等防范工作。全市农村50%的乡镇初步建立了以乡镇党委为核心、村居“两委”为支撑,警务室和调解室为骨干、镇村巡逻队为基础的“1221”群防群治网络体系,扩大了治安防范控制面。
三是前移警务工作重心。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警务,全市100个未建派出所的乡镇全部建立警务室,在治安复杂乡村建村警务室35个。民警进乡驻村,送警务到群众,排查治安问题,掌控重点人员,组织治安防控,排解矛盾纠纷,查处违法犯罪,强化了农村治安管控。去年以来,乡村警务室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846起,查处治安案件10674起,调解民间、治安纠纷9398起。
(四)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着眼堵塞违法犯罪漏洞、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农村治安管理。
一是加强农村人口管理。建立农村重点人口档案,成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外出务工人员,在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外流犯罪。邻水县马渡河警务室对辖区外出打工者全部建立档案,掌握其务工处所,随时保持电话、短信联系,提醒遵纪守法。针对农村一些留守少年儿童缺失亲情教育和管控监护的情况,各地派出所、警务室积极协助基层组织和学校、家庭,加强留守少年儿童保护管理,纠正不良习气,严防拉帮结伙,对裹胁、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确保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广安区四新警务室采取“三查四有五定期”工作法加强留守少年儿童管理,受到了温家宝总理批示肯定。
二是加强行业场所管理。对农村旅馆、茶馆、网吧、废旧收购点等加强治安检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严防滋生违法犯罪。针对农村采沙、采矿、交通运输等行业易遭黑恶势力滋扰的情况,公安机关加强重点监控,及时发现铲除。去年以来,全市通过加强农村行业场所管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911起,从中查破刑事案件167起,查处治安案件791起。
三是加强枪爆物品管理。深入开展“缉枪治爆”行动,大力收缴民间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加大对“三小企业”监管力度,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从源头控制涉枪涉爆案件发生。去年以来,全市农村共收缴非法枪支66支、炸药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农村车辆非法载客、超速行驶、人货混装及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农村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了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加大消防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防止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保持了全市农村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不稳定因素较多。城镇、企业周边农村征占土地、环境污染、厂社矛盾等多,涉及人数多,解决难度大,反复性强,动辄群访、越级访;一些农村地区非法宗教、邪教滋生蔓延,与我党争夺群众,对抗基层组织,对农民物质、精神危害大。
二是治安问题突出。农村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性犯罪发案率高,特别是偷盗家禽家畜、入室盗窃案件多,占农村刑事案件的80%以上。而此类案件群众报案少、公安机关破案难,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安全感。一些矛盾纠纷疏导调解不及时,往往激化演变为打架斗殴、伤害、杀人案件,酿成灾难。个别地方地痞村霸、宗族家族势力抬头,欺凌弱小群众,甚至打击报复乡村干部。少数地方“黄、赌、毒”屡禁不止,败坏农村社会风气。
三是防范能力薄弱。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空巢家庭”、留守老人和儿童防范力弱。一些地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治保会、调委会不齐不力,少数基层干部素质差,责任心不强,加之农村受地理条件限制和经济制约,群防群治工作开展难、效果差。
四是留守问题凸显。农村留守青少年多,父母管不着、爷爷奶奶管不住,有的逃学旷课,流浪社会,染上恶习;有的受社会不良人员裹胁和腐朽文化影响,拉帮结伙,走上邪路,使农村青少年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
五是教育管理不到位。农民整体素质不高,而一些职能部门对农民宣传、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可资违法犯罪漏洞多;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执法不当,引起群众不信任,甚至激化矛盾。农村警力不足,难以全覆盖,打击、管理职能不能有效发挥。
三、下步工作打算
广安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治安稳定事关全市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服务“三农”意识,准确研判农村治安形势,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增添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提高驾驭治安大局的能力。大力加强镇、村两级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适应农村治安需求,强化各级综治机构,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两所一庭”建设任务,年内达到每乡镇一派出所、一司法所,强化政权基础。坚持从严治警,狠抓公安“三基”建设,认真落实“三化一建设”有关要求,着力提高民警素质,整肃警风,严肃警纪,增强履职主动性,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管控治安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筑牢农村稳定和谐的基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联动、依靠群众”的方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建设。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政府牵动、部门联动、基层主动,梳理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办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深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疏导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极力遏制留守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势头,严厉查禁取缔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强化农村重点行业、场所治安监管,大力收缴流散民间的枪爆物品,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大农村治安防范投入,整合农村治安防范资源,巩固发展乡镇专职巡逻队伍,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等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和民兵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及时调处民事、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农村可防性案件发生。
(三)建立严打整治长效机制,打造农村平安祥和环境。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主动出击,适时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集中优势警力,加大工作力度,以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为重点,快破现案,深挖积案,铲除团伙,力打黑恶,猛追逃犯,提高农村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民众的安全感。严打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等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做到快侦快破,快速反应。深入查禁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净化社会风气。定期排查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梳理线索,找准症结,强力整治治安混乱乡村、集镇和行业场所,限期改变面貌。
(四)深入开展文化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抵制和预防犯罪的自觉性。充分运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文艺、咨询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送科学下乡村,送法律进农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强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信访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解决各种矛盾纷争,培养、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自觉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从根本上减少农村治安问题。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太翔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扶持发展,强化指导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仅1年多时间,加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等诸多因素,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内部管理运行不规范。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推进措施。
抓好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干部、业务指导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的培训,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
结合实际,强化引导。立足现实,因地制宜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逐步推进。围绕优势产业加大培育力度,抓好典型示范,鼓励多种主体积极创办,开展多层次合作,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加大扶持,优化环境。出台鼓励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增加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把资金投入到关键环节。政府投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和委托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在发展中逐步规范。以内部治理为重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利益联接、风险防范等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太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于5月中旬,组织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敬世波、张建华的带领下,深入五区市县,对全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受执法检查组委托,向本次会议作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
(一)政府重视发展。政府把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农业产业化,构建现代农业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来抓。一是开展了法律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编印资料、媒体宣传、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全市农村初步营造了发展合作社的发展氛围。二是明确了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工作机制、工作规程,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提高指导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采取了发展措施。出台配套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强化服务,培育典型示范,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特色效益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中,加快了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部门强化服务。工商部门放宽准入条件,前移登记窗口,提高行政效能,落实登记“零收费”,及时依法赋予主体资格。各级财政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技术推广服务。今年,市财政专门安排200万元用于发展生猪和玉米专业合作社。5区市县财政也专门安排了资金扶持发展合作社。目前,税务部门为全市21户合作社办理了税务登记服务。08年至09年5月,对合作社办理增值税免税72万余元,减征企业所得税10万余元。计划、国土等部门强化服务意识,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扶持合作社发展。农业局等涉农部门加强定点帮扶和业务培训,帮助解决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为合作社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管理等各种服务。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引导注册商标,打造特色品牌。
(三)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全市合作社已覆盖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粮食、农机、供销等各个方面,蔬菜、畜禽、林果、粮油等特色产品的合作社初具规模。二是合作模式多样。主要有业主带动型、能人领办型、组织服务型等模式,实现了资本、土地、技术、信息、服务等生产要素的较好组合,突破了过去单一劳动合作的简单形式。三是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各地通过典型引领、样板示范等形式,促进合作社发展,带动效果明显。岳池县三安蔬菜专业合作社、广安区龙安乡远宏柚业合作社、邻水县丰禾镇农泉瓜果专业合作社、武胜县绿环木耳生产专业合作社、华蓥市果业合作社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发挥了较好的辐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水平,促进特色品牌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推动了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仅一年多时间,四川省还未出台“实施办法”,配套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滞后,加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合作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
(一)法律宣传广度深度不够。干部和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晓率不高,对加快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农户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合作社登记了作用不大,担心登记后要交税等。甚至有的认为成立合作社的目的就只是为了争取资金,争取项目。
(二)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数量少,多数实力弱,参加和带动的农户不多。有的合作社内部合作的程度不高,利益联结不紧密,属于松散的商品买卖伙伴关系。合作社普遍缺乏管理和技术人才。对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还需加大。部门相互支持配合不够。
(三)内部管理运行不规范。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期,显得稚嫩,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农民主体地位没有充分体现。多数合作社产权不明晰,决策不民主,没有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制度不健全。
三、进一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落实合作社发展工作责任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基础,是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合作社作为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力度,因地制宜,指导服务,出台政策,规范发展,逐步实现以发展合作社为途径,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推进措施。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协调各方。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抓好宣传,营造合作社发展良好氛围
一是明确宣传重点。加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合作社成员、龙头企业负责人、业主和农民群众的宣传,使他们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涵和具体规定,认识到贯彻实施法律的重要意义。二是增强宣传效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简明扼要的宣传资料、组织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知晓率。三是强化培训学习。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有计划对各相关部门干部、合作社带头人、农村能人等分期分批培训。
(三)强化引导,抓住合作社发展关键环节
一是明确思路引发展。发展合作社要立足现实,明确发展目标、方向及思路,积极引导,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因地制宜抓紧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步推进。二是立足优势抓发展。根据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用产业政策引导农民创办合作社,不断提高优势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支持合作社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挂钩,引进、消化、传播、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提高合作社科技水平。发挥农村能人、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动员他们积极领办或合办合作社。三是示范带动促发展。发展初期,要注重培育典型,抓好示范建设,发挥各类合作社的典型引路作用。
(四)优化环境,加大对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政府要从产业政策、信息化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涉农部门和工商、税务、国土等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为合作社兴办、经营、发展排忧解难,落实具体的扶持措施。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合作社专项资金,增加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和对新成立合作社补助扶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政府投入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应优先安排和委托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实施。三是确定扶持对象。采取有关部门综合评估的办法确定扶持对象,扶持有发展潜力、成规模的合作社。
(五)完善制度,促进合作社有效规范运行
一是在引导发展中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既要积极引导发展,又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对已建立的合作社,要把扩大规模、增大影响力作为发展重点;对新组建的合作社,允许多种形式,发展为先,边发展边规范。二是在完善管理中有效运行。要以合作社内部治理建设为重点,保证农民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指导合作社制定行为准则,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成员帐户和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协助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修改完善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发挥“三会”应有作用。三是在不断探索中创新机制。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探索利益联接机制,逐步形成比较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设立风险保障金。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党恩成辞职的决定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党恩成的申请,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
党恩成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伦平辞职的决定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唐伦平的申请,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
唐伦平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提请接受党恩成、唐伦平二人辞职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党恩成、唐伦平本人的申请,经2009年6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
决定接受
党恩成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伦平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党恩成、唐伦平二人
辞职的议案》的说明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唐明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关于提请接受党恩成、唐伦平二人辞职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安军分区原司令员党恩成已调到成都军区任职,他本人于5月7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邻水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唐伦平已调到市人民检察院任职,他本人于5月18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市委已经同意党恩成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唐伦平不再担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已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党恩成、唐伦平本人的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6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党恩成、唐伦平的辞职申请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建议常委会接受党恩成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唐伦平辞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以上说明,请连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党恩成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唐伦平辞职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侯晓春的提名,
决定免去:
张宗玖的广安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世民的广安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代忠为广安市商务局局长。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刘代忠等人职务任免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第三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请任命:
刘代忠为广安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
张宗玖的广安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世民的广安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侯晓春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免职名单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的提名,
免去:
钟鹏飞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去钟鹏飞职务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请免去:
钟鹏飞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检察长:孔凡示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命名单
(2009年6月19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玉平的提名,
任命:
钟鹏飞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命钟鹏飞同志职务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特提请任命:
钟鹏飞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请予审议。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何玉平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39人)
出席人员(36人)
王建军 刘凤成 王全海 王立祥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唐明光 龙汉洲 刘习飞
朱朝忠 刘兴建 杨 宁 杨书平 杨正超
杨仕太 杨全武 李世建 吴太翔 邹良礼
张立雅 张泽湘 陈莉民 明 亮 胡彦军
封 翼 侯国永 侯德礼 唐亚玲 唐启华
唐昌礼 梅可明 黄 褐 谢光忠 蒲正国
熊代尧
缺席人员(3人)
匡建明 张文东 党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