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胜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上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新规定,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以“三突出”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审查县政府、乡镇规范性文件79件。
一是突出机制建设,增强备案审查规范性。制定出台《武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备案审查的原则、程序、内容、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每年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健全联动监督机制,由县人大备案审查委牵头审查,相关委室会审协查,通过电话询问、微信沟通、现场核查等方式,及时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注重与县“一府一委两院”保持常态化联系,在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时提出修改建议,保障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是突出学习交流,增强备案审查专业性。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监督法和上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要求,积极学习其他地方经验做法,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班、专题讲座,与“一府一委两院”开展集中研讨,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对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常态化指导,不断提升其备案能力。充分发挥监察司法代表专业小组作用,认真听取专业意见,用好专业力量。
三是突出数字赋能,增强备案审查智慧性。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分配系统账号27个,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注入数字动能。文件报备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线上上传备案文件电子文本,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透明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培训,组织开展平台操作、账号修改、信息维护等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