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义务监督,保群众平安
发布时间:2014-05-16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该交通事故在处理中,从此次交通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大代表安全义务监督员为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
新学乡认真落实县人大监督社会治理工作小组的实施意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隐患,广泛提出建议,强力督促整改,全乡一处处安全隐患得以发现,一桩桩安全隐患得以整改,一条条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人大代表监督社会治理工作职责。组织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是监督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具体体现,是职权所在;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组织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的具体举措,是职责所在;
二是抓好机构建设,构建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化格局。乡上成立了由人大主席为组长,主席团组成人员为成员的人大代表监督社会治理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同时,每个村确定了一名县、乡人大代表作为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形成了宽领域、全方位、网络化的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大代表监督社会治理工作制度。监督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信息报告制、隐患排查制、检查考核制。乡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小组、义务监督员层层签订监督工作责任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乡人大工作小组每周收集义务监督员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情况。采取集中视察与分散视察、普遍视察与重点视察、代表视察与政府专项整治、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了对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地排查,使隐患排查不留空挡、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制定了人大代表监督社会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履职情况,对履职效果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好的村和义务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检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不力的村,向乡党委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陈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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