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第一季度信访综合分析
发布时间:2014-05-07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一、基本情况。第一季度受理群众来信4件。初信2件,复信2件。接待群众初访3起。
二、来信来访的类别。一是反映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的。有反映自己原是农村户口,并有承包土地,户口已迁移到县城,近二年没有领到粮食直补款的。有反映在过境岳池的铁路修建过程中,认为自己的实有土地面积大,被村社认可的少了,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要求重新核实并解决住房用地问题。二是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顾县镇游启林承包了岳池县的14条烂路整治,工程完工后,携工程款潜逃,欠农民工工资26.7万元。三是反映投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无法收回。团结乡张家堂村3社村民反映,1992年团结小学建校时,占用了3社10亩土地,给土地补偿款6万元整。团结乡政府要求存入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民按照乡政府的要求,将款存入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撤销后,此款就没有了着落。到现在应连本付息46万余元,问题到现在还未得到解决。四是反映农村换届选举的问题。九龙镇洗马滩村1社,换届选举公开当选的人几天后被停职,要求尊重民意,让当选的人当社干部。五是反映县城规划区内的拆迁户,有的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六是要求将自己所住的廉租房过户到自己名下。
三、分析和处理
从信访的内容分析,对于反映土地承包的事情,村社不发给承包人粮食直补款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反映情况的人已经落户岳池县城,县城不属于小城镇,这点上访人是清楚的,但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提出了自己的诉求。因此,村社不发给粮食直补款的作法是正确的。对于唐明华和龙小菊反映在过境岳池的铁路修建过程中,认为自己的实有土地面积大,被村社认可的少了,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要求重新核实并解决住房用地问题。从乡上反馈回来的情况看,二人确属无理取闹,自己违法建房占地,不仅不接受罚款,反而到处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访,实际上是一、二级承包人的经济纠纷,之所以在信访件中,将得不到工程款的原因归究到岳池县交通局局长头上,其主要目的是要扩大影响,给政府施加压力。团结乡张家堂村3社村民的集体上访,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团结乡政府,没有处理好土地补偿的事情,致使这一问题拖了20多年未能得到解决,农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而且,问题越拖越严重,今后解决起来也就越困难。反映洗马滩村1社换届选举的事情,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既然通过了民主选举,选出了社干部,又不让选出的人当,这种作法是极为不妥的。我们已与民政局联系,责成他们认真处理。(岳池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