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和草案”)。市六届人大预算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大会期间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入105.7亿元、增长1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5.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2亿元、调入资金20.1亿元、上年结转13.3亿元等,收入总量418.7亿元;全市支出347.3亿元、增长7.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9.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亿元(补充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3.7亿元)等,支出总量395.5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23.2亿元。
市级收入26.2亿元,增长10.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5.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亿元、上年结转7.1亿元等,市级收入总量164.3亿元;市级支出82.7亿元、增长2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47.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补充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3亿元)等,市级支出总量148.8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15.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入131.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7.4亿元等,收入总量260.1亿元;全市支出217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7.3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8.3亿元等,支出总量252.6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7.5亿元。
市级收入33.2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63.5亿元、上年结转1.8亿元等,市级收入总量99.7亿元;市级支出67.6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5.8亿元等,市级支出总量97.6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2.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收入2.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4106万元等,收入总量2.8亿元;全市支出9278万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8亿元等,支出总量2.7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余1152万元。
市级收入451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764万元等,收入总量6305万元;市级支出219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168万元等,支出总量5415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余89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入74.3亿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结余109.9亿元等,全市收入总量184.2亿元;全市支出58.3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累计结余125.9亿元。
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数据与全市数据一致。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组织收入、统筹调度支出,财政收入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政策保持与经济发展协调适应,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实现人民群众美好期盼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同时,在预算管理和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收入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区县“三保”压力较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还有差距;财力规模仍然较小,化债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4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入预算113.1亿元,增长7%,加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30.7亿元、调入资金19.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亿元(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5亿元)、上年结转23.2亿元等,预计筹集资金294.1亿元。拟安排支出294.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01万元、偿债备付金3676万元。
市级收入预算28.1亿元,增长7%,加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1.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亿元(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亿元)、上年结转15.5亿元等,预计筹集资金74.3亿元。拟安排支出7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75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00万元、偿债备付金7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入预算110.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7.5亿元等,预计筹集资金117.9亿元。拟安排支出117.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5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6.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8亿元。
市级收入预算20.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2.1亿元等,预计筹集资金22.4亿元。拟安排支出22.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收入预算4.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152万元等,预计筹集资金4.2亿元。拟安排支出4.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9亿元。
市级收入预算391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90万元等,预计筹集资金4800万元。拟安排支出48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1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入预算25.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48.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24年起由省级统筹,77.5亿元基金结余一并调整至省级预算)等,预计筹集资金73.6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拟安排支出13.5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牢牢把握“五个重大”要求,坚持“加压奋进、量质齐升、聚力成势”工作取向,全面实施“改革深化年”行动,有序安排支出预算,兜牢“三保”底线,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收支安排符合宏观经济形势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预算报告和市级预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建议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
四、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等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落实惠企税收政策,促进企业纾困发展,扶持壮大骨干税源企业发展,持续提振市场信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注重产业培育,提高收入质量。坚定实施“产业支撑”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产业培育,积极培育财源,拓宽增收渠道,夯实财力基础。强化财税征管力度,依法组织收入,加强重点税种和行业的监测分析,坚决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财税应收尽收,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狠抓政策机遇、抢抓政策窗口期,积极研究上级政策,紧跟新政策、新项目、新资金动向,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尽力做大财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大改革,优化调整支出重点和结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树牢厉行节约意识,让“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预算管理,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四)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绩效管理闭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努力让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使用效益不佳或长期闲置的预算资金,要扣减预算额度或调整预算项目,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债务风险。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市县政府债务权属关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债券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优化债券资金投向,强化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做实化债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