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统计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2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广安市统计局局长 谭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年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市统计局的工作评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和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收悉后,市统计局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汇报争取,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第一时间向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党组会、职工会,专题传达学习市人大工作评议意见,将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评议是重视、监督是支持、整改是促进”的要求上来。三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分工落实,相关科室具体办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对照评议意见,逐项梳理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广泛听取意见,及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五是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办和局机关年终绩效考核,局办公室定期通报各项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对症施治,狠抓落实
针对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增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分解,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改重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统计环境日益优化。
1.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学习《统计法》。利用会议、专题汇报、陪同调研等时机,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统计工作、宣传统计法制。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统计法》,市政府罗增斌市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四条红线”纪律,坚持依法开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多支持、帮助统计工作,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参与、统计部门具体实施的依法统计合力。
2.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力度。利用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一是
3.加大统计方法制度的诠释力度。在现有网站、刊物的基础上,通过“广安统计微信”、报纸、电视、宣传栏、明白纸等载体,加强对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的诠释力度,将专业术语通俗化,将枯燥数据形象化,减少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误解、误读和误用,引导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
(二)严格统计执法,统计基础有效夯实。
1.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始终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工作,层层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重点解决数据不实、基础不牢、业务不精、精神不振等问题。通过全市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2014年全省统计系统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广安居第2名。
2.扎实开展统计“三查”工作。建立和实施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制度,实行统计数据“三查”工作机制,重点查纠在统计数据上报中的指令报数、代替报数以及反复修改报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开展数据核查。要求区市县局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层层对查询事项签署具体意见,市统计局经实地核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责令其在直报期内完成数据修正。二是开展数据稽查。稽查组根据核查组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不配合核查等情况,深入基层全面检查其财务、统计报表等基础资料,查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情况,查明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行为。三是严格统计执法。根据核查、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组按统计执法程序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并根据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3.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力推进乡镇、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将乡镇、企业作为统计规范化建设重点,明确建设内容,加强督促指导,严格验收标准,注重结果使用,全市181个乡镇、70%以上的“四上”单位完成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统计“AB岗”和“一企一卡”制度得到全面推广。二是协调推进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支持指导力度,指导广安区统计局成功建成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三是创新实施统计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在全省统计系统首创政府统计专业人员准入考试制度,坚持做到专业人员逢进必报、逢进必考、上岗准入,并于2014年10月成功组织区市县专业人员进行网络考试,为考试合格的108人颁发了合格证,全市统计系统自觉学习、钻研业务知识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2015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以上做法得到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
(三)勇于探索创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把握趋势走向,强化预警监测。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主动跟踪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警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全年共撰写预警报告5篇,其中2篇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2.加强课题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紧紧围绕重点项目投资、“三农”工作、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共组织撰写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课题15篇,其中1篇在市委政研室《调查与研究》全文转发,2篇被市委党校选为十八大理论学习研讨文章。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科技创新、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等指标的评价分析,共组织撰写专题分析文章 49篇。
3.创新发布手段,提升信息时效。进一步完善统计产品指标体系设置,及时发布了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决策参考、要情专报、最新数据等统计产品。按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信息,成功开通“广安统计”手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
4.开展民意调查,延伸服务链条。积极主动跟踪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先后组织实施了对医疗卫生、消费环境、社区服务、农民工就医及进城等民意调查,充分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以及意见建议情况。
(四)规范内部管理,队伍活力全面激发。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从高校、基层选拔专业人员充实统计队伍,2014年共招录公务员1名,上挂人员1名,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已纳入市委组织部2015年计划。二是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途径发现和遴选后备干部,选拔1人参加市委组织部递进人才培养,非定向推荐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候选人,提拔任用5名科级干部。三是积极研究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的工作措施,主动为基层统计人员争取人财物保障,大力推行基层报表单位统计人员报告备案制度,积极探索基层统计人员管理办法,确保基层统计队伍稳定。四是注重教育培养。支持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通过开展高校培训或上挂下派等形式,不断进行“加油充电”。五是开展机关内部轮岗交流,合理调整内部科室人员配备,促进干部多岗锻炼。
2.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通过OA系统实施上下班考勤,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和因事因病请假按层级履行报批程序,局纪检组按月通报情况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二是科学实施绩效考核。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对各区市县局、园区统计部门和局内各科室的绩效考核管理,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是严格工作督办。建立《工作督办办法》,定期通报局党组会议、领导批示安排事项完成情况,每月通报日常工作完成进度,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3.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同时,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从未出现拖沓和延误。
经过前阶段的扎实整改和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评议意见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国家统计局《中国信息报》总编辑万东华2014年11月在广安调研时指出“广安推进依法统计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很有成效。”2014年全市统计工作在省统计局综合考评中荣获第1名,创广安统计建区以来最好水平。
三、着眼长远,推动发展
面对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勇于直面问题和困难,切实履职尽责,依法统计,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强化管理,适应新常态,服务新要求,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一)坚持依法治统。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的深度、广度,将统计法制教育纳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增强调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配合度。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和促进执法队伍的素质提升,全面提高统计执法办案水平和统计执法效率。三是继续扎实开展“三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虚报数据的“四上”单位、超进度报送投资额的项目和瞒报劳动工资的小微企业等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并纳入全省诚信统计管理体系。
(二)深化统计改革。一是完成2013年GDP数据的调整并修正历史年度GDP数据,做好GDP上算一级改革的准备工作。全面推进能源、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四位一体”统计工作。二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推进规上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三是做好贸易限下抽样调查、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改革工作。完成2014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启动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三)夯实统计基础。一是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完成2014年未通过验收的“四上”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巩固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2015年全市181个乡镇统计工作实现统计基础规范、报送流程规范、数据质量规范、数据发布规范、资料管理规范和统计网站规范。三是加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前锋区统计局建成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指导其他区市县统计局创建示范单位。四是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重点经济部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每个区市县打造5个规范化建设亮点部门。
(四)打造服务精品。一是做好小康监测、县域经济、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监测工作,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测算及考核。二是做好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变动研究,加强对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研究。三是做好新常态下广安“十二五”任务完成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做好川东北五市、成渝经济区、川渝示范区等区域经济发展比较研究。四是运用三经普数据,及时发布普查公报,扎实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以及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等课题研究,及时出版经济普查年鉴。五是紧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农村土地确权、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政风行风建设成效等社情民意调查。
(五)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建设广安统计互联网站,完成与统计微信的整合,增强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含乡镇在内的广安统计内网集群网站,实行同一平台分级管理。二是建立统计数据仓库加载、运用管理制度,指导各区市县按时完成省级数据仓库数据加载,积极建设广安大数据仓库。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利用三经普数据建设覆盖面广、可视化程度高、方便实用的广安经济地理信息系统。
(六)加强内部管理。一是修订完善统计工作督查办法,落实局领导联系区市县制度,检查全市重点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完善网络考试学习平台,建立统计人员分级培训制度,充实师资队伍,定期轮训市、县统计人员和基层统计人员。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庸懒散浮拖治理,科学使用OA系统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四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力量,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加强和谐团队建设。同时,办好全市统计系统第四届运动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统计局的工作评议,既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我们未来工作的极大促进。由衷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力度,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和支持统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和整改工作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经济预警监测、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奋力实现广安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广安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升位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