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19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7月1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全面、客观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结合审议意见,赓即组织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接受审计的单位,召开了全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所作出的决定,逐项整改、限期纠正,并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改进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3〕123号),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刚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审计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了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整改公告制度等长效机制。市政府领导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审计、督查、监察、财政、绩效等部门协调联动,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市审计局深入被审单位开展定期回访,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各被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采取过硬措施,全力整改和纠正审计揭示的各种问题,并取得了较好成效。《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所涉及的5方面23类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个别单位和部门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对个别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计划,正在全力整改。
一、财政审计预算执行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多计、少计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今年1月将少计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279.41万元全部入库,并明确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规定,确保财政预算收入真实、完整。
2. 关于“个别项目结余资金沉淀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于 2013年3月印发了《关于收回项目资金结余的通知》(广市财投〔2013〕793号),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并将专户结余资金406.65万元全部清理收回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3. 关于“公务卡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2013年8月16日,肖友才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公务卡消费工作。市财政局联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公务卡消费制度的通知》(广市财库〔2013〕637号),同时对未办理公务卡或刷卡消费的单位采取了暂缓取现和取消审核计划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现金支出范围,确保公务卡改革深入推进。
4. 关于“未将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专储粮补贴、退耕还林、廉租房等9个账户的资金全部纳入“大平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二)市级税收征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税收入库级次不够准确”的问题。市地税局已责成邻水县地税局按规定进行更正,同时明确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实际应缴税种进行征收,确保各级税收正确入库。
2. 关于“个别税款入库不够及时”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对负责金福实业有限公司税收的征管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税款所属时间及时组织入库,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3. 关于“税源结构不合理,主税种质量不高”的问题。市政府已组织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研究,将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培植新税源,努力改善税收结构,不断提高税收质量。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够合理”的问题。该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表示将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改进核算方法,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决算。
(二)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对未按规定解缴预算收入的问题,全市疾控中心系统已将卫生监测费、预防性体检费等收入共计386.70万元(市本级27万元、广安区348万元、华蓥市11.70万元)全部解缴入库。对超预算列支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修改完善了经费管理、支出审核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科目和标准进行开支,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关于“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对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资产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属单位应负担的办公楼设施、公共费用进行了重新核算和合理分摊;市林业局对借用下属单位的资金66万元进行了归还。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及广安区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党校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意识,表示今后对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现金支付比例较大的问题,被审计的6个单位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公务卡消费制度的通知》(广市财库〔2013〕637号)要求,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大额取现限额规定,进一步规范现金结算行为。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分别对暂付款715.53万元、往来款258.37万元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固定资产核算不够全面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规定对报废的固定资产299.51万元进行了账务核销处理。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 财政收入方面。对多计、少计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问题,岳池县已于今年2月将行政性收费和土地出让金共计7724.54万元缴入国库;华蓥市已于今年3月将2011年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和社会抚养费共计1484万元缴入国库。两县市明确表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解缴预算收入并按预算科目办理决算,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财政收入。对税收征管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岳池县、华蓥市已分别于今年2月和3月对未及时征收和预征的税费进行了汇算清理和抵扣。
2. 财政支出方面。对财政支出挂账的问题,岳池县、华蓥市财政对所有借款进行了清理,并采取新增财力消化、整合资金等方式,对形成的支出挂账2972.37万元、654.42万元进行了消化。
3.财政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结余未收回重新安排的问题,华蓥市政府已于今年3月将2010年以前安排的项目结余资金128.10万元收回金库,纳入全市统筹。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岳池县政府已用预算收入归垫了用于市政工程建设的上级转移支付500万元,同时调整了账务;已将用于环保局工作经费的排污费收入83万元收回,作为2013年县本级排污费收入。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 资金管理方面。对廉租住房出售和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岳池县、邻水县和华蓥市已分别将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廉租住房出售和租金收入34.60万元、2453.70万元和3.74万元足额缴入了国库。对未按规定程序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问题,广安区、华蓥市政府进行了全部清理,修改完善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规范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后续发放程序。
2. 建设管理方面。对部分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岳池县已对5个未同步规划的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进行了重新设计,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厨卫安装及道路等附属设施施工。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岳池县、武胜县和华蓥市已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3. 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方面。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的问题,华蓥市政府对违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进行了全面清理,及时纠正了超标准发放行为;武胜县政府对违规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进行了核查,按照相关规定对3户违规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进行了清退。对保障性住房部分闲置的问题,五区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配建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同时降低了准入门槛,确保竣工住房及时分配入住。
(二)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 改变项目实施计划的问题。对《报告》中反映的武胜县鼓匠乡大田湾村变实物发放为按87元/人标准现金发放的问题,该乡已收回发放的补助款,并按照项目要求统一采购仔猪或家畜重新发放到贫困户。对邻水县教官湾村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的问题,邻水县政府责成县扶贫移民办、以工代赈办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按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组织实施,杜绝擅自调整扶贫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再次发生。
2. 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对邻水县少预留项目质保金10.16万元的问题,邻水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留足项目质保金,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武胜县扶贫资金利息收入52.2万元列为暂存款未实行报账制的问题,目前已将利息收入52.2万元全部转作补助收入,并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后续发生的项目管理费按规定实行报账制。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造价问题。对《报告》中反映的“20个项目虚报工程造价4117.66万元”的问题,20个项目施工单位已根据审计报告剔除施工单位多报的工程造价,并表示严格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造价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二)部分项目超计划投资问题。对《报告》中反映的华蓥市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项目超计划投资1114.64万元,岳池县公安局所属23个派出所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629.49万元,武胜县飞龙镇村级公路建设超计划投资35万元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均根据审计报告的要求完善了超计划投资手续,同时表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项目计划管理,防止超计划投资建设。
(三)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对武胜县新学乡土地整理项目中存在的个别生产路段路面垮塌、起渣、宽度不够和个别坡改梯堡坎出现塌方等质量问题,武胜县国土资源局已责成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并于今年5月通过了再次检查验收。对邻水县太和乡扶贫项目中存在的村级公路个别路段损毁严重的问题,邻水县扶贫移民办已责成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了维修加固,目前该公路已能正常通行。
(四)部分项目手续不完备问题。岳池县19个新建派出所建设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完善了相关用地手续;对邻水县17个派出所建设项目未实行邀标或竞争性谈判的问题和市水务局食堂装修工程未进行比选的问题,邻水县公安局和市水务局认真进行了总结,分别表示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公开、透明。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