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关于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10-25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市政府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研究处理《关于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甘用德赓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学习了《报告》,重点对《报告》所提5条意见如何落实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报告》提出的5条意见,对于加强全市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求各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5条意见抓好整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着力抓好“四大重点”(即突出林区地形地貌测绘、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建设、实用的指挥系统、实用的物资储备四大重点)建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通知》(广市护指〔2012〕10号),逐条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明确工作职责,以确保《报告》建议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全市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目前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正在深入开展和推进。
一、狠抓宣传,突出全面覆盖,着力打牢群众基础
坚持以营造森林防火良好氛围为导向,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持久性,切实打牢全民防火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一)坚持因人而异,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全民宣传与重点人群宣传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采取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普遍性宣传;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宣传;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加强对受传统习惯影响较深的中老年人的宣传教育;采取课堂宣讲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强化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的培养;采取责任承包的方式,增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不断加强对丘陵平坝地区的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坚持长抓不懈,强化宣传教育的持久性。组织各区市县对现有的宣传设施进行重新规范和刷新,确保做到设置合理、标准规范、外形美观、内容醒目。广泛采取顺口溜、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设森林防火专栏,刊发、宣讲森林火灾危害、防扑火知识、避险自救常识,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群众。同时,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管理中,抓经常、经常抓,抓反复、反复抓,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效果。
(三)注重推广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性。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在此基础上,拟结合年终总结、森林防火工作培训等时机,从各区市县推荐上报的先进典型中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交流工作体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突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将林区地形地貌测绘、指挥系统、物资储备、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建设等工作纳入市、县两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着力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
(一)加强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建设。将森林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在林区人行道、寺庙、坟墓及火情火灾常发地段建设防火隔离带,规划在两年内完成重点林区防火隔离带建设
(二)加强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建设。抓好重点林区地形地貌图绘制等基础工作,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全市106个重点林区乡镇、10个国有林场的地形图绘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加大对林火视频监测的投入,在2012年内完成重点林区6个前端视频监测点、市级指挥中心、邻水县级指挥中心建设,3年内在重点林区、火灾易发地段建立视频监测前端系统,完成广安区和华蓥市指挥中心建设,努力构建灵敏高效的指挥系统,为科学指挥、决策创造条件。
(三)加快重点火险区治理项目建设。结合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六有”(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乡镇建设,加快国家重点森林火险区一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施工检查与验收,确保建设质量;积极向中省汇报,争取落实二、三期综合治理项目,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抓好森林火灾扑火物资储备。按照点面结合、分片储备、全面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扎实抓好防火物资储备。为帮助重点林区乡镇、村社做好首次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储备,今年8月,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120余万元的应急扑火装备和物资。按照各专业(半专业)队的配置位置和规定,采取随队定点储备的方式,重点配齐各类救火装备及物资,确保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能够一声令下立即全员全装出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推土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调查摸底,与业主签订合作协议并建立档案,确保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能够迅速调用。
三、平战结合,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坚持“防扑结合,以防为主”,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平战结合、配置合理、应急高效的森林防火队伍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
(一)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建强用好林业部门队伍。积极协调、督促区市县政府严格按照编制数额配齐森林防火办、森林公安和国有林场等部门单位缺编人员,充实林业部门工作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林业部门尤其是国有林场等基层单位的工作条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指挥控制、应急处置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争取支持,加强协调,建强用好森林消防队伍。按照《广安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着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一是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华蓥市按照不少于40人的规模筹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武胜县和岳池县筹建不少于20人的半专业队伍,与广安区和邻水县现有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一起,构成了全市森林消防队伍的主力军。二是组建应急森林消防队。依托驻地部队、公安民警、城镇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积极组建应急森林消防队,不断完善军警地联动应急处置机制。三是组建后备森林消防队。定期组织培训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青壮年为主的后备森林消防队,全面提高其防扑技能。通过以上措施,初步构建了集中建队、协作建队相结合,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以半专业队、义务扑救队和应急队伍为辅,覆盖全市、逐级响应的森林防火队伍体系。
(三)完善保障,加强管理,建强用好护林队伍。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改善专(兼)职巡山护林人员待遇,加大管理力度,在建强用好护林队伍上下功夫。广安区前锋镇、新桥乡等重点林区乡镇,在区政府每月补助护林员150元的基础上,乡镇政府每月追加补助30-100元,并按照每名护林员每年500元的标准,建立了年终奖励机制。各区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政府和国有林场为巡山护林人员配备了喇叭、小锣、毛巾、草帽、水壶等物资;高温期间,及时购置下发遮阳伞、藿香正气液等防暑物资及药品,有效调动了护林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各林区乡镇将护林员履职情况与补助、奖励挂钩,切实加强对护林队伍的管理力度。乡镇主要领导和林业站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导,对巡山护林人员未到岗到位的,第1次扣发当天补助,第2次扣发当月补助,3次以上者解除聘用合同;责任区内年度发生森林火情的,扣发年终奖,用于表彰其他先进个人。通过完善保障,加强管理,确保了护林队伍认真履职尽责。
四、疏堵结合,严格火源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注重抓源头、过程和末端管理,坚持疏堵结合,不断加大对违法用火、火灾肇事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火源管控力度。深入贯彻《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试行)》,认真研究加强火源管理的方式方法,筑牢火源管控防线。一是筑牢用火审批防线。依据当年气象预报预测和本地地形情况,科学划定防火区和高火险区,界定防火期和高火险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管控农事用火及各种生活用火。非重点时期经批准的生产用火,批准单位和用火单位全面落实监管措施。高火险期,坚决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二是筑牢入山检查防线。防火期内,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哨、卡),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三是筑牢林内巡护防线。将每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村民联防。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确保万无一失。四是筑牢高火险行为强管防线。对烧秸秆、上坟烧纸、旅游野炊、吸烟等高火险行为,严格落实强制管制措施。五是筑牢特殊人群监管防线。对林区的老人、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火力度。组织森林防火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在森林防火期内,对不构成刑事追诉,其行为影响又较大的火案,对火案肇事者依法进行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灾情况不报告而贻误扑火战机,因防范、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严格按照《广安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广安府办发〔2011〕77号)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肇事者,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五、梳理规律,抓好统筹结合,切实落实非重点林区防火举措
(一)充分认清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随着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的深入实施,全市丘陵平坝区森林覆盖面积不断加大,加之这些区域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相对较差,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且森林资源多数紧靠居民住房,森林防火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市政府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清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着力消除“丘陵平坝地区不易发生森林火灾”等思维定势,切实克服森林防火“与己无关”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加强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丘陵平坝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加强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学习借鉴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的组织机构,建强森林防火工作队伍。采取观摩、交流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
(三)切实落实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的工作举措。加强对丘陵平坝地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林火监测、物资储备与火灾扑救等特点规律的研究,认真梳理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先进应对举措,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火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条例》得到全面落实。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