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2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在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国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推动落实“五位一体”广安检察发展思路,寻差补短,攻坚克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举跨入全省检察系统一流方阵。
一、紧扣市委“两个跨越”奋斗目标,着力保障改革发展
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3人。依法办理涉及5省11市、涉案金额20亿元的“汇丰公司”系列案件,已对首批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探索建立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会同市工商联在四川华泰建设集团等15家企业建立普法教育基地,获省政协领导充分肯定。
大力推进污染防护治理。紧紧围绕市委 “环保建设年”决策部署,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起诉4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件,公安机关立案2件。办理生态环境保护类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73件,监督责任部门督促16家医院依法安装环保设备、8家企业整改非法排污问题,督促有关主体恢复被污染土地1200余亩、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2处。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程。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联合扶贫部门开展风险排查13次,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14件19人。高质量完成脱贫帮扶任务,捐赠帮扶资金70余万元,6个对口帮扶村按计划通过脱贫验收,轮换17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引导壮大集体经济,督促扶贫项目、资金等精准落实。
二、紧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8人,提起公诉221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传播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1人。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放火、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92人。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385人。
坚决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4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犯罪735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0件,公安机关立案8件。开展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侵犯公民信息及利用网络、电话、短信实施诈骗等犯罪78人,依法办理 “3.05”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坚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案件受理渠道,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38件,接待来访群众550人次,远程视频接访21件。抓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22件。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向27名刑事被害人及亲属发放救助资金34.3万元。
三、紧扣持续高压反腐工作部署,着力惩防职务犯罪
反腐肃贪取得重大成绩。立案查办职务犯罪82件9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6件76人、渎职侵权犯罪16件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查办大案78件,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要案6人,其中,正厅级2名、副厅级1名。成功办理首次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职务级别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5.19”专案。成功办理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侯再金、雅安市天全县委原书记赵昌林等受贿案件。加大系统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深挖细查窝案串案,查办国企能源系统21人,住建人防系统13人,形成强大反腐震慑效应。
强化预防促进标本兼治。持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案件情况,向涉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24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25场。“检企共建”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等21家企业结成共建单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94件次,有效预防和减少商业贿赂。加强预防工作对策分析,《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紧扣保护公共利益时代使命,着力打造行政检察品牌
不忘初心守护公共利益。紧紧围绕公益诉讼,以人民的名义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明确“单设机构、充实人员;强化办案、创新机制;追求实效、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市、县两级院在全省率先单独设立行政检察机构,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着力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构建“大配合”工作格局。通过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组,将行政检察工作纳入依法治市考核,监督手段刚性增强。充分凝聚外部合力,投入230余万元搭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平台,首批12个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全部接入,打破行政执法信息壁垒,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全覆盖。大力整合内部资源,建立片区联动办案机制,实现“上下同步、办案联动”,通过检察机关内设部门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90件。
打造广安行政检察品牌。受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07件,发出检察建议92件,获采纳86件,立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监督行政部门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0份、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1230万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16亿元。成功举办第一届“小平故里·广安行政检察研讨会”,研讨会微博直播点击量达10余万人次。广安行政检察品牌效应初步显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誉为“广安模式”,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刊发推广,省检察院邀请《华西都市报》进行专访,多家新闻媒体转载报道。
五、紧扣维护公平正义价值追求,着力强化法律监督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聚焦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加强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纠正不当立案15件;纠正漏捕16人、追诉漏犯28人、追诉遗漏罪行48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件。聚焦裁判结果与审判程序等重点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并获得采纳12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29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问题118件。注重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82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获得采纳78件,其中2件分别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
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对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开展全面监督,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11件。对当事人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申请监督案件审查后,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9件。对45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积极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维护了司法权威。
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监督。践行“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起诉前非羁押率达74.31%,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23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开展社会调查26次,封存16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更加注重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联合西南政法大学举办未成年人刑事监护困境及司法应对研讨会。开展“依法治市—检察官在行动”百场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市中小学校102所,受众达5.1万人次。
六、紧扣提升司法公信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各项改革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将2017年确定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主题年,根据人员能力素质分类定岗,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岗位职责清单、办案组织设置、履职监督考核等制度,司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在全省率先开展聘用制书记员、司法协警招聘工作,招录书记员51人、司法协警19人,一线办案辅助力量大幅增强。创新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度,推动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共识,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人员、职能、机构如期平稳转隶,业务衔接有序,实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突出诉前主导,建立侦查质量通报机制,着力解决刑事案件侦查活动中取证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证据不足的不起诉39人,防止案件“带病”起诉。探索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机制,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运用多媒体示证80余场次,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44件次。强化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妥善处置涉案款项2895.7万元、涉案物品208件。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把案件入口、出口关,加强办案流程监控,统一接受、分流案件3375件,提出办案期限预警336次。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次,评查案件283件,实现重大瑕疵案件零发生。汇编《广安市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工作指引》,涵盖58项核心业务工作,规范指导办案实践。
七、紧扣提高能力素质总体要求,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确保专题教育更严、更实、更有成效。认真开展广安检察“五位一体”发展思路大讨论活动,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形成“务实创新、勇争一流”的强大合力。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建立巡察制度,加强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深入开展谈话提醒等工作,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始终保持检察队伍肌体健康。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扎实开展“寻差补短、勇争一流”活动,找准差距,增添措施,实现迈入全省一流方阵的目标。注重领导素能提升,选优配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市检察院推荐提拔县级领导干部2人。深化“人才强检”工程,培养公诉、行政检察等专业型人才27名。加强教育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全市450名干警开展全员轮训。开设《论语》专题讲座,持续开展读“两本书”活动,队伍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到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调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35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3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3件,发布法律文书1575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累计有效点击量达30余万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全省检察长工作会等7个重要会议上介绍了广安经验,荣获中、省、市表彰30余项。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建成电子数据实验室并投入使用,被《法制日报》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创新工作。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3个基层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全市检察干警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12人次,获省、市级党委政府表彰17人次,2名干警连续两年在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作学术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市、县两级院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面临重大职能调整,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增添措施,切实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五个再上新台阶”部署,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加强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实现转型发展,以开展公益诉讼为抓手,着力行政检察品牌打造,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助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始终肩负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坚决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重拳、下重手,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全面遏制各类经济犯罪。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依托普法教育基地提供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推动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着力解决乡村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
二、健全机制完善“广安模式”,不甘平庸全力打造行政检察品牌
健全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不断丰富行政检察“广安模式”内容,努力打造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行政检察品牌。深化“大配合”工作格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向市委报告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汇聚合力打造品牌。开展华蓥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广安的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贡献检察力量。加快建设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平台,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录入,推动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格局。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坚守防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监督,精准惩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全面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进一步做好诉访分离,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纠纷。探索建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领域的诉讼权利救济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开展常态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形成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创新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监督,建成广安法治教育基地,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全覆盖。
四、落实司法责任深化配套改革,规范检察权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
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理顺职能,优化分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点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监督职能案件化办理机制,推动履行监督职能程序化、规范化。创新推行司法公信力评价机制,广泛征求第三方意见建议,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实现职务犯罪调查与检察环节刑事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
五、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夯基固本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健全完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正风肃纪,进一步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人才队伍锤炼,培养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拔尖的业务专家,发挥领军带头作用,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迈入新时代,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继续发扬“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的广安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机遇,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为谱写中国梦广安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五位一体”广安检察发展思路:院训——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精神——务实创新,勇争一流;要求——高举法治大旗,履行监督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思路——“四抓四提升”(抓办案规范化、提升公信力,抓科技信息化、提升支撑力,抓检察文化、提升凝聚力,抓绩效考核、提升影响力);目标——形成好机制、好队伍、好风尚,全省创造经验、全国增加影响。
2.“两法衔接”平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信息化共享平台的简称,指检察机关通过该平台信息,发现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的行政违法行为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平台系统。
3.“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刑事案件。
4.行政检察“广安模式”:以依法治国为根本,以行政检察为主业,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专项监督为抓手,以公益维护为使命,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简称“五以五为”。
5.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是提起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