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座谈会。
会议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安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通报了全市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调研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做好宪法宣誓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宪法宣誓是重要的宪法性制度设计,是激励和教育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做到真重视,深刻认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宪法宣誓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细化工作举措,推动真执行,认真落实《广安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规定要求,有序组织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及时跟踪督促、加强制度层面研究,确保宪法宣誓制度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传到细处、落到实处。要增强行动自觉,确保真见效,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开展宪法宣誓,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效应,引导全社会学习宪法、尊重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崇法尚法的良好氛围。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新提拔、新任职、新入职的人员举行了集体宪法宣誓仪式。据悉,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在第九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推进“组织一体学习”“召开贯彻会议”“举行集体宣誓”“开设宣传专栏”“开展宪法测试”等“五个一”主题活动,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让根本大法入脑入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玲出席会议。(龙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