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27作者:来源:点击:
12月20日,根据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项目组工作会议,启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建平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组和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就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强化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市容和环境卫生既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城市发展程度和文明程度的客观标志。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形象、环境品质和卫生状况的期盼也在日益提高。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提出,加强城市管理立法,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规范市民行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市委书记李建勤也对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认真传达贯彻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李建勤书记指示精神,组织召开城市管理地方立法专题会议,广泛征集各方意见,深入研究论证,提出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地方立法等建议。在报请市委同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31次、32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为201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并组建了立法项目组,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西南政法大学3名地方立法专家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