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广安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8-12-17作者:周文平来源:点击:
12月11日上午,《广安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彭贤俊主持。市民代表、园林绿化企业和建筑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市级相关部门代表、旁听人员及《条例草案》起草小组成员共55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园林局局长龚德军作了起草说明。《条例(草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论述精神为指导,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广安实际出发,针对问题立法,通过立法解决问题。
《条例(草案)》共分五章,分别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园林绿化坚持的基本原则,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内容。
园林绿化规划是否符合实际?政府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义务与职责是否恰当?行政处罚是否合适?会上,听证陈述人围绕《条例(草案)》中的条文阐述观点,展开讨论。
“出台城镇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对于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城镇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规范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镇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必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彭贤俊表示,听证会各方以立良法的态度积极参与到《条例(草案)》相关条款的讨论中,提出了不少有用意见,立法项目组将认真梳理各方意见,仔细研究,充分吸纳,并建立长效的工作联系,抓紧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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