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1-16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2016年1月15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原定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在广安召开,现调整为2016年1月20日在广安召开,会期预计3天,会议建议议程不变。
上一篇: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明川辞职的决定
下一篇: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绪凯辞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