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明川辞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1-17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2016年1月15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明川本人的请求,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明川因退休辞去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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