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5-05-26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如下决议。
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加快法治广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广安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按照市委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广安建设,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二、维护宪法尊严,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全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纠正违法行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每年12月4日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市、区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将本市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所有备案的政府规章实施主动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
三、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加快建立立法工作机构,充实法制工作队伍,培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做好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准备。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立法报告制度。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地方性法规立项制度、法规草案起草制度、法规草案审议机制,完善立法前评估、立法后评估机制。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围绕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良法、立管用的法。建立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恪守职权法定原则,明确行政权力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全面落实法律咨询、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公共权力滥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五、促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按照中央、省委司法改革部署,循序渐进推动司法改革,积极承担改革试点任务。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持落实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抓好清理执行积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要保障和支持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越权过问案件记录及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群众旁听庭审、公开司法拍卖、新闻发布等制度。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化办案,建立法律文书上网、公开查询制度。建立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落实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常态化司法监督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依法治市,重点、难点在基层。健全城乡群众自治机制,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载体,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落实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民主”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新型社区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同步发展,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保障机制,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网络,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大力度创建法治示范市、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各类行业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利益、规范行为、保障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实施普法规划,着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持久化,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全民自觉尊法、积极学法、严格守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分层分类推进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等“七进”活动。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实施媒体制播公益普法广告制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的作用,提高普法实效。创新手段和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在广安的生动实践,让人民群众见证法治的进程、感受法治的力量,分享法治的成果,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八、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依法行使职权,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要适时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党委重大改革决策的落实。严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对被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机制。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为推进依法治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