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2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广安人办〔2009〕10号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现就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应当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实行专文报送,一文一报。
二、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适用“报告”文种,编号用常委会文件文号。
三、报送备案的文件一式五份。
四、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实行统一格式。
附:式样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题词:文秘工作 文件 备案 通知
(共印15份)
式样
××××人大常委会文件
×人发(200 ) 号
××××人大常委会
关于报送《××××的决议(决定)》备案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200 年 月 日××××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的《××××的决议(决定)》及说明一式五份报送备案。
××××人大常委会
200 年 月 日
上一篇: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