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期
发布时间:2015-12-12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总第422期)
2015年12月12日
按: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铭珅带队赴重庆市学习考察城乡规划工作,形成考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作“很好,可刊简报”批示,现将报告印发,供工作学习。
赴重庆市学习考察报告
(广安市人大城环资系统学习考察组)
一、重庆市市情概况
重庆市位于中国内陆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辖38个区县(自治县)。户籍人口3375万人,常住人口299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6%。人口以汉族为主体,有土家族、苗族、回族、满族、彝族、藏族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00万人、占总人口6%。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其中山地占76%,有“山城”之称。重庆市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是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开发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国家“一带一路”重要战略节点和长江经济带、西部中心枢纽和内陆开放高地。直辖以来,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老工业基地焕发生机活力,农业农村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内陆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三峡百万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14年,全市GDP14265亿元,工业增加值51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322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9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2亿元,进出口总值955亿美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90元。
二、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作亮点
(一)加强规划工作领导。组建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任常务副主任的市规划委员会,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重大规划事项。同步成立城市规划发展战略、建筑文化艺术与环境、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规划3个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230余名涵盖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2014年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议38次,咨询审议50余个重要规划和设计方案。每年对市规委会审议的城乡规划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并将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2014年将违法建筑整治率纳入主城各区实绩考核。
(二)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一是推进法定规划全覆盖工程。将全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分为“市域、主城、区县、镇乡、村”五个层级,计划用2-4年时间,构建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对需要占用空间资源的各类规划实现全覆盖。目前,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提升规划编制管理能力。全面开放规划编制市场,加强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建立健全编制单位遴选、诚信档案管理和质量追究等制度,规划编制力量得到加强。
(三)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一是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对城乡规划实行分级管理,市规划局在主城区设10个分局,对主城5473平方公里范围实施直接管理;对远郊区县实行指导性、监督性的委托管理,具体工作由所在区县规划主管部门负责;镇、乡政府承担所辖区域的农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二是完善规划监察执法体制。主城区建立市、区、镇街三级监察体系和市、区、镇街、社区四级监管网络,市政府成立违法建筑整治指挥部,统筹领导全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四)增强规划刚性约束。一是严格依法编制和修改规划。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管理工作,做到市政府和区县政府组织编制的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都要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经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村规划在报批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二是加大违反规划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成立市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对远郊区县总规实施、控规修改、行政审批等进行专项督察。
三、学习考察的几点体会
(一)学习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本次考察听取了重庆市城乡规划领域专家的专题讲座,其重点讲解了城乡规划知识和重庆市城乡规划体系架构,让人印象深刻、受益匪浅。一方面更新了旧知识。由于之前缺乏对城乡规划知识的专业学习,对城乡规划的概念、特征、作用、种类等不够明晰,有时甚至对不同规划似是而非、张冠李戴,影响了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效果。比如,以前容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混为一谈,学习后就能够明确加以区分;以前在规划审议上方法各异、效果不一,学习后掌握了程序审议和实质审议的基本方法,这些都便于在今后的人大工作中更为准确高效地审议各类规划“图纸”。另一方面学到了新知识。除系统学习城乡规划知识外,本次学习还全面了解了重庆市城乡规划的新理念、新内涵、新知识,如重庆市城乡规划五个层级(市域、主城、区县、镇乡、村)、四大类型(法定规划、专项规划、专业规划、规划研究)、四大目标(法定规划的全覆盖、专业专项规划的全覆盖、规划研究水平的全面提升、规划决策信息平台对所有规划成果的全覆盖)、三大关系(规划与土地财政、指标与功能布局、城镇化与人)、五个底线(不能影响城市功能布局、不能对城市长远建设造成重大隐患、不能对城市品质造成重大影响、不能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等等。只有理解了重庆,才能更好地融入重庆,有利于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博采众长、总结完善,不断提升规划档次和水平。
(二)站得更高才能看得更远。本次学习考察还参观了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和三维数字城市,总体感觉是“科技含量高,视觉震撼强,对比差距大”,其中,重庆市规划展览馆的最大亮点就是科技含量高,除拥有中央控制系统外,还大量运用高科技展示手法,集声、光、电、互动项目、幻影成像项目、影视等现代视觉效果之大成,结合趣味性、互动性与知识性,达到了国内外一流展览馆水平;重庆三维数字城市将城市地理、资源、环境、人口、经济等城市平台信息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处理,并通过三维可视化技术进行虚拟仿真,提供了地上地下一体化的海量三维信息平台,进一步深化了其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行业领域的纵深应用。创新驱动是我市三大发展战略之一,面对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的客观事实,我们更应当认真汲取先进经验和做法,从资金、人才、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快各方面、各层次、各领域创新发展步伐,拓展规划展览馆的科技运用广度和深度,探索启动建设三维数字城市,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
(三)捍卫规划必须有法可依。为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重庆市在国家已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强化立法配套,健全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在城乡规划方面,重庆市已制定出台《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3部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等11部重庆市政府规章。在完善规划法规体系的同时,注重规划法规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如在《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中,明确了违法概念、举报流程、执行部门、部门联动、及时拆除等关键内容和核心环节,极大地推进了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市已依照相关程序拥有了地方立法权,可以考虑结合市情实际,在城乡规划方面进行立法规范,助力解决城乡规划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庆市璧山区是本次学习考察最后一站,从“污染城市”到“深绿城市”,璧山区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生态发展之路,彰显了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情怀,经验值得借鉴。璧山素有“西部鞋都”之称,曾经由于缺乏科学规划,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遍地开花,让城市污染日益加剧、环境不堪重负,群众对此怨声载道。痛定思痛,璧山区在杜绝污染企业入驻、关停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同时,先后规划并建成璧南河10公里绿化长廊、璧青路17公里绿化走廊和秀湖公园、观音塘湿地公园等33个公园、广场,全区城市园林绿化面积达到14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8%,人均公园绿地增加到25平方米。“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园林城市”“杰出绿色生态城市”先后花落璧山,璧山已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理想之地。璧山的这些做法蕴含了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破解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体现了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我市拥有“一山两江”(华蓥山、渠江、嘉陵江),自然资源得天独厚,应当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广安更加天蓝山青水绿,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