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总第428期)
地方立法工作专题(1)
2016年4月5日
城市规划管理改革立法项目进展迅速
1月1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4次主任会议,就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晓春书记、友才副书记指示要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将市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地方法制规范,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决定,地方立法工作在主任会议主导下,实行立法项目工作责任制,由各组全权负责立法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沟通、请示、报告、起草等事项。年度启动立法项目5个,分别是城市规划管理改革、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邓小平故里周边环境秩序管理;开展预研立法项目共3个,分别是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保护、华蓥山旅游文化资源保护、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会后,“城市规划管理改革”立法项目组按照主任会议要求立即启动,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相关工作推进快速。
一、明确立法宗旨
“城市规划管理改革”立法项目立法主要依据和参照是《立法法》《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并借鉴了宁波市、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拟着重规范解决的问题是明确权责划分、规范各级规划管理机构管理行为、规范规划用地动态平衡、规划旧城改造、城市规划管理权限、规范工程设计议案调整等。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项目启动快速。1月13日、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铭珅连续两次组织召开由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人参加的“城市规划管理改革”立法项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城市规划管理立法工作。会议要求快速启动、立说立行,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信息沟通衔接,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二是制定详实方案。制定《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改革”立法项目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铭珅任组长,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法案起草、议案审议、综合服务3个工作组。工作方案明确了项目启动、立法调研、法案起草、法案完善四个工作环节,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有序高效开展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组织学法研讨。1月25日,项目组召开法律法规学习研讨会,邀请市人大法律专家库的有关专家,为立法项目组全体成员系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与会人员围绕我市在“城市规划管理改革”的立法方向、立法原则、立法重点等展开热烈讨论,并就如何结合广安实际、达到最佳立法效果与专家交换了意见。
四是广泛座谈调研。1月25日—26日,项目组组长易铭珅组织召开“城市规划管理改革”项目立法调研系列会议,听取6个区市县、3个园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管理服务对象对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议共收到参会人员围绕城市规划管理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7条。会议要求法案起草组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并融入到法案起草中,制定出站位高、针对性强、地方特色鲜明的地方性法规。
五是开展初稿讨论。2月29日,项目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唐明光、市委副秘书长邹来云以及市法制办、市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立法项目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初稿)和《广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初稿)展开认真讨论,重点围绕法案形式、重要条款、安排体例、文字表述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市法制办、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法案起草部门要认真收集整理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用于法案修改完善。
三、法案主要内容
(一)《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初稿)。由市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起草的《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初稿)共7章74条,约11000字。内容分为总则、城市规划管理权限、城市规划管理内容、城市规划的修改程序、规划执行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草案包括了依法授予“两区”“三园区”规划管理权限,设立规划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以及各地城市规划管理权限边界划分等内容。
(二)《广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初稿)。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起草的《广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初稿)共6章85条,约10000字。内容分为总则、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与机制、城市综合管理规范、法律责任、监督与考核、附则。草案将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综合交通、违法建设、应急管理等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事项纳入法案调整对象,以期理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与机制。
四、下步工作打算
立法项目组将根据第一次全体会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继续修改完善法规(初稿),让其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起草组完成修改之后,将广泛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法律咨询专家、省人大相关专委会、省级相关部门、市人大代表、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让法案更趋完善,为提请常委会初审作好准备。
国土资源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邓小平故里周边环境秩序管理项目已制定工作议案,明确工作责任,确定时间进度,多次与相关部门衔接,深入调研论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华蓥山旅游文化资源保护项目两个预研项目正抓紧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分送:晓春书记,增斌市长,余仪主任,友才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立法项目组成员。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