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16-05-03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第7期
(总第429期)
地方立法工作专题(2)
国土资源管理立法项目广泛开展立法调研
国土资源管理立法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任组长,市人大农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等为责任单位。
一、明确行权载体
项目组讨论后确定,既要遵循人大法定赋权,又要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深化,要把地方立法有限赋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机结合,优先考虑以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方式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
二、前期调研情况
(一)广泛开展调研。
(二)认真归纳梳理。
(三)决定(代拟稿)起草完成。今年2月,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组提出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广安市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土地征收工作、土地利用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园区干部管理工作、行政审批工作等职能职责、办事流程予以明确和下放。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组要求,正对改革意见进行实施评估,草拟完成《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代拟稿)》。等《决定(代拟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进入审议程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项目组将在进入审议程序前对《实施意见》运行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并广泛征求市委、市政府以及“两区”“三园区”、人大代表、基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代拟稿)》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