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期
发布时间:2014-02-26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1期
(总第350期)
2014年2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市委督导组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指导工作
新闻快讯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
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副主任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易铭珅等领导参加会议。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杨胜林到会指导。
余仪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深化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要结合人大实际,明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在五个“准确把握”上下功夫,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空不偏、不走过场;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余仪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机关全体党员同志要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精心谋划、科学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突出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特点,努力推动作风转变,为推动广安“两个跨越”、迈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提供有力保证,为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献礼。
市委督导组组长杨胜林在工作会上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力量上、氛围上、工作上等五个方面着力,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各项工作都体现了市委精神,符合市人大机关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杨胜林要求,要认真领会市委对活动的基本要求,围绕活动主题、确立目标,明确聚焦“四风”、解决问题,严格活动标准、严字当头,突出领导带头、示范带动,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有序开展活动,强化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服务群众、惠及民生。杨胜林强调,要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省和市委精神;积极主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讲求实效,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统筹安排,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同时,杨胜林就切实做好督导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干部、非党干部职工、5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吴习伦)
市委督导组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指导工作
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筹备情况后,市委督导组组长杨胜林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市人大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市人大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具有五个特点:一是准备工作很到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相关文件、学习资料、讲话材料都按照市委要求,准备细致,考虑周到。二是氛围营造很到位。在“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设立了专栏,在《广安人大工作》开辟了专版,机关橱窗宣传也准备到位,整个机关活动氛围深厚。三是思想认识很到位。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在年前即进行了安排部署,在职工会议上多次强调,克服了无关无用思想,克服了工作忙没时间思想。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识到位,热情高涨,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四是内容安排很到位。两个方案都按照市委要求,标准没降,程序没减,“规定动作”都有很好体现,同时还有很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的特色内容,安排科学、严谨、有序。五是领导带头很到位。常委会主要领导把关各种文件、材料,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主动把示范作用发挥好。同时,杨胜林就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求:在准备上要再细化、再准备,尽量减少失误;在督导上要有力,让每一位同志都参加进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在信息报送上要加强,展现特色、总结经验、力争出彩。
座谈会结束后,余仪对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再次进行了安排,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配强工作力量。抽调专人集中脱产办公,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不漏项、不误事,重要材料、重大活动时要集中机关所有力量,确保活动人员、力量得到保证。二是制定细化方案。要根据党组实施方案和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制定细化方案,要有月计划周安排,做到工作任务、时间、人员、责任落实。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所需办公用品、物资经费等,要给予充分保证;对设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其他督导组,也要像机关委室一样给予关心,以实际行动支持教育实践活动。(吴习伦)
新闻快讯
●2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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