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09-06-23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第6期
(总第126期)
2009年3月25日
编者按: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具有经常性、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等特点,是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员对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议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来看,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工作,在审议议题的确定、调查研究、审议发言、审议意见形成与公开、交办督办等环节上不断探索创新,提高监督水平,开创了审议工作新局面。现将5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创新之举摘登如下,以供参考。
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念好“六字”诀 选择议题求“准”。紧扣区委的重大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选题。组织过程求“细”。做好调研和材料准备,包括议题汇报材料、调研报告、背景资料、法规依据等,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进入,有备而审。审议形式求“新”。坚持全面审议和重点审议相结合,会议审议与实地视察相结合。审议发言求“真”。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激发履职热情,使参会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想讲、敢讲、会讲。会议纪律求“严”。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不能参加会议,必须向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请假,3次无故缺席的,将劝其引咎辞职。跟踪督办求“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超过3个月不报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依法提出质询案,使监督更富有成效。
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三创新” 创新审议方式,在审议时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发“审议意见书”,有效解决当面不好说,会议审议时间有限问题;创新调研方式,吸纳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士参加调研,采用明察暗访形式调研问题,使调研深入有效开展;创新审议意见公开方式,建立人大网站,将审议议题、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拓宽公开范围。
岳池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有新法 岳池县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8月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对2007年9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活动,成立督查活动领导小组,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组长,常委会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根据审议意见内容,确定督办小组和宣传组,将人大监督和媒体监督结合起来。督办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相关工委为成员,宣传组由办公室主任带队,邀请新闻单位记者参与,仔细对照审议意见,开展督查活动。督查结束时,召开情况通报会,汇总督查情况,明确由督查小组向“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由督查小组组长向“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通报办理不完全事项或未办理事项的落实期限和要达到的效果。尔后,再次组织督查小组和宣传组跟踪督办。视其办理情况,由主任会议讨论是否将没有落实或落实较差的事项提交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启动询问或质询,直到审议意见完全落实为止。
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增加审议覆盖面 建立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制度。除单月举行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方面的重大事项,依法做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外,坚持双月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县“一府两院”单项工作汇报,在更多方面,更宽领域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
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制度抓规范 健全《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规定》,明确审议意见具有决议性质,规定“一府两院”必须研究处理,对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或因情况变化使审议意见有关内容难以落实的,承办机关作出书面说明,由主任会议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使审议意见办理更显科学性。建立审议意见办理问责制度。对审议意见拖着不办的;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告,也不说明理由的;不如实报告的;无正当理由不到会汇报,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在督办时,不到场回答问题的5种情形将依法追责责任。建立“提示卡”制度。将年度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制成卡片摆放在“一府两院”相关领导的桌面上,提醒早准备,早安排。建立健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工作评议实施办法、跟踪监督试行办法、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关于实行“四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系列制度,使审议工作有章可循,流程规范,环环相扣,形成审议工作的长效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