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
二、申报范围
广安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基本条件,具有立法工作意愿的基层单位或者组织。
三、基本条件
申报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单位或者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较强的民主法治意识,具有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意愿;
(四)有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
(五)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职责
(一)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选题及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受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听证、论证、评估等立法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受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参加常委会会议;
(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到所在地进行立法调研和理论研究等事宜;
(六)收集和反映基层单位、组织、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八)其他相关工作。
五、申报方式
下载填写《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18日17:00前将申报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281563677@qq.com。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2 月11日
(联系人:张婷182826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