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市提供法治保障。
为保证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有关方面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立法质量,并按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具体计划项目如下:
一、审议通过项目(1件)
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二、预研项目(1件)
广安市公办学前教育促进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