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公报第7号
发布时间:2010-01-15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报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 2009年第7号 总第71号 2010年1月15日出版
目 录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1)
在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结束时的讲话………………………………………………王建军(3)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7)
关于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情况的报告(书面)………………………………………敬世波(8)
关于四川省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
座谈会情况的报告(书面) ………………………………刘凤成(12)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17)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唐明光(19)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庭继岗(21)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1)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情况的报告………………………………………………杨利民(33)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本级
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44)
关于广安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刘兴汉(45)
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唐明光(53)
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易铭珅(58)
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广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6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73)
关于提请任免唐卫东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何玉平(74)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38人) ……………………………………(75)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9—30日举行。会议传达了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四川省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精神,作出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并批准了调整方案,听取了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凤成,副主任王全海、王立祥、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庭继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玉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易铭珅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市委农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畜牧食品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何群应邀列席会议。7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在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结束时的讲话
2009年12月30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中共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建军
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四川省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精神,作出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并批准了调整方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同志们,2009年的工作已近尾声。岁末年初之际,市人大常委会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12月份相继召开的中、省经济工作会议,集中阐明了中、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大政方针、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学习贯彻落实中、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总结今年工作和谋划明年工作相结合,与筹备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相结合;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在促转变、谋发展上发挥作用,在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上发挥作用,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作用;要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奋起“三次创业”,推动广安超常规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昨天市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同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和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人大履职行权的各项工作中去。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查、评议等形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激励评价机制,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要提高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实效。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在人大机关着力营造积极上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三是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做好今年各项任务的查漏补缺,认真抓好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认真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要继续做好包括今年常委会监督计划和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后续收尾工作。要实事求是进行总结,认真草拟高质量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草拟以后,要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谋划2010年的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与省人大的工作相衔接,注重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围绕中心,上下结合,议题少而精,工作实效强。
四是认真筹备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最后,在元旦即将到来之际,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祝大家节日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听取四川省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情况的报告(书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七、听取和审议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敬世波
市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韩忠信、杨志文、张东升,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63人出席会议。省长蒋巨峰、副省长黄小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次昌应邀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4名全国人大代表、1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8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关于检查《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副省长黄彦蓉关于《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副省长李成云关于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邮政条例(草案)》、《四川省触电事故处理条例(草案)》的修改说明;关于《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草案)》、《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批准《成都市养犬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9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委、城环资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办公厅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达州6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提请人事任免的书面材料。
会议就《四川省会同监督条例(草案)》、《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草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表决,决定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养犬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委、城环资委关于省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会议同意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迟换届选举的报告,决定换届时间推迟到2011年一季度进行。
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发表重要讲话。
刘奇葆指出: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全省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议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贯彻到人大履职行权的各项工作中去,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我省“两个加快”做出新贡献。
刘奇葆强调:要全面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人大履职行权的各项制度措施,深刻领会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深刻领会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省人大工作。
刘奇葆要求: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的人大工作,及早为召开明年省人代会作好准备。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抓好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的全面贯彻实施,进一步突出重点,保障民生,认真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全力做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关于四川省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
设立30周年座谈会情况的报告(书面)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凤成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四川省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报告如下:
一、会议概况
四川省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于
二、会议主要精神
本次会议主要精神主要体现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的讲话中,主要内容是: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新中国诞生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开创了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变革。历史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是最符合中国的国情、最符合广大人民意愿的制度。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必然产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5年的实践,取得了伟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显著进展,有力地推动着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实践充分表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着强大生命力和无比优越性。
(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地方政权体制、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大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有利于有效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有利于完善地方政权体系和政权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三)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不断探索的辉煌历程,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0年来,历届省委和全省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人大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监督工作不断加强,重大事项决定科学高效,人事任免规范严格,代表作用得到发挥,为四川的建设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作出了巨大贡献。
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的30年,是保障人民民主得到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完善的30年;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在四川得到贯彻实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的30年;是不负全川各族人民重托,为完成肩负的神圣使命而不断开拓进取的30年。总结回顾30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在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中,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探索和创新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重大部署。前不久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按照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谋划和部署了新形势下的省委人大工作。我们要以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服务和推动“两个加快”。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主动地做好我省人大工作。二要进一步依法履职,更好地服务和推动我省“两个加快”。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着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切实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代理主任席义方,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于伟,省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王世樑,南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岚也先后作了发言。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全市人民为推动“三次创业”,建设“实力广安、开放广安、和谐广安、效能广安”作出积极贡献!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广安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广安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唐明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二、关于会议指导思想。建议会议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全市人民为推动“三次创业”,建设 “实力广安、开放广安、和谐广安、效能广安”作出积极贡献!
三、关于会议议程草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建议本次大会的议程草案为: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广安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广安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以上说明,请连同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庭继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报告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政府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2009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工作。年内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了《全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全市水务工作情况报告》、《广安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7月15日至18日,市环保局组织全市环保执法人员和重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集中学习。二是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开展规划环评,从开发建设活动的源头有效预防环境问题,严把重点项目审批关,全市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严把环评文件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予引进。三是严格执法监管。狠抓日常监察,定期巡查各类新、扩、改建项目,畅通“12369”环保热线,认真处理环境污染投诉。狠抓“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没有建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生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提前介入机制,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环保、发改、经委、建设、国土等部门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完善环评管理机制,将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纳入并联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完善环保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投入,建立金融机构对重点环保项目的支持机制。
二、关于《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审计出的问题。市政府于 2009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广安市落实审计工作报告整改专题会,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深化对审计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切实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促进预算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督促各区市县、市级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建议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限期整改落实,对违纪违规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提高了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完善支出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建立专项资金,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收支核算制度,强化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强化项目管理控制,纠正随意突破投资规模现象,坚决杜绝虚报工程量、虚增工程造价的行为。
三、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法制教育,提升农民群众法制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标语、网络等宣传阵地,加强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信访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解决各种矛盾纷争,教育农民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二是严打涉农犯罪,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市公安机关把打击涉农犯罪作为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和“直击100”行动的助推器,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竭力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破获涉农刑事案件2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8名;打掉农村恶势力团伙4个22人。三是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优化农村安全环境。坚持“全民参与、政府主导、公安主抓、综合治理”原则,大力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3个月的集中治理,定人、定时、定措施、定奖惩,梳理排查,确定乱点,对症下药,全力攻坚。目前已有5个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四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化解不安定因素。落实齐抓共管责任,建立以乡镇政府牵头,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及村委会等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政府牵动、部门联动、基层主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农村情报网络建设。以灵通信息为目标,把信息源头延伸到村组、农户,第一时间收集涉稳信息。建立以派出所民警为骨干,乡镇专职保安为依托,村治保会为补充的群防群治网络,强化农村社会面控制,全力防范和减少农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9月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要求把农民专合经济组织做多、做优、做强。9月24日,在有区市县委书记参加的市委专题会上,王建军书记从完成发展目标、加强示范引导、落实扶持政策等三个方面作了强调。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专合经济组织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究专合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9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大会,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二是抓好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宣传四大特色、五大启示,着力理顺七对关系,营造出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氛围。四大特色即:发展速度快、建设起点高、组建类型多、带动效果好。五大启示即: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特色产业为基础、以能人领带为依托、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完善机制为重点、以科技支撑为动力。七对关系,做大做强与做多做优的关系,区域合作与专业合作的关系,党政引导与能人带动的关系,硬性强扭与尊重自愿的关系,控制管理与帮助服务的关系,挂牌凑数与机制建设的关系,自我封闭与开放办社的关系。三是结合实际,强化引导。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突破发展。廓清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助农增收致富、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引导、支持、服务为手段,先扩面,后提质,做多、做大、做优、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四是加大扶持,优化环境。将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支农项目的重点扶持对象,县、乡党政和涉农部门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保障、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项目支持,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给于积极帮助。市、县财政在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合组织发展,对助农增收效果突出的项目实行贷款贴息。五是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创新示范引导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示范机制,实行分别命名,动态管理。创新统分结合机制,在目前“分”的基础上,突出强化“统”的职能,重点抓好“六个统一”,即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生产技术、统一疫病防控、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包装、统一收储销售。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与发展农业招商引资相结合。创新内部管理机制,以严格章程管理为中心,规范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参与各方权益。2009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均纯收入达2.11万元,同比增收0.28万元,带动农户户均纯收入达1.77万元,同比增收0.22万元。
上述四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已分别专项报告了市人大常委会。
五、关于《全市水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累计争取中省水利项目到位资金2.23亿元,为年初目标任务的295%,比去年净增近1亿元。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全年完成5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渠道配套68公里,完成渠道防渗100公里,实现新增有效灌面2.3万亩,新增节水灌面5.2万亩。强化水利工程管护,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事先得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防止水体污染。二是积极保护饮用水源。印发《关于加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水质污染的通知》,对水库施肥、网箱养鱼整治行动作出了统一安排。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月”行动,全市取缔网箱养鱼500余口,取缔肥水养鱼1000余亩,清理江河湖库垃圾5万余吨,天然水域水质明显好转。认真办理市人大《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饮用水源的议案》,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专程到南充升钟水库考察学习取缔网箱养鱼工作经验,两次邀请人大代表、库区乡镇代表和养殖户座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办理情况。三是搞好防灾救灾。强化防汛责任,全市的重点城镇、重要江河、山地灾害危险段、中型水利工程及重点小㈠型水利工程,全部落实了县级领导责任制。大力开展防汛检查,对影响河道行洪的临时设施、施工围堰、废弃物等,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了雨情、汛情及时快捷准确传递。加强水文基础数据收集,在重要河段和全市水库设置了水位标尺和洪痕标识。加强堤防护岸工程建设,嘉陵江武胜城区堤防工程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今年汛期未发生因洪水导致群众死伤和财产受损情况,圆满完成了防汛任务。
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就业促进法宣传力度。在《广安日报》和《广安电视》开辟《政府促进就业》栏目宣传就业法规,每月不少于2期;在全市统一时间在街头、场镇、企业设立宣传站点,全年不少于6次;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安装电子显示屏和设立专栏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宣传效果。二是着力解决就业供求和结构性矛盾。深入开展技能及创业培训,提高广大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能力。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农牧和旅游等产业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等。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三是加大政府对就业资金的投入力度。市本级和各区市县财政对就业资金的年度投入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检查和督促,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的予以表彰,对未能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四是健全完善就业服务机构。市本级就业机构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工作人员已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市财政局报告,正在办理之中。岳池县和武胜县就业服务机构部分工作人员未纳入财政预算拨款的,已明确两县政府近期解决。武胜县因2005年机构改革撤销的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已明确该县政府制定方案予以恢复。五是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开展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就业培训行动,提升培训能力,突出培训质量。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不低于15000人/年),推广引导性培训、“订单式”培训等培训模式。加强就业训练中心管理,在培训立项、经费筹集、组织实施和就业服务等方面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提升竞争发展能力。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六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完善职业供求分析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就业服务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优化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就业服务示范街道(乡镇)创建活动,在市本级和区市县全部建立功能完备的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通过信息联网,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在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创建活动。
上述两项审议意见正在办理落实中,办理完毕后,市政府将按照要求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中,态度积极,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宣传活动形式多样,预防合力逐步形成,体系建设初见成效,防治能力明显增强,我市传染病防控形势平稳,态势趋好。
会议指出,传染病防治法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公共医疗卫生社会公益性的认识尚需提高,改革发展仍有差距;传染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部分领域防治工作相对薄弱;专业疾控工作的经费预算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专业疾控技术人才数量不足。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社会公益意识,加大防治工作宣传力度
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社会公益性意识,提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灵活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法,注重宣传实效。
二、依法完善防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进一步完善传染病应急预案,切实增加投入,完善疾控体系和救治体系建设。强化重点单位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提高对传染病疫情暴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防控队伍工作能力
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共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改革制约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理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传染病救治机构的职责,加强对医卫人员医德修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逐步改善和优化专业队伍人员结构。积极解决乡村基层公共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四、积极争取各方投入,取得防控工作最好效益
进一步加大争取中省项目及资金支持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应予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卫生局局长 杨利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200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预防控制。
2005年以来,全市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传染病总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无重特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全市共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起,发病519例,死亡3例,均为传染病暴发或食物中毒事件;五个区市县均以县为单位在2008年前达到基本消灭疟疾和麻风病标准,已由省考核组验收并命名;广安市境内共发生狂犬病71例,近两年呈大幅下降趋势,今年截至目前仅发生5例,得到省狂防办的好评和肯定;全市一直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二)《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广泛深入。
一是强化公众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3.24”结核病防治日、“4.25”计划免疫宣传日、“12.1”世界艾滋病防治日等,以横幅标语、汽球标语、墙标、版报、传单、明白纸、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宣传车等方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识。教育部门、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传单、专栏、标语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全市每年制作标语均在1200幅(条)以上,发放资料均60万份以上,制作版报、专栏1.6万期以上,在市县级媒体刊播宣传稿件240篇次以上。市电视台开辟了“健康之路”专栏、广安日报开设了卫生宣传专栏、开通了12320健康咨询热线。
二是加强部门职能宣传。通过工作会、联系会、情况通报会、专题会、培训班、讲座、巡讲团等方式,对党政职能部门的干部进行深入宣传,重点宣传各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应尽的职能职责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时通报市内外违背《传染病防治法》查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案例。
三是重抓卫生技术人员宣传。近五年来,先后选派216人(次)专业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市本级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召开全市传染病防治专题会议13次,累计培训县、乡级骨干2148人次。各区市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采取分层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逐级层层培训,广泛宣传,使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均实现了全员培训,同时开展公众传染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省、市组织的传染病防治专项督查情况反映,公众知晓率和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均明显提高。
(三)传染病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疾控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近年来,在中、省的大力支持下,投资3093万元建成6个疾控中心、添置设备168台(件),改善了我市传染病防控机构的条件,提高了防治能力和水平。目前,市疾控中心已经省级专家组验收为艾滋病确认实验室、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各区市县疾控中心均已建成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结核病防治所(科);各疾控机构均已具备检测食品、生活饮用水、空气等规定指标的能力,消杀灭技术、疫情处置技能等均有明显提高。
二是传染病报告系统日益健全。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在各级各有关单位配置了204台电脑,并落实专(兼)职人员和联网运行经费,分批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目前,全市乡镇以上共211个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在书面卡报、月报、季报、年报的基础上,已按规定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基本具备了网络直报能力,为及时掌握全市传染病信息提供了条件。
三是疫苗冷链系统基本形成。近五年来,在中、省财政的支助下,全市新增疫苗运输车、疫苗冷藏车8台,新增冷库8个,新增疫苗专用冰箱、冰柜241台,新增冷藏包680个,为全市常规免疫、扩大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保证疫苗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乡镇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夯实。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4-2008年共下达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6批171个,建筑面积11.68万平方米,总投资51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915万元,省财政1274万元)。全市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均在2008年前完成新、改、扩建,并在2007年全面上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各区市县于2007年前相继完成乡镇公共卫生员的定编、考录工作,现有乡镇公卫人员457名,使基层传染病防治网络逐步夯实。
五是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国家安排我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31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084万元,地方及单位自筹1033万元),建筑面积
六是疾控体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目前,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均已重新定编,完成人员转录、考录工作,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均已落实,职能职责已明确划分,为全市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落实创造了条件。
(四)传染病防治各项工作措施有力。
一是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形成。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及艾滋病、狂犬病、甲型H1N1流感、结核病、鼠疫等传染病防控专门领导机构,制订了各项防治预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健全了一系例工作运行机制,使全市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专业指导、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是计划免疫工作成效明显。切实抓好疫苗接种工作,在做好常规免疫、扩大免疫的同时,针对全市疫情特点,先后组织甲肝疫苗普种、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乙肝疫苗补种、流脑疫苗普种、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等活动。截止
三是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近几年来,全市各级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市级卫生县城、省市级卫生集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积极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广大群众的卫生知晓率明显提高,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而且提高了其支持、配合实施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一些群防群控措施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甲型H1N1流感有效防控。第一,健全机构,完善防控运行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均及时成立了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控应急预案,市、县两级政府落实专项防控经费260万元,基本保证了防控所需。第二,精心准备,加强救治体系建设。确定了6个定点收治医院,落实了诊疗设备、试剂、药品、转运车辆、防护用品等必要物资;市、县定点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向省甲流防控指挥部预订“达菲”1120人份,做好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相应准备。第三,加强监测,及时报告疫情信息。紧急筹建了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从
五是重点传染病防控取得实效。根据我市传染病的发病特点,全市将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作为防控重点,落实专业队伍、诊疗设备、防护用品、防治技术等要件,加大防控力度。对艾滋病防控以宣传发动和高危干预为主,对病毒性肝炎防控以推行疫苗接种为主。夏秋季着重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强化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监管,加强肠道门诊管理,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是卫生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控机构每年均要组织开展2-3次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并将食品、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采供血、医疗废物处理、医院感染控制等纳入日常监管内容,严防传染病通过这些途径传播。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基层卫生基础条件较差。全市2559个村卫生室只有148个系中、省项目投资建设,其余均未得到项目支持;乡、村卫生机构的人员除公卫人员外均未定编定岗,待遇问题未较好解决,考核奖惩机制难以实施,导致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一些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全市在校学生76万多人,按照教育部规定应配备1280名校医,目前全市只有36名校医、占应配备的3%。
二是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大,鼠疫、霍乱、高致病性禽流感随时可能侵入我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发病还处于较高水平,艾滋病、性病呈增长态势,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正处于高发期,我们面临的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防控任务更加艰巨。
三是疾控技术人才匮乏。实行疾控体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后,相当一部分非专业技术人员占据了疾控机构的编制名额,致使技术性强、专业要求较高的中、高级技术人才疾控机构难以引进,而现有人员短期培训又很难大幅度提高业务技能,严重制约了传染病防治等疾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四是公众支持参与不够。由于公众认知力、理解力、价值观等诸多因素的差异,虽然各级各地做了大量的宣传,但公众知晓率还不够高,尤其是农村人口对传染病防治常识掌握较少,不良习惯、不良行为还较多,自我防护、自我保健意识薄弱,支持、配合、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更好地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努力提高全市人民整体健康水平。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积极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设备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提高专业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及综合业务素质水平。同时加大公共卫生资金投入,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保证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
(二)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成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对传染病疫情、重大疾病的病情、卫生机构资源等公共卫生信息的采集、传输、整理、分析,为公共卫生管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强化基层卫生服务功能。加强乡村、学校的公共卫生建设,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公共卫生各项任务和要求通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室延伸到每个家庭,使公共卫生服务覆盖所有人群,真正把百姓的主要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提升应急医疗救治水平。整合全市医疗资源,加强医疗救治系统建设,建立具有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的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意外伤害、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传染性疾病、急性中毒等紧急医疗救治任务。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统筹兼顾、逐步推进”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衷心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恳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兴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安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广安市本级2009年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财政局局长 刘兴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今年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后,因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和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预算收支需作调整,已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报告并批准调整,但在实际执行中,受经济、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财政预算收支仍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特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030万元,为预算的94.17%,同比增加4479万元,增长12.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587万元 ,同比增长21.50%;非税收入完成15443万元,同比增长2.01%。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43%、39.57%。
税收收入中,国税收入完成5798万元,同比增长41.00%,为年初预算5765万元的100.57%,其中:增值税完成5673万元,为年初预算5976万元的94.93%;地税收入完成17789万元(不含教育费附加收入),同比增长31.39%,为年初预算16654万元的106.81%。
一般预算支出实现55438万元,为预算64857万元的85.48%,同比增长23.67%,支出进度稍慢。
基金收入完成23447万元,为预算20735万元的113.08%,同比增长235.05%。基金支出实现17427万元,为预算21147万元的82.41%,同比增长41.36%。
我们根据市本级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后期经济发展形势及上级专款追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动支预备费等因素,提出相应预算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预算调整”)。
二、一般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预算收入调整
2009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9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9779万元增长13%,比向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数41447万元增加3503万元,比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数40577万元(因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同意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调减870万元,以下简称“批准数”)增加4373万元,增长10.78%,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按部门分:国税收入调整为7198万元(剔除按政策退增值税),比批准数5765万元增加1433万元,增长24.86%;地税收入调整为19883万元(含教育费附加收入),比批准数17934万元增加1949万元,增长10.87%;财政直接组织收入调整为17869万元,比批准数17748万元增加991万元,增长5.88%。
按收入性质分:税收收入预算调整为25801万元,比批准数22419万元增加3382万元。非税收入预算调整为19149万元,比批准数18158万元增加99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为12963万元,比批准数12842万元增加121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文件规定调整为基金收入减少了部分收入;专项收入3350万元不作调整,与批准数一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调整为2650万元,比批准数1770万元增加870万元。调整后,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40%、42.60%,税收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比2008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以上调整后,市本级可供安排财力总额为61483万元(不含上级专款),同口径比批准数增加4373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列入预算10000万元、上级追加各项专款15926万元、上年结转安排4677万元,合计市本级2009年可供安排财力总额为92086万元。
(二)一般预算支出调整
遵照量入为出、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2009年一般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92086万元,比批准数63987万元增加28099万元,其中:市本级列支87786万元。市本级列支项目分类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调整为18498万元,比批准数15639万元增加2859万元(主要是土地整理、矿产资源补偿等国土资源事务资金和动用超收安排、60周年庆祝活动相应支出增加);公共安全调整为11874万元,比批准数9874万元增加2000万元(系上级补助公检法、交警专项资金、新增人员及武警消防建设支出增加);教育调整为6670万元,比批准数5889万元增加781万元(主要是职业教育、励志初中和市级学校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科学技术调整为482万元,比批准数389万元增加9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调整为5293万元,比批准数4189万元增加1104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定向锦标赛、文化馆维修等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调整为11269万元,比批准数7418万元增加3851万元(主要是上级养老保险、就业补助、社会救济等专项支出增加);医疗卫生调整为4260万元,比批准数2859万元增加1401万元(系上级补助市中医院和用地方债券配套增加支出);环境保护调整为766万元,比批准数555万元增加211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城乡社区事务调整为3111万元,与批准数3111万元一致(主要系将城市建设配套费调整为基金收入相应调整相关支出);农林水事务调整为4372万元,比批准数3793万元增加57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专项资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增加);交通运输3106万元,比批准数2887万元增加219万元;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调整为10520万元,比批准数3138万元增加7382万元(用地方债券作为资本金投入和工业发展支出增加);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调整为1398万元,比批准数900万元增加498万元(上级专款增加);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65万元(主要系上级补助);其他支出调整为5802万元,比批准数3346万元增加2456万元(主要是使用预备费科目调整、转借广安区地方债券列入)。
按以上方案,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将实现平衡。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收支调整是根据1-11月市本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作出的初步预计,如省上在年终结算时给予均衡性财力补助(即一般性转移支付)、一次性财力补助和专项补助,以及12月实际执行与预测有差距等,实际执行结果还会出现增减变化,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再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三、一般预算调整原因
2009年预算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的机遇,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成功应对了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火电厂今年发电量比去年大幅提升,房地产市场明显回暖,襄渝复线税收贡献超出预期,经济增长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反映在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上,比年初预算有较大增长,税收和非税收入预算均需进行调整。
二是国务院同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经省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市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0000万元(不含扩权试点县),债券期限为3年,按照文件规定,各地要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政府调整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
三是继续加大了向上争取的力度,各项补助在上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仍有一定增长,增长部分需按规定进行调整。
四是政府收支科目调整,支出内容相应需要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市本级收入和支出预算均需作出调整。
四、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7500万元,比批准数21605万元增加589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调整为24634万元,比批准数20000万元增加4634万元(今年以来,因房地产市场回暖,加大了开发建设力度,土地出让面积增加);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2866万元,比批准数1605万元增加1261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批准数市本级基金可供安排财力总额为25916万元,加上预计增收5895万元、1-11月上级补助272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可供安排财力为3208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按照对口安排和当年收支平衡原则,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2083万元,比批准数25916万元增加616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调整为25950万元,比批准数21150万元增加4800万元(新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安排支出、按政策提取征地调节资金、廉租住房保障金增加);其他各项基金支出预算837万元不作调整,与批准数一致;补助区市县支出1420万元,比批准数1300万元增加120万元,年终结余3876万元,比批准数2629万元增加124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以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思路,增添措施,履职尽责,保证确定的各项支出全部实现,为继续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唐明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就我市各个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39件(含由议案转作建议的37件)。这些建议,属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方面的有219件,交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其余20件,属于其他方面的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其中交市委有关部门办理的19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1件。截止
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一)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11件,占办理总数的55%
今年,市委有关部门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办理和解决。如周世勇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涉农典型案例宣传的建议》(建字[2009]197号),市中院对此建议进行专题研究,收集典型案例,编印了《诉讼指南》、《涉农判决案例汇编》两本册子,并寄送给每位市人大代表,同时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立案大厅内对两本册子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又如欧宪章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关注老党员、离职老干部的建议》(建字[2009]53号),市委组织部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农村老党员和离职老干部社会保障。一是市、区(市、县)两级建立党内帮扶基本金,市本级已建立130万元,今年以来,为4000余名贫困党员提供帮扶资金45万元。二是开展慰问,利用春节和“七一”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今年“七一”就走访慰问了3000余名老党员,发放慰问金60余万元。三是采取财政补助和老干部自己缴纳一部分的方式,为农村离职老干部购买商业保险,并积极探索实行农村老干部离职补助的办法,按工作年头予以经济补助,切实解决农村离职老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和逐步解决的6件,占办理总数的30%
今年,代表所提的部分建议,有些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解决的,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把办理的措施和进程告知代表,得到了代表的满意认可。如周益文等代表在《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农民工培训的建议》(建字[2009]213号)中提出的关于开展建筑、输变电行业农民工的培训,市委农办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开展定单培训,让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深入企业搜集用工情况和培训要求,通过与企业签定用工合同,根据实际针对性地招收学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输送到企业就业,实现校企双赢。同时,将职业院校的的定单培训逐步纳入政府培训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减轻农民工培训的资金压力。又如市委农办在办理欧宪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道路、水利、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的建议》(建字[2009]55号)中落实了五条措施,一是加大中、省政策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把我市农村公路、水利、文化等设施建设纳入中、省盘子。二是倾力打造川东交通综合枢纽,实现国、省、县、村道“四道”联网。三是加大财政贴息力度,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四是加大投入,加强乡镇文化站所的建设。五是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建设评选活动和文体活动,革除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三)代表所提建议暂无法解决的3件,占应办总数的15%
因为政策和条件的限制,有部分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无法或者暂时无条件解决,相关办理部门将有关政策和情况详细如实回复代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如吴水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两纲”实施力度,促进“两纲”重难点指标突破的建议》(建字[2009]17号),建议将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实施“两纲”的情况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市绩效办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汇报和研究,但因为省、市均未将“两纲”工作作为单独的一级指标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从考少考精的原则出发,故难以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建议将其纳入重点督办项目,通过督查督办来推进“两纲”的实施力度。
二、具体做法
今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效果较往年有明显的提高。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办的责任制度,办理职责明晰。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建立和完善了现场办理、约见代表、代表面商、邀请代表视察制度等,以制度规范办理行为,增强办理实效。同时在答复的法定时间、办理程序和答复文件格式上也力求规范。三是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面商,强化督办和追踪,力求代表所提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答复意见能够得到代表的认可。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在各承办单位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解决了一部分建议所反映的问题。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情况;少数单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够;个别单位办理人员业务不熟,答复不够及时;一些部门的办理方法创新不够等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将按照《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以及代表建议收集整理、交办督办等各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确保代表所提建议落到实处,所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易铭珅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审查,正式确定下来交由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219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60件,占总数的73%;教、科、文、卫方面46件,占总数的21%;民政、劳动、人事、法制等方面9件,占总数的4%;其他方面4件,占总数的2%。这些建议选题广泛,内容丰富,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有对政府决策的建议,有对部门工作的意见,有对人民群众关心问题的呼吁,都是人大代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来的,凝聚了各位代表无数的心血和智慧。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相关职责,责成48个市级部门和5个区市县政府办理,并要求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办结率达到百分之百,规范率达到百分之百,面商率达到百分之百,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219件,达100%。
有代表性的主要有:
(一)汤晓红、刘习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望江片区市场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相关单位着手规划建设,目前已将文体局剩余地块规划为望江片区农贸市场,四川省广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今年3月竞得该地块土地开发权,5月设计方案已经审查通过,目前正在加紧施工建设。
(二)刘锋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吧持续监管的建议”办理情况。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和一次接纳3名以上未成年人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坚决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和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网吧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并通过行业协会加强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实现自我管理和监督。三是落实技术监管措施。作好监控记录,依法严肃查处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监管平台的行为。逐步建立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社会监督、技术监控、教育与处罚为一体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
(三)侯德礼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切实解决群众乘车难出行难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针对该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为开通农村客运车辆创造条件。二是落实继续对客运发展优惠政策,扶持农村客运的健康发展。三是抓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为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奠定基础。四是变革农村客运方式,大力推行农村客运片区化、区域化经营,灵活农村客运的运行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群众出行乘车的需求。五是强化农村客运市场监管,重点加强对非法客运的整治力度,规范农村客运市场。
(四)张文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针对该代表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坚持疏堵结合,科学规划停车位。利用城市道路一侧设置临时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二是坚持分类管理,完善停车位收费管理办法。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收取3元临时停车服务费,既加强了车辆停放管理,又缓解了财政压力。三是坚持人性化管理,提供便民报务措施。根据车主、单位及业主要求,办理停车月票、年票,降低车主停车费用。同时,收费人员在现场为车主提供服务,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确保车辆畅通。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领导十分重视办理工作,把建议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一种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认真负责地阅批、协调、落实每一件建议,推动办理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市长侯晓春亲自过问办理工作,指示政府办公室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各位副市长也都分别在有关建议上签批办理意见,并指导、协调和推动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坚持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办理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办理人员素质,改善办理工作条件,为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规范办理程序。
今年是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一年。市政府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后,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研究明确了交办、催办、会签、审批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办理工作情况拟定答复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再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对承办单位不按规定格式办理或答复中言词不当的,市政府办公室一律退回办理单位要求重办,保证了办理质量。各区市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自觉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把办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办理工作程序,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保证了办理工作的按期完成。
(三)灵活办理方式。
为了推动我市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我们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应办理工作新形势的新方式、新方法,减少中间环节,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让代表直接参与办理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办理工作满意率。
一是现场办理上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现场办理有利于代表和群众监督,有利于办理工作从根本上落实,是部门转变工作作风的体现。市政府对今年现场办理工作总体要求是精心筹划,认真准备,加大力度。并要求现场办理前,相关单位要做好认真的选择和过细的准备,拟定现场办理计划,周密组织实施,确保现场办理工作有影响、有质量、有效果,不能只追求场面,搞形式主义,要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如今年的城市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通过现场办理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面商协调上加强沟通,增强配合。面商是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的基础,是狠抓办理落实的有效手段。今年,承办单位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走访代表等形式,或请专家讲解说明,加强与代表面对面交流,研究落实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代表满意的办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商办理事宜,形成了办理合力。在今年的办理过程中,大部分部门都是领导出面和代表面商,得到了代表的认可和支持,成效明显。
三是跟踪落实上加强督查,强化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梳理工作,按时通报办理情况,分类跟踪督办。同时,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反馈和通报,对不认真办理的单位和办理不到位的建议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办理落实。今年6—7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邀请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负责人到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的典型经验,有效推动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办理单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开阔,措施不够有力,协调沟通不够到位,办理效果不够理想,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同时,对于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部门之间还缺乏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要求各承办单位实行;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将办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对因领导工作不到位、办理措施不力、未按时保质办结的,市政府予以挂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议案、建议,进一步做好统筹工作,加强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协同办理。
三是创新办理工作机制。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继续探索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坚持“办前了解意图,办中积极面商,办后及时回访”,让代表理解在办理之中、满意在答复之前;继续通过现场办理、面商办理、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切实加强督查督办,通过“沟通督办、现场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9年12月29日在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广安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第1号议案,即岳池县代表团张永辉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贯彻水污染防治法,保护饮用水源的议案》,对此高度重视,于2009年2 月下旬听取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摸清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落实。2009年7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与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共同组织20多名市人大代表,视察了第1号议案办理情况,向市政府办通报了视察情况,提出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力度”的办理意见。2009年12月,听取了市政府办、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情况,并认真审议了市政府于
一是建立工作机构,加强了组织领导。为确保议案办理落实,市政府将此议案的办理列为政府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多次深入库区调研,走访基层群众,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水库水污染治理工作。明确了此议案由市水务局主办,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等相关部门协办,对办理部门提出了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2009年7月,市政府又组织召开全民水库治理工作专题会,形成了会议纪要(广安府议 [2009]45号),对治理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广安区和岳池县为全民水库水污染治理的主体。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市上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政府办;还成立了督办工作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广安区、岳池县成立了全民水库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区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全民水库污染源综合治理的决定,积极支持全民水库治理工作。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了治理方案。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调查工作,掌握全市水库水污染状况,摸清全民水库在水产养殖、库区生活污水及垃圾、工业、畜禽规模养殖、船舶油污等方面构成的污染源。在调查和学习升钟水库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民水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全市养鱼水库专项治理方案。2009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水质污染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09]88号),下发到了各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全民水库污染综合治理从
三是有序开展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市财政已经拨出10万元作为全民水库治理协调督办工作经费,广安区、岳池县也安排了约10万元工作经费。岳池县为所涉3个乡镇落实了奖补资金50万元,即每取缔一口网箱由县财政补助工作经费50元,取缔一处拦网补助工作经费200元。广安区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加大了治理投入力度。
广安区、岳池县分别制定了“关于开展全民水库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利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大造声势,营造氛围。组织辖区乡镇干部,深入库区,广泛宣传环保国策、渔业及相关法律法规、水库无公害生态养殖技术,让库区群众了解治理全民水库污染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
依法取缔全民水库外来户网箱养鱼和非法承包的库湾养殖。据统计:取缔外来户网箱养鱼4.5亩和非法承包的库湾养殖190亩。两区县已投入30多万元对打捞全民水库水葫芦和浮漂等进行补偿,出动人员集中打捞水葫芦和浮萍,对打捞的水葫芦和浮萍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市水务局利用生物措施抑制浮萍生长和蔓延,筹集资金6万多元,于2009年12月向全民水库放养大规格草鱼12万尾。加强乡村综合环境整治,规范了运输船舶油污治理,已在全民水库库区公路旁、农家大院、场镇设置垃圾集中堆放点89个,对水库运输船舶配置了油污箱、垃圾桶,落实人员督促船主将油污、污水和垃圾进箱入桶收集,转移岸上集中处理。政府水务、环保、建设、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开展了全民水库水污染治理相关工作。市水务局通过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月”等活动,重点对全民水库等备用、饮用水源环境进行了治理。2009年9月,市、区环保部门制定并上报了广安区全民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调整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方案。
全市水库网箱、施肥养鱼整治制定了《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公害水产发展规划》等规划和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全市水库养殖行为。据统计:截止
把全民水库治理和帮扶库区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市上已在库区计划安排科技扶贫项目1个,项目资金200万元;实施产业转移扶持发展工程,重点实施了水库网箱库湾养鱼上岸鱼池建设工程、畜牧养殖沼气工程。据统计:截止
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多次深入库区,加强了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办牵头,组织市水务局、环保局、畜牧食品局、法制办,对治理情况进行了两次督查,形成了督查通报,推动了整个治理工作。
认为,市政府对此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推进有序,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市的水库水污染治理工作量大面宽,成因多样,情况复杂,既涉及民生,又关乎稳定。依法取缔网箱、肥水养鱼,规范水产养殖行为,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需要一个过渡期让广大养殖户处理成鱼和鱼苗。同时对水产养殖、库区生活污水及垃圾、工业等方面的污染的治理,任务也十分艰巨,需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水库水污染防治问题。为此,建议:
一要继续高度重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治理与发展并重的工作方针,继续把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来抓。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克服各种困难,解决好治理工作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举措,扎实做好全民水库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全市水库养鱼专项整治,加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防治水库水质污染,确保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和饮水安全。
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全民水库水污染治理工作涉及两区县,岳池县的治理水域面积较大,约5500亩,广安区约1500亩。为了两区县的治理工作,都能有效开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两区县的统筹协调,完善两区县的实施方案,统一标准,整体推进,在2010年10月底前,依法取缔库区所有网箱养鱼和拦库养鱼,全面完成水产养殖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加强对库区水污染治理的督查,实行督查通报制度,进行目标考核,有效推动整个治理工作。
三要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要督促两区县落实全民水库污染治理资金,保证财政投入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到中、省争取治理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调动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制定奖惩制度,对两区县的全民水库水污染治理和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污染治理建立奖惩制度,推动全市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饮用水源工作有效开展。
四要扶持库区发展。随着网箱养鱼和库湾养鱼的彻底取缔,要采取标本兼治的综合措施,结合扶贫开发等民心工程及农业和农村方面建设项目的实施,把水库水污染治理与库区农民致富有机结合起来,整合项目,倾力扶持,引导养鱼户上岸创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培育新的产业支撑,有效解决库区农民持续增收的问题。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水库水污染治理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完善领导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配合,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环评管理机制、“三同时”监管机制、环评审批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护好饮用水源,不断改善水库水环境,实现我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09年12月30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玉平的提名,
任命:
唐卫东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孙永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关于提请任免唐卫东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特提请任命:
唐卫东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孙永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玉平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广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38人)
出席人员(35人)
王建军 刘凤成 王全海 王立祥 康永恒
敬世波 张建华 唐明光 龙汉洲 匡建明
朱朝忠 刘习飞 刘兴建 杨 宁 杨书平
杨正超 杨仕太 杨全武 李世建 吴太翔
邹良礼 张泽湘 陈莉民 明 亮 胡彦军
侯国永 侯德礼 唐亚玲 唐启华 唐昌礼
梅可明 黄 褐 谢光忠 蒲正国 熊代尧
缺席人员(3人)
张文东 张立雅 封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