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画卷上的亮丽风景
发布时间:2010-02-10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民主法治画卷上的亮丽风景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推进依法治市点击
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顾大局、讲民主、重程序,集体行权,依法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民主法治画卷上描绘出一道亮丽的风景。
发扬民主决定重大事项发扬民主,集体行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这一原则和方式,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个,自觉将市委“三次创业”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财政收支,社会关注。为确保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09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 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广安市本级2009年预算调整方案和2008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0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对审计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加强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的监管。
生态广安建设,惠及子孙后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审议,批准了广安生态市建设规划,并要求依法加强广安生态市建设的规划管理,制定详细规划,深化专业规划,保证规划有效实施,推进广安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健全机制加快法治进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督促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促进拓 展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构建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结合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组织全市近2万人参加全省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活动,参赛成绩名列前茅。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政府和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或作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并做好规范性文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配合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反映基层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立法修订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涉案物品价格管 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29部法律法规修改建议200多条,不少建议得到采纳。
严格程序进行人事任免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关系,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要求拟任命人员在常委会会上汇报任职打算,严把任命关。对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案进行认真审查,加强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由提请人向常委会会议介绍拟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推荐考察情况及任免理由,提高人事任免工作透明度。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人次。强化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任期实绩档案,促使其牢记为民宗旨,依法正确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