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走向法制轨道
发布时间:2011-10-18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走向法制轨道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如今,这部法律已实施5年多,其效果到底如何?
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8月中旬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讨论方式,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法律实施成效明显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严把人员“进口”是关键。广安市坚持和完善“凡进必考”制度,把考试录用作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主渠道,实行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和公平考录。5年来,累计招录2200多人充实各级机关,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的结构。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离不开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制定出台了“十一五”公务员培训教育规划,坚持“凡进必训”、“凡升必训”和各类专题培训。5年来,累计培训公务员77331人次,公务员在职培训实施面达95%以上。
竞争上岗的最大特点是把选任的权力交给制度。广安市制定了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对公务员竞争上岗适用范围、基本条件、程序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5年来,全市先后有370余名优秀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人民群众满意,是对公务员的最高褒奖。把实绩考核作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环节,在考核指标、量化测评、平时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促进了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务员作风的风向标。全市各级公务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争先创优活动中,在“三次创业”的实践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
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从调研情况看,广安市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形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令人欣慰,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现有公务员队伍高学历人才偏少、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据统计,全市公务员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仅占8%,且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工业经济、城市建设、旅游管理、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型的公务员较少,35岁以下的公务员仅占29%,尤其是基层公务员人员老化严重,存在年龄断层现象。
公务员培训缺乏针对性,有效性。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细化培训内容不到位,培训质量不高,授课师资力量不强,公务员素质难以得到质的提升。
年度考核不够科学合理。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注重年终考核,对平时考核重视不够,考核容易流于形式,且激励机制不充分,造成机关办事效率低,人浮于事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很难发挥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奖惩作用。
公务员待遇存在地区差别,难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等问题。如周边南充、达州等地,其地方补贴部分高于广安,同时,公务员年终考核合格后增发的1个月工资包含地方补贴部分。
积极建言推动落实
针对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成员踊跃发言,真知灼见,积极为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走向法制轨道建言献策。
“要从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针对当前公务员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和创新,努力推动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公务员考核应该向着多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要依据岗位职责,增强考核实效。要强化平时考核,坚持‘台帐式’管理。要细化测评体系,促进考核工作科学化。要建立考核信息反馈机制,提高考核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要进一步明确培训方向,制订培训工作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要修订完善培训计划,在开设公共性理论课程的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公务员队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创新培训手段,切实提高培训的效果。”
“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建立与财政增长相适应的公务员工资增长制度,提高我市公务员的津补贴水平,逐步缩小与周边地区的差距。” (岳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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