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院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既是法律规定、也是职责所在。近年来,岳池县法检两院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推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助推法检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动报告”法定监督常态化
“上半年,县法院共受理案件6324件,结案4797件,审判质效考核指标达标率100%……”“下半年,县检察院将加快院“人大代表之家”提档升级,持续做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今年7月,岳池县法检“两长”主动提出向岳池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工作,也是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法检两院半年工作报告。
换届以来,县法检两院改变过去只在年终向人代会报告一次工作的惯例,积极主动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经常性联系,建立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点工作专项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报告等制度,确保人大对法检两院工作有效监督。
“县法检两院主动上门报告工作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今年到监司委报告工作20余次。”县人大监司委负责人李勇说,“他们还主动列出‘清单’,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监督,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法检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践行阳光司法的态度和决心”。
“主动请进”联络互动纵深化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经常说,“人大的监督有利于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和提高工作质效”。
为最大限度争取人大代表对法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县检察院专门建立“人大代表之家”,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把脉”检察工作。同时,建立听证员库,选聘5名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不定期对检察院工作进行明察暗访。
县法院开展“法庭开放日”“法治之光·暖万家心”等主题活动,常态邀请人大代表、群众等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地。2024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和诉前调解105人次,高质量完成县人大评议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
“主动督办”建议办理实效化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为有效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只开花不结果”现象,县法检两院专门制定了一套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在案后,根据涉及的内容,采取“党组讨论、梳理研判、部门领办、结果反馈”的工作方法,逐条研究提出办理举措和完成时限,并建立“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制度,以最快的效率、最佳的方式实现最优的办理效果。2024年,县法检两院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8条口头建议全部进行书面答复。
同时,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与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先后将市、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医疗器械检定工作的建议》等3份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实现了“1+1>2”的效果。
近期,县法检两院还主动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内化为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