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一大早,邻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部分干部职工,来到宪法宣传日活动现场,向过往市民讲解宪法知识,宣传宪法精神,用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
“良法善治,民心所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王朝晖介绍道,参加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向市民们宣传讲解宪法的内涵、意义及思想,希望通过面对面讲解,帮助市民树牢法治思想,增强法治理念。
“以前认为自己只要不违法,就觉得宪法离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比较远,跟我们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今天听了他们的讲解,知道了宪法就是国家为了保障我们老百姓当家作主的一部大法,对我们老百姓来说,重要的很!”市民王某在听取讲解后说道。
据悉,邻水县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对宪法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在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当天,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宪法内容。在日常工作中,该县人大常委会更是坚持以宪法为准绳开展工作,处处维护着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我们在开展人事选举任免工作的时候,不但坚持和完善了拟任免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还通过修订完善《邻水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或者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县人民政府和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要求,在实践中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宪法意识,维护了宪法权威。”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蒋伟强说道。
“宪法是我们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不仅是在‘12·4’宪法宣传日当天才向市民宣传宪法精神,更要在日常工作中务实践行好宪法思想,特别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每一天都成为人大工作者的宪法宣传日,合力宣传好宪法精神,维护好宪法尊严,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做出人大表率!”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