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全力推进阳光监督
发布时间:2013-11-14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广安区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在认真行使工作和法律监督职权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向社会公开监督职权行使全过程,真正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全面公开监督内容。区人大常委会不仅依法公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还把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以及其他各项监督活动全部向社会公开,把全年的工作任务让群众看得明明白白。同时,对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等,在常委会会后一周内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监督工作全程、及时公开。
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区人大常委会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广安区人大工作》刊物等载体进行公开的基础上,于2013年10月开通了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官方微信,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宽了公开渠道,增强了公开效果。
增强与代表群众互动。区人大常委会对履行监督职权情况,不仅从形式上进行公开,还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名单,将联系职责、联系任务落实在每位常委会委员,增强与人大代表、群众的“互动”,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了监督实效。(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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