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3-05-20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岳池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项措施,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一是分管领导负责制。所有代表建议均先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再交承办单位办理。二是面商办理制。所有承办单位均要与所提建议代表见面,与代表一同深入实地察看、调研,共商办理方案后,再书面答复代表。三是重点督办制。每年选取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对应委室负责持续跟踪督办,以定期检查和及时通报方式,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今年,该县人大常委会确定6件作为重点督办件。四是检查结果通报制。确定每年7月为代表建议督查月,由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和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等对口委室、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及下属机构等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五是到会解释制。敦促超出法定期限答复的承办单位负责人到县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或代表所在的代表团(大会期间)现场解释。六是办理结果公开制。把每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及结果以参阅材料形式印发代表,向代表公开。七是持续跟踪制。对每年办理结果为“正在落实”的代表建议,均要持续跟踪,直至落实。 (岳池县人大 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