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人大常委会“三化”监督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12作者: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一是加强与法院的联络沟通,做到经常化。针对不同时期的审判工作重点,适时听取法院专题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二是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实现制度化。向法院推荐人大代表担任法院廉政监督员,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每年人代会期间,组织人员旁听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将人大代表的建议落实到监督法院工作中。三是加强对批办、督办案件的追踪落实,力求规范化。要求法院对人大批办、督办的案件按照“一听取、三研究、三反馈、四落实”的程序,认真予以办理,及时整改并向人大汇报办理情况。
(陈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