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13日,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广安市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向市财政局印送了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完善了决算草案及其报告。8月19日,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结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再次对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市级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7.4亿元、上级转贷一般债券20.3亿元、上年结转资金7.1亿元等,收入总量166.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8亿元、转贷下级一般债券8亿元等,支出总量151.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15.7亿元,实现收支平衡。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6.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2亿元,加上上级转贷专项债券63.5亿元等,收入总量100.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6亿元,加上转贷下级专项债券25.8亿元等,支出总量98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结转2.1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1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764万元等,收入总量630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9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168万元等,支出总量5415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余890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7亿元,加上历年结余110亿元,收入总量185.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按政策支出59.3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年末滚存结余126.4亿元。
截至2023年底,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7.9亿元、专项债务133.9亿元。
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与向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万元,主要是尾数收舍。支出减少7万元,主要是年终账务清理调整。结转增加2321万元,主要是据实清理在建项目和上级新增补助增加结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403万元,主要是新增结转对应冲减结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4564万元、支出增加9451万元,主要是执行数是根据前三季度情况预测,与决算数存在一定差异。
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变化。
二、审查意见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面对日益凸显的收支矛盾,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到位转移支付创历史新高,争取债券资金位居全省前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把有限财力用在实处、关键处;从严从紧防控风险,牢牢守住“三保”红线,筑牢财政安全底线。市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编制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对2023年市级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乡村振兴、重点民生领域、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情况、政府投资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独特作用。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采纳相关建议,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今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还反映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预算刚性约束还需加力;支出盘子规模偏小、还需筹集更多资金做大总量;个别地区财政稳健运行风险较高、还需加大监督指导;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还需增强绩效理念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监督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制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充分考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预算执行中要加快结转资金使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合理管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完善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编报工作,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的反映。强化对部门会计核算、决算编报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要加强系统谋划,健全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绩效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努力让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高质、资金使用高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健全绩效信息公开制度。
(三)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压实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债券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提升储备项目质量。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避免债券资金出现闲置浪费现象,发挥专项债券在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市级财政管理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政策实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投资项目、国资国企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增强审计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多方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压实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