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4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和草案”)。市六届人大预算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大会期间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87.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365.07亿元。全市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存21.99亿元,其中:结转11.9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01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46.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135.15亿元。市级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存10.98亿元,其中:结转6.7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2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246.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241.02亿元。全市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结余5.47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91.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89.33亿元。市级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结余1.8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4.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75亿元。全市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结余2.48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93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7375万元。市级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结转结余193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64.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51.41亿元。全市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滚存结余112.9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16.7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41.09亿元。市级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滚存结余75.69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统筹政府财力,奋力拼经济搞建设稳大盘,全力对上争取,实现了年初既定的“四个突破”目标,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改善,确保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升,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收入质量有待优化,财源基础较为薄弱;可用财力总量偏低,基层运转较为困难;财政暂付款居高不下,库款保障能力较弱。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3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4.08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71.6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1.6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4.86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2.3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2.3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99.68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6.5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6.5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8.76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为18.0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0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22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73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9722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631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56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403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16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69.73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80.1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19亿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滚存结余129亿元。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全市一致。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实施同城融圈、优镇兴乡、品质主导、产业支撑“四大战略”,坚持“加压奋进、量质齐升、聚力成势”工作取向,加力提效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改善民生,兜牢民生底线,全力拼经济搞建设,支持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总体可行。预算委员会建议,同意广安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市级预算绩效目标,批准广安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广安市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确保财力可持续增长。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形势持续好转,夯实财源基石。二是坚定优化收入结构,制定可持续、见效快、后劲强的财源培植规划,大力发展工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积极繁荣市场消费,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发挥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核心支撑作用,提高可用财力。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四是进一步精准对接中省支持政策,有力有效争取更多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
(二)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强化重点领域保障。一是强化收支动态监测,坚持“收入未实现、支出不安排”原则,切实做到“以收定支”,严防出现收支缺口。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三是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树牢厉行节约意识,确保“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避免因“小而散”的无效低效支出抬高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集中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投融资改革,多渠道筹集建设发展资金,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为重大战略、重大部署落地落实“保驾护航”。
(三)严格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考核指标,提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可评价性。二是做实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优先保障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预期效益较好的项目,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有效缓解收支矛盾。 三是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要求,对绩效评价结果差、造成资金闲置浪费的要扣减来年预算安排额度,以此倒逼各有关单位自觉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一是严格规范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严禁违法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切实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对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不断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优先支持前期准备充分、能够尽早实施的项目,明确债券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管,强化债券资金使用日常监管,确保债券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四是建立和完善偿债备付金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高峰期的到来,同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减少财政兜底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