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07作者:来源:点击:
2018年7月31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中,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保障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
审计情况表明,2017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市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势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收支持续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219万元、同口径增长27.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4242万元、增长8.2%。全市民生支出18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4%;脱贫攻坚投入29.7亿元,助推4.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分别增长21.4%、13.1%。
(二)财税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逐渐规范。积极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各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减轻。加大PPP项目推动力度,新设立2支政府投资基金,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不断转变。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改革,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扩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面,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三)审计整改力度加大,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措施扎实整改,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整改结果,促进增收节支和避免经济损失56719万元,推动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3项。市审计局积极从服务政府治理的角度提出审计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领导肯定性批示32篇,市政府、市纪委采纳审计建议开展了“小金库”、公款私存和乡村少年宫建设专项整治,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房地产企业代收业主“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一、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新要求,重点审计了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个别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新增支出挂账66497.1万元。
(二)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有6732.9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有7706.8万元已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超过2年未统筹使用。
(三)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2017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26.4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4044万元、置换债券资金24923.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
(四)部分税收征管不严格。一是执行简并征期政策有偏差。二是多征税款114.6万元未及时退库。三是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16414.2万元,少征土地增值税1826.1万元。
(五)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一是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效应不明显,“小平基金”和“农业产业基金”实际到位资金27100万元,均为市财政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没有社会资本参与。二是基金政策引导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个别基金存在损失风险隐患,“工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发放给4户工业企业的4800万元应急转贷资金,有4698.3万元本息逾期未收回。
(六)决算草案编制不够真实完整。虚列支出34647.1万元,投向政府投资基金的22600万元财政资金,未作政府资产反映。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扩面增效,在运用大数据方法对34个市级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集中分析的基础上,筛选了市农业局等5个市级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核查。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不准确。市水务局未将专项经费734.9万元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市农业局直接按年初预算数编制“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市林业局、市精神病院少记结转资金和收入共161.6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将专项资金用于食堂等支出或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未按规定将经营收入上缴财政等问题。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不规范。主要有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及培训费、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费用报销“三单”不齐等问题。
(四)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依然存在。存在无依据发放误餐补助、违规将工会经费存入个人账户、超标准发放值班补贴等问题。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3个“脱贫摘帽”县的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抽查75个乡镇(部门)、128个贫困村,涉及资金67831.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地方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加快项目实施,推动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1.一些地方落实扶贫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主要有将已清退的扶贫对象继续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违规将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股权量化给承包业主或将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公益性岗位补助范围等问题。
2.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脱贫带动效应不够明显。有的扶贫资金投向企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一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未实现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预期目标。
3.个别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不够到位,存在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扶贫资金被骗取等问题。
(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6区市县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抽查8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15个村(社区),走访1095户家庭,审计资金436213万元。从调查情况看,各区市县在推进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惠农补贴发放的便捷性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较好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一卡通”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户多卡”现象较为普遍,部分资金未严格实行打卡直发,有501.6万元惠农补贴资金滞留在主管部门或乡镇,超过政策规定发放时限。
2.“一卡通”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监管不到位,导致1570人(户)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仍继续享受低保政策,1250名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低保补助113.1万元。
3.骗取套取“一卡通”补贴资金。一些村组干部虚报套取、冒领、截留财政惠农补助资金,涉及74人533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署、厅安排,对市本级和6区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全市完成开工任务1.6万套、基本建成1.6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0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003户,在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拉动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16485.6万元建设资金闲置超过1年,有396.5万元租金和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少收取还房补差款117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监督不严格。有11个项目未取得基本建设许可手续即开工建设,有9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确定实施单位,有14个项目存在骗标和违法转包问题。
3.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续管理不到位。有787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年,有59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待遇,有271户不再符合条件家庭仍继续享受住房或租赁补贴。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以来,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各地各部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持续开展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着力推动简政放权、“三去一降一补”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到位。邻水县有2个单位7项行政许可事项未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武胜县有1个单位未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有4名执法人员未在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华蓥市有4个单位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公布的“三张目录清单”之外违规收费共计70.3万元。
(二)一些地方执行环保政策不严格。个别乡镇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日平均处理量不到设计能力的20%。少数地方对已拆除养殖场的后续监管不力,有4家养殖场在拆除后又在原址重建。抽查15个省市重点项目发现,有9个项目在未获得环保水保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有6个项目未与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环保、水保设施,存在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风险隐患。
(三)部分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截至2018年2月底,有6873.3万元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个别单位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职工保险等费用。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对53个省市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49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42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估冒算工程造价问题仍较突出。送审的130169.6万元投资中,审减造价18195.6万元,综合审减率13.9%。如:S304线南广高速进出口至猛山万民寨段中修工程,送审金额1715.1万元,审减307.8万元,审减率17.9%;协兴园区福兴大道及彭枣路至游客中心连接支线第三合同段,送审金额21088.6万元,审减3693.8万元,审减率17.5%。
(二)部分项目建设推进不力。一是要素保障不够到位。审计抽查发现,15个省市重点项目融资渠道单一,通过债券和基金等新型融资方式筹资仅占0.8%,资金缺口达182466.8万元;有4个项目因征地拆迁未完成、无用地指标等原因不能按期供地或未批先用。二是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缓慢。抽查的15个省市重点项目中,有9个项目未实现计划投资目标。
(三)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抽查17条道路交通标线质量发现,有13条道路的标线逆反射系数未达到国家标准。一些业主单位对建设资金管理不严。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2起,涉及165人(其中公职人员136人),已有59人受到处理,其中,13人受到刑事处理,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2人受到书面诫勉处理,其余正在调查处理之中。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层“微腐败”问题不容忽视。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32起,主要是一些基层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资料作假、内外勾结等手段骗取保障待遇或侵占涉农资金。
(二)政府投资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仍较突出。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20起,主要集中在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划拨、项目验收等环节,多为一些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骗标或非法转包,一些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
(三)顶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屡禁不止。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10起,主要是一些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财经法纪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
七、审计建议
(一)持续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时效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扎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项目年”工作机制,解决好建设资金和用地保障等突出问题,推动省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整改中省环保督察问题,认真落实河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农业农村污染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
(二)切实规范管理促进财政提质增效。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政策对编制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扶贫、生态、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三是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预决算和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大额现金支付行为进行重点监控,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公款送礼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一是大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强农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二是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机制和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领域综合监管。压实业主单位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施工建设、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渎职失职、高估冒算、违规招投标等行为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共同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名词注释:
1.“一卡通”:指政府补助给农民的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都直接发放到农民在金融机构开立的某一张银行卡(存折)中。
2.简并征期: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和纳税期将纳税期合并为3个月或半年或1年申报纳税,从而达到便利纳税的目的。
3.“双随机、一公开”:即在执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三张目录清单”: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2016年公布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5.资本性净投入:指公司股东增加的投资金额。
6.投资审计“三个转变”: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地方性法规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审计署提出全国审计机关的政府投资审计要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