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婧、市政府副市长蒋春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就实地检查情况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标准制度建设,强化绿色发展举措,加大巡察执法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但在法定责任落实、投入品使用监管、执法监管效能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进一步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加强投入品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品牌化建设,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要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体系,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两个关口”,强化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要进一步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厘清监管职责,完善保障机制,增强协作联动,提升执法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跟踪问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前,执法检查组到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