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5年度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修正)》《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相关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屠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及两条例立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分别汇报了两条例起草工作计划,市市场监管局汇报了广安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相关情况及立法预研计划,与会人员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组建强有力的起草力量,在“真管用”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深入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把调研贯穿于两条例制定全过程,切实找准立法需求;充分借鉴学习外地相关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取长补短,确保两条例更加科学完善。要广集民意,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运用多元化的措施和手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让立法工作更好集民意、聚民智、惠民生。要协同配合,市人大相关委室要全过程做好指导、协调,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要结合职责深入研究、通力合作,坚持好、完善好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凝聚地方立法工作强大合力。要注重质效,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部署,细化工作进度表,确保年度立法任务按程序、按要求、按计划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全市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