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建平、副市长文阁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作了补充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执法检查情况作了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指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在学习宣传《条例》、贯彻实施《条例》,规范村集体经济的运行,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条例》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的认识,纳入普法任务安排,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条例》的知晓度、认知度。要用《条例》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龙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