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全市人大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在广安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暨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市民宗局汇报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各县(市、区)人大进行了交流发言,就如何开展好民族宗教监督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屠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屠明春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增进共识,切实推进民族融合、社会稳定和谐。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一些地方基层工作力量不足,加之一些从事民族宗教管理的同志对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不深不细,认识上还存在误区、盲区,工作上还存在一些困惑区和薄弱环节,如何从人大角度来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还面临着不少新课题。因此,大家要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政治正确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这一高度来认识。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增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深入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把对民族宗教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做实做好。二要悟透要求,细化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周密性。要加强对中省市相关文件的学习,吃透弄通基本精神和要义。在对民族工作上,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十二个必须”“四个必然要求”“四个关系”;在宗教工作上,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一宗教信仰自由原则,要善于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宗教以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要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增强宗教监督管理能力。要注重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政策法规,依法治理封建迷信活动,不断推进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要加强领导,推进监督,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监督方向正确性。要把握大局大势,注重人大民族宗教监督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贡献人大力量。要争取省人大民宗委指导支持,适时开展对市县人大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提升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邀请了市委统战部莅临指导。市人大民宗外侨委驻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联系民族宗教工作的专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