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重点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广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安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奎阁片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联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了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陈全禄、易铭珅、席世洪、文建平、张文东,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吴涛应邀参加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2名省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5名初中以上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旁听会议。
(龙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