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7-22作者:来源:点击:
7月18至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曾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广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安市2019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提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决定批准广安市2018年市级决算。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进行联组审议,就城市提质工程尤其是西溪河沿岸峡谷区域生态景观保护和水体污染、绿地及健康步道规划建设、公园城市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市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场作了逐一应答。
余仪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人大代表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四讲四有”人大建设,依法履职、为民务实,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陈全禄、易铭珅、席世洪、文建平,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吴涛应邀参加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1名负责人,1名省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公民旁听会议。(广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龙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