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实施《广安市城市 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
发布时间:2019-06-27作者:来源:点击:
6月26日,我市召开《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实施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出席会议并讲话。
余仪要求,要就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规定》的活动,推进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余仪指出,公交车驾驶人是特定职业人,负有对社会公众安全负责的特殊使命,要自律要知敬畏,社会应当尊重他们,全体公交车驾驶人要牢记《规定》的“九项行规”,树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职业道德观念,正确应对突发情况;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文明乘车规范和禁止行为规定,强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道德风尚。
要广泛宣传《规定》,做好公交企业宣传、社会宣传和各行各业普法宣传,让《规定》家喻户晓、入耳入心。公交车厢内的宣传用语要简洁大方,文明得体,形式和内容都要统一规范,要从受众和优秀旅游城市的角度安排好车体内外的宣传设置;城区普法宣传要符合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的规范,全域普法宣传要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和“法律七进”内容,着重抓好社区公众普法教育、中小学校普法教育;要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要全面实施《规定》,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对安全驾驶、文明乘车和及时劝阻制止妨碍安全驾驶的见义勇为行为,要树立典型,大力宣传表扬,引导形成维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正能量集聚效应;要加强网络监管和引导,结合开展的“净网行动”,牢固占领网络舆论阵地;要严格考核问责,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追责。
要强化法律监督,做实工作监督,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将公共汽车安全防护设施的财政补贴纳入今年下半年预算调整安排;要充分发挥代表来自群众、联系广泛的特点,组织人大代表积极配合同级人大常委会做好《规定》贯彻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委宣传部就法规宣传工作作了安排,市教体局、市公安局等9个责任部门结合实际作了贯彻实施工作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全禄、易铭珅、席世洪,副市长陈捷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