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铭珅组织召开“城市规划管理改革”项目立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84次主任会议要求,研究部署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易铭珅指出,广安已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广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抢抓这一历史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状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要立即启动、立说立行,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信息沟通衔接,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加快制定出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加强广安城市规划管理、深化改革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固法制保障。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