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批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分为“总则”、“立法项目库、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起草”、“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其他规定”和“附则”,共7章70条。
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事项和程序,使之与新时代立法工作要求更加适应。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立法活动、改进立法工作、提升立法质量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