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杨世章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学成通报了《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方案,市住建局介绍了前期准备情况,研究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杨世章指出,要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的重大意义。重点围绕理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利用城市绿地空间、解决城市雨洪问题等,用法规的形式凝练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广安经验”,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法可依,保障海绵城市各项监管措施有效执行。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要有超前工作的意识,严格按照立法工作方案的安排,做好各自负责的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立法任务。立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市委的领导贯穿到法规案起草、修改、论证、审议等立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围绕“问题”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针对性,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体现广安自身的地域特点,体现广安特色;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