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为中华民族独立、繁荣、振兴和中国人民解放、自由、幸福奋斗的辉煌人生和伟大贡献,将永远书写在祖国辽阔的大地之上。”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情讲述,“小平您好!祖国和人民永远怀念您!”
小平,您好。家乡人民为有这样一位好老乡而无比骄傲。邓小平同志诞生于广安,这片红色热土给予了他坚实的根基和丰厚的滋养;“一定要把广安建设好”的殷切嘱托,寄托着邓小平同志对故园的深深情愫。
邓小平故里,广安立市之魂。广安拥有大量与邓小平同志有关、具有特定历史意义和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它们既是广安独一无二的金色名片,也是全国、全省红色文化的重要构成。将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武器为精神家园保驾护航,这是大众的心愿与期待,是市委的部署与要求,更是立法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聚焦关切 立法保护
邓小平故居,一座朴素的农家三合院。小平儿时住过的房间,睡过的木床,劳作时的农具,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林,向来自天南地北的客人讲述伟人的人生之初;
北山小学堂,6岁的小平在这里开始接受新式教育,老街的青石板上,仿佛还有孩童们嬉戏打闹跑向学校的身影;教室内的课桌旁,仿佛还能听到小希贤的书声琅琅;
万春桥,曾经是协兴场通往广安老县城官道的必经之处。古道幽幽,铭记着小平在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广安县立中学的求学之路;
东门渠江码头,小平从这里启程赴重庆旅法勤工俭学预备学校学习,从此开启了他探索寻找救国救民真理的人生道路;
萃屏公园,小平同志亲笔题名的城市公园,饱含着他对家乡久远而清晰的记忆,寄托着他对生态环境建设深邃而博大的思想,如今已成为城市“绿肺”,四季如画;
邓小平故里纪念园,830亩核心区,一座“郁郁葱葱、自然亲切、井然有序、令人仰慕”的天然纪念馆,承载着人们对伟人的追思与缅怀;
…………
丰碑无言,华章静默。少年小平生长的环境,接受的教育,影响成长的人物,构筑起邓小平同志波澜壮阔人生的重要篇章。那些历经岁月洗礼的珍贵文物、遗址和纪念地,引导人们去历史深处倾听、感知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承下去。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是我市最重要的红色资源。感恩小平是广安人民的共同心声,守护好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传承好革命先辈的伟大精神同样也是广安人民的共同情结和自觉行动。
以法治力量保护邓小平历史文化遗存,以崭新面貌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社会各界呼声日益高涨。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带来了新机遇,2016年初,广安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伊始,市人大常委会就报经市委同意,把邓小平故里文化遗存保护立法工作作为首批首选地方立法项目。经过立法预调研,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审慎研判和科学论证,将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列入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
问题导向 有的放矢
时光回溯,广安修复邓小平故居,组建邓小平故居保护区,开展“我为小平故里植棵树”活动,建成邓小平铜像广场、邓小平故居陈列馆,成功举行邓小平100周年、110周年诞辰系列活动……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中,已有14个列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邓小平故居已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邓小平故里景区已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入选四川省“天府十大文化地标”。
同样需要清醒地认识,在邓小平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中,仍然存在保护范围狭窄,保护管理主体权责不明晰、保护管理措施还不系统完整、传承弘扬缺乏自觉性和永续性等不足和短板。
在立法过程中,如何科学判定邓小平历史文化遗存内容和范围,更加有效地加以保护管理,更加充分发挥教育作用,破解保护管理难题,推动保护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答案显而易见,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调研,才能掌握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资料,使立法工作更具针对性,也才能保证“条例”成为一部管用的、有效的、优秀的地方性法规。
立法项目组先后多次赴邓小平纪念园、广安区、协兴园区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市、县相关单位部门积极响应。
“园区无直接公布和认定文物、历史建筑等法律授权,无法对应落实相关法律保护管理措施。”协兴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分析管理职能的缺位,建议由邓小平故里管理局统一实施境内与邓小平相关文物、经念地、遗址的保护、管理职能;
“省、市对于历史建筑保护未有专项资金;历史建筑认定、评价等技术力量薄弱。”市文物管理所所长成锴坦承工作短板,建议落实保护资金渠道,积极开展保护;
“邓小平故里景区门口农家乐拉客、兜售小商品屡禁不绝。”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易鹏直面旅游秩序管理乱象,建议通过立法细分各主管部门责任,谁来管,管什么要更加明确具体;
…………
针对梳理出的36个问题清单,立法项目组进行反复研讨,逐一研究,并积极向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领导和专家、邓小平同志亲属等汇报请教,于3月中旬形成法规草案初稿。
开门立法 依法立法
《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6月23日由广安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9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我省第一部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性法规。
从启动立法计划,到“条例”形成,整个立法工作,先后开展4轮立法调研,60余次座谈讨论,3次咨询、论证、听证会议,征求从中央国家机关到省级部门、市县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69个单位,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2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1次市人代会审议,累计修改调整“条例”草案43次。全程参与立法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指出此次立法工作的突出特点——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
2021年3月中下旬,将形成的“条例”草案初稿送至市、县级29个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建议64条,立法项目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下,多次组织研讨,逐条逐款、逐字逐句进行修改。
2021年5月7日—31日,将进一步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送至广安市级老领导征求意见建议,收集19条修改意见建议,均一一进行研究采纳。
5月13日—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草案咨询专家座谈会,征集75条意见建议,立法项目组逐一研究,充分吸纳。
5月20日—6月20日,用一个月时间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再次向相关领导、部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专门组织13个省级机关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指导意见。
5月20日—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北京、成都向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士汇报“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征求指导意见和修改建议,并逐条研究采纳。
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10名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和法律实务专家进行立法论证。与会专家评价,“条例”选题适当,具有必要性,草案文本质量高。
6月2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条例”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与会听证陈述人表示支持和认同,并积极建议。
6月6日,经过再次修改调整的“条例”草案,报请市委审定。
此外,在市人代会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还发函逐一征求了全体市人大代表意见。
坚持依法立法,严格程序内容。
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决定提出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会后,再次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修改调整。
5月19日—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会后,及时公布“条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向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
6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认为草案已充分吸收各方意见,较为成熟,决定将其提请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
6月22日—23日,参加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的代表们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全票通过。代表们一致认为,制定地方性法规调整和规范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工作,既有利于指导当前工作,又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反复修改,数次审议,倾注了多方心血,凝结了集体智慧,在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立法工作中,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从立法计划制定、文本起草、条款修改等各个环节上组织、协调、引导、推动各方参与立法活动,广泛凝聚各方共识,认真回应社会关切,严格依法执行程序,“条例”不断修改完善成熟的过程,正是我市立法机关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的执著坚守和孜孜追求。
刚性保护 彰显特色
依据立法之初不设限、不画框,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的思路,《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文本虽然只6章54条,但定位准,起点高,“干货”满满。
“条例”第一章为总则,共9条,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政府职责、主管机构和部门职责、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制度、经费保障、表扬奖励、全社会保护等作出规定;第二章为保护,共20条,主要对保护规划制定程序、内容以及实施、普查机制、保护形式,分类、分级、分区保护制度,保护名录确定、调整机制,自然资源保护,监测检查,保护标志,禁止行为等作出规定;第三章为传承利用,共9条,主要对传承利用要求、文化品牌建设、展览展示、协助专门机构研究和传承、研究推广、宣传弘扬、红色教育、文艺创作、禁止行为等作出规定;第四章为监督管理,共8条,主要对管理责任和要求、民主管理以及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活动、旅游秩序、消防安全、经营等的管理作出规定;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共5条,主要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违反分级保护要求、禁止行为、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指引条款等作出规定;第六章为附则,共3条,主要对授权条款、参照条款、生效时间作出规定;另有3个附件,分别为邓小平故里文物保护名录、遗址保护名录、纪念地保护名录。
从内容上看——
保护范围更加清晰。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是指广安市行政区域内与邓小平同志有关、具有特定历史意义和价值的文物、遗址、纪念地。附件明确开列了首批目录,分别为邓小平故居、北山小学堂等15个文物保护目录;万春桥古道、西来寺古道等8个遗址保护目录;邓小平故里纪念园、清水塘等16个纪念地保护名录。
保护制度更加明确。明确了邓小平故里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工作。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制度,确立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并规定相关方面具体职责,建立健全了保护管理机制;
保护措施更加有力。明确实施差异化保护措施,进行分类分级分区保护:通过保护名录实现分类保护;按保护对象的特征和价值采取二级、一级、特级保护措施;划分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并提出保护要求。通过保护规划实现对保护管理的指引,明确、具体列出禁止行为,以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
传承利用更加优化。明确规定鼓励支持对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的永续传承、合理利用和有序开放;通过加强文化品牌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展览展示、红色教育,支持、协助专门机构研究和传承,鼓励研究推广、宣传弘扬、文艺创作等;
监督管理更加到位。明确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单位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规范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纪念活动、旅游秩序等;
法律责任更加严格。结合广安实际,对违反分级保护、禁止规定、管理规定等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证法规的有效实施,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法规只有执行,才具有生命力。我们期待,《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的施行,既为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织密“保护网”,又以此探索我市红色文化、红色资源更加有效保护的路径,让凝固的红色历史,接驳新时代新生活,并内化成广安这座城市的内涵气质,让邓小平故里这张名片更加响亮!(廖琴,转自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