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结合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对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广安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方案中“新增车位补贴1000万元”,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据实结算,纳入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管理,并就此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对此进行全程专项监督。